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检查项目及内容
(一)校舍及建筑设施.各校要组织专人对学校的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地、宿舍、餐厅、厕所、仓库、护栏、围墙、大门等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设施进行逐项彻底检查。围墙、楼层是否存在裂缝、漏水、断裂隐患;在建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能否真正落实.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建筑和设施要根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迅速采取维修、封停、限期拆除等措施,确保校舍安全。
  (二)消防设施。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灭火设备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日常维护、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疏散逃生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是否实施;学生宿舍内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电线是否存在老化、裸露现象;各种电气设备、热水器、电闸箱的开关安装是否符合消防规定。
  (三)特种设备及重要设施。重点排查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持证情况;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凡学校自烧有压锅炉,使用前必须经质监局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手续.
自烧无压锅炉也要做好日常管理.学校自聘锅炉工必须持有检验合格的上岗证。
健康证检查项目  (四)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排查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学校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食品采购是否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制度,食品设备设施及餐具是否消毒,是否执行48小时饭菜留样制度,水源是否经检验合格;对库存主副食、调料的清理、清查及防止过期失效食品流上餐桌的措施是否落实;学校对食堂的监督、监管情况是否到位等.
  (五)交通安全。深入贯彻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校车管理的意见》,对中小学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同全体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留存存档.
  (六)校园安保工作.排查校园报警、监控设备是否有效,有无死角.排查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安保器材装备是否配齐有效,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排查学校应急管理队伍是否建立,应急保障条件是否到位。门卫室是否张贴当地派
出所及民警,学校是否建立安全巡逻队。学校周边有无安全隐患,是否经常进行排查。
  (七)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各校结合年度安全预案修订,对学校总安全预案进行修订,细化措施,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八)教学环节隐患排查工作.针对个别班容量较大的现状,学生下课、放学期间要有值班教师,防止因拥挤发生踩踏事故.对楼梯、护栏等要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门卫管理、校园巡查、学生伤害事故预防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管理实验室化学药品,对有毒、有害化学药品要采取特殊防范措施。
  (九)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相应预案,特别要防范大雾、暴雨、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后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
  (十)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校要安排好值班和安全巡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教师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妥善处置;同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十一)学校防溺水安全
  制定方案、制发通知,与村委会协调,在河边安装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