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3篇》
【篇一】
中心各位领导、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按照中心党组的要求,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国庆节、中秋节重要时间节点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1、严禁公款购买土特产等礼品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
2、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
3、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4、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5、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如何设置主页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7、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8、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9、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10、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11、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12、党员干部利用“双节”假期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3、党员干部利用“双节”假期进行旅游时,要注重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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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禁以红包、支付红包等电子红包进行赌博、变相收受贿赂。
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中心领导和各处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中心机关党委(纪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从严执纪、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特别是对以上禁令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篇二】
各党委(党总支),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出国留学利弊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紧盯重要节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廉洁过节作为净化政治生态和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节点,既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严格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吴瑜个人资料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好节日廉洁节点,认真落实学校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查问题,堵塞漏洞,建立制度,强化防范。要深化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坚决禁触“红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九个严禁”:
1.严禁公车私用、私养,虚列车辆费用报销其他费用;
2.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3.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
4.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5.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
子礼券、电子红包);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场所;
9.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要通过多种形式,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全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要毫不留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篇三】
各院(部)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按照中央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出如下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廉洁纪律教育。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加强廉洁政策的学习、宣传,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二、严明廉政纪律,遵守廉洁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