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重要公式
12房地产的概念
·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100%
建筑用地面积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3房地产的供求与价格
·供应量=存量拆毁量转换为其它种类的房地产量+其它种类房地产转换为该种房地产量+新开发量
·弹性= 作为因变量的经济变量的相对变化
作为自变量的经济变量的相对变化
·房地产需求的价格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收入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消费者收入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人口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人口数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穿插价格弹性= 一种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另一种房地产或商品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价格预期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预期的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供应的价格弹性= 房地产供应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供应的要素本钱弹性= 房地产供应量变化的百分比
要素价格变化的百分比房地产利润
24房地产价值和价格的种类
·一个良好的评估价值=正常成交价格=市场价格
·基准地价:在城镇规划区X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
均价格。
·标定价格: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
·房屋重置价格:某一基准日期,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不同档次或等级的房屋,建造它所需要的一切合理必要的费用、税金与应获得的利润。
·房地价格=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土地价格=房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建筑物价格=房地价格—土地价格
·楼面地价= 土地总价
总建筑面积
·楼面地价= 土地总价×土地总面积 = 土地单价
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容积率
·期房目前的价格=现房价格—〔预计从期房到达现房期间〕现房出租的净收益的折现值—风险补偿
·补地价=改变后的地价—改变前的地价
·补地价〔单价〕= 现楼面地价×现容积率—原楼面地价×原容积率
·补地价〔总价〕=补地价〔单价〕×土地总面积
·补地价〔单价〕=原楼面地价×〔现容积率—原容积率〕
·补地价〔单价〕=原容积率下的土地单价×〔现容积率—原容积率〕
原容积率
44建立价格可比根底
·建筑面积下的价格=套内建筑面积下的价格×套内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下的价格=使用面积下的价格×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下的价格=使用面积下的价格×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
·1公顷=10 000平方米
·1亩=666.67平方米
·1平方英尺=0.09290304平方米
·1坪=3.30579平方米
·平方米下的价格=公顷下的价格÷10 000·平方米下的价格=亩下的价格÷666.67
·平方米下的价格=平方英尺下的价格÷0.09290304·平方米下的价格=坪下的价格÷3.30579
45交易情况修正
·采用百分率法进展交易情况修正的一般公式为: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可比实例正常市场价格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1    =可比实例正常市场价格
1±S %或者: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100    =可比实例正常市场价格
100±S %
上式中,  1      100    是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1±S %100±S %
·采用差额法进展交易情况修正的一般公式为: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数额=可比实例正常市场价格
·正常成交价格应有卖方缴纳的税费=卖方实际得到的价格
·正常成交价格+应有买方缴纳的税费=买方实际付出的价格
·应有卖方缴纳的税费=正常成交价格×卖方缴纳税率
·应有买方缴纳的税费=正常成交价格×买方缴纳税率
·正常成交价格=卖方实际得到的价格
      1—卖方缴纳税率
·正常成交价格=买方实际付出的价格
      1+买方缴纳税率
46交易日期调整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1±T)=可比实例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 (100±T)/100=可比实例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采用定基价格指数进展交易日期调整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估价时点时的价格指数=可比实例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成交日期时的价格指数
·采用环比价格指数进展交易日期调整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成交日期的下一时期的价格指数×再下一时期的价格指数×…×估价时点时的价格指数=可比实例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采用逐期递增或递减的价格变动率进展交易日期调整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1±价格变动率)期数=可比实例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采用期内平均上升或下降的价格变动率进展交易日期调整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1±价格变动率×期数)=可比实例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47房地产状况调整
·房地产状况调整的方法主要有百分率法和差额法、回归分析法
·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可比实例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
下的价格
或者∶
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1    =可比实例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1±R %
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100  =可比实例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100±R
·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100/〔〕=可比实例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100/〔〕×〔〕/100=可比实例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注∶上式〔〕为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相对于标准房地产状况的得分
48求取比准价格
·百分率法下的修正、调整系数连乘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