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解读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巡回检察组演员表∙【公布日期】2021.10.25
【分 类】其他
正文
 
  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解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检务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检察日报记者约请最高检计划财务装备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制定《规划》的基本考虑、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进行解读。
 
深入贯彻中央《意见》的重要举措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今年6月,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专门印发有关检察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物质基础。《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也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
保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完善市、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等重点任务。这为加强和改进检务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和根本指引。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检察机关物质基础不断夯实,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面临更加繁重艰巨的任务,检务保障工作必须紧紧跟上,更好发挥助力促进作用。当前,地方检察院还客观上存在保障机制不健全、经费保障结构性短缺、检察办案数字化信息化应用不充分、资金物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今后一个时期要在各方面的进一步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解决影响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保障性难题为目标,对加强和改进检务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旨在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打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物质基础的顶层设计
  今年初,最高检召开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今后一个时期各项检察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对检务保障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目标,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奋发有为、能动履职,以检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划》紧紧围绕健全完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把服务保障检察业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检务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围绕一个中心——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发挥两项职能——做优服务保障、做实监督管理;贯穿三条主线——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提高保障能力;突出四项重点——强化经费保障、强化装备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资金资产管理。根据这个总体思路,《规划》提出了进一步健全检务保障体制、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完善检务保障制度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坚持聚焦大局、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绩效引领、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信息化水平的工作抓手。这是最高检立足全局、着眼未来,对今后一个时期检务保障工作服务保障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既是任务书,也是施工图。
 
对标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要求的主动跟进
  党的十九大以来,根据党中央部署,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深化,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不断加速。随着中央《意见》的深入落实,检察职能将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检务保障工作必须把握“粮草先行”的本职定位,紧跟改革步伐,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创新保障思路,突出保障重点,增强保障实效,更好地服务检察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