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国家税务局等关于开展2012年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博市统计局
【公布日期】2012.04.26
【字 号】淄商务外资字[2012]30号
【施行日期】2012.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博市工商管理局、淄博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关于开展2012年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淄商务外资字[2012]30号)
各区县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高新区经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鲁商务外资字[2012]142号)要求,现将2012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时间及范围:从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为本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联合年检。
  (二)在市参检企业范围及联合办公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在市商务局依法批准设立并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到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等单位参检,2012年联合年检工作分片进行,分别设张店片、淄川片、博山片(含沂源县)、周村片(含文昌湖区)、临淄片、桓台片(含高青县)、高新区片,联合办公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至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三)。各区县商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负责组织本辖区所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各辖区应检企业数量情况见附件一)。
  二、参检方式及操作流程:2012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采用网上按部门申报,集中联合办公的方式。参检企业分别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v)和山东红盾信息网(v)及各市红盾信息网,外汇年检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v)下载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或企业端用户软件),通过该软件报送外汇年检信息。
  参检企业需在线注册后方可登录,填报联合年检报告书中的相关数据,上传至区县及高新区有关部门,各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报告书进行网上预审并回复。预审通过后,企业从网上打印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
其它年检材料一并报送相关部门(参检企业所需报送材料见附件二)。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通过年检。
  具体填报要求见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v)后的“系统帮助”,或登录山东国际商务网(v)外资处子站查询“年检报告书填报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是政府转变监管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的一个工作平台,同时也是联合年检各部门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年检宣传发动工作,力争企业参检率达到100%。
  (二)各年检受理部门对通过网上填报的项目和数据,应要求企业应填尽填,避免漏填漏报。对填报的有关数字和使用的币值,各年检部门要认真审查,以求准确无误。对发现上报有问题的参检企业资料,要及时退回重填,防止出现统计汇总错误。
  (三)联合年检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提高工作效率。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年检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和处罚。对“三无企业”及时清理,并予以注、吊销。对当年和累计已撤销批准证书的企业进行统计,并在联合年检工作总结中列明清理和注、吊销情况。
  附件:
  1、各区县及高新区、文昌湖区应检企业数量一览表
  2、联合年检所需报送材料
  3、联合年检各部门分片集中办公时间表
  4、联合年检各部门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淄博市工商管理局   
淄博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各区县及高新区、文昌湖区应检企业数量一览表
单 位
应检企业户数
张店区
52
淄川区
35
博山区
41
周村区
57
临淄区
46
桓台县
53
高青县
16
沂源县
19
高新区
145
文昌湖区
4
合 计
468
  附件2:
  联合年检所需报送材料
  商务主管部门:
工商年审流程  (一)年检报告书;
  (二)批准证书副本2和副本2的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验资报告复印件;
  (五)201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注:(1)在“出资情况表”中,增加填写企业2011年度结汇金额,包括资本项目结汇金额和经常项目结汇金额。(2)在“企业基本情况表”中,如外方投资者国别为英属维尔京岛、开曼岛、萨摩亚、毛里求斯和巴巴多斯等自由港国家,需要进一步填写资金实际来源地。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已实行属地化管理,请企业在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登记证、参加年检,并登录山东财政企业信息网(www.sdczqyxx)报送2011年度会计决算,且配合做好财务指标快报工作。
  (一)年检报告书;
  (二)财政登记证副本;
  (三)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201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2011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五)企业上年度交纳场地使用费企业记帐联复印件(不交纳场地使用费的需提供减免证明)。
  没按规定办理财政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补办财政登记。补办财政登记时需持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企业上报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必须符合财政部制
定的会计报表格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