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82号)、《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卫卫监发〔〕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基础相对薄弱的问题,切实增强基层卫生监督服务能力,保障广大人民众健康权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卫生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实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绩效考核,统一资金管理,实现人人享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为广大众提供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三、机构和人员设置
(一)机构: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一个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具体负责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站长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担任。
新成立栋川镇城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负责栋川城区四个居委会辖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协管站暂设置在县卫生监督所。
(二)人员:每个乡镇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设置2名专(兼)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每个村卫生室设置1名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员。
栋川镇城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至少聘用2名专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负责辖区工作,协管人员由县卫生监督所考核聘用使用和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保险、工作经费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经费中列支。
(三)房屋: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应满足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要。
(四)办公及执法取证设备: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须的办公、取证设备。
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传真电话、文件档案柜、计算机、上网设备、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等。
执法取证设备包括照像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有条件的可配备交通工具。
四、职责分工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计局的领导下,由县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
县卫计局职责: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全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事项和补助标准,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全面开展。
县卫生监督所职责:牵头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检查、考核,制定全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档案。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聘任工作,加强对协管员的使用、管理。负责栋川社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实施。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在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掌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本底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并定期更新。指定和聘用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档案;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管理、培训,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及相关工作。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职责:负责向辖区众宣传国家卫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宣传活动,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咨询服务;掌握辖区内相关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工作等基本情况,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实施日常性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督促被监督机构、人员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标准,按要求制作现场巡查记录。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现场予以劝诫制止、及时上
健康证检查项目报,并配合卫生监督员进行查处。负责辖区内众反映、投诉、举报等信息的登记、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调查;完成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员职责:负责向当地众宣传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卫生知识,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宣传活动,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咨询服务;实施日常性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及时收集辖区内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完成县卫生监督所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以及县疾控中心并协助调查。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乡镇
集中式供水单位、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和各类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指导农村分散式供水点的饮用水消毒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医务室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查,及时掌握辖区内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等基本情况,建立基本资料;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协助查处;指导城乡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查,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
6、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开展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
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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