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罗工委〔2012〕98号
“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基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通告》、市文明委和文明办《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2012年罗山街道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山街道党工委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12年8月10日
抄送:市委文明办,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2012年罗山街道禁止“普渡”
“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方案
农历七、八月是“普渡”、“佛生日”的集中期。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遏制铺张浪费,对于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和夯实文明社区创建基础,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全面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各社区、各单位要把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作为当前移风易俗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点,认真筹划部署,切实抓出成效,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社会风尚,为确实抓好“禁普”工作,现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持之以恒抓好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
“普渡”、“佛生日”部分众大摆酒席,造成了极大浪费,特别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酒后驾车与打架斗殴等严重威胁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现象时有发生。长期以来,我街道坚持把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作为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使陈规陋
习日趋萎缩,深得广大干部众的支持拥护,这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社区、各单位要把“禁普”工作作为当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载体,着力于减轻众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克服因年年开展这项工作而可能滋生的懈怠心理,持之以恒地抓好工作落实﹔尤其是近年有出现回潮反弹的部分社区及“头普”社区更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早提出破解弊端的举措,切实抓出成效。
二、多措并举,不折不扣抓好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
要在去年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各项工作,确保“禁普”工作顺利进行。
1、广造氛围,营造舆论声势。抓早抓实宣传发动是提高“禁普”效果的前提。要特别注意合理安排宣传发动的提前量,提前入户做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一是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及宣传栏张贴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通知,街道要继续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栏以及会议等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的重要意义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各社区要召开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
作座谈会,通过座谈达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准对策、改进措施。主动召开社区干部、社区两委、配套组织负责人(老人会、妇代会、共青团、民兵等)、居民代表、学校负责人、工商企业界人士等参加的专题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具体部署。三是要入户做众工作,宣传众,发动众,要把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与引导众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科普、公益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把“普渡”日、“佛生日”变为“文体活动日”、“志愿服务日”、“公益活动日”、“扶贫济困日”、“环境卫生整治日”等,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树立文明新风。
2、抓住重点,形成高压态势。抓准抓住重点环节是提高“禁普”效果的关键。要特别重视交界社区的宣传发动工作,避免出现由于办度不一而影响工作的整体推进。要在整个“普渡”、“佛生日”高发期间保持强大的工作力度和高压态势。一是要认真执行《关于市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拘留处理。二是派出所、交警及交管要在社区“普渡”日提前上路设卡检查车辆,加大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力度,对吃请“普渡”、“佛生日”宴酒后驾车的,要依法从严处理;三是街道将组织应急分队在社区“普渡”日前三日进社区巡逻宣传,并在当日组织卫生、工商进社区检查,当晚在路口设卡劝阻“普渡”客和组织广电部门进社区曝光大操大
办对象。四是各社区、各单位要注意抓好企业集中地区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企业经营者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加强员工管理,防止出现企业停工放假、大摆酒宴或以其它可能影响社会秩序的形式犒劳员工的现象。五是各社区、各单位要注意防止学校师生参与请、吃“普渡”、“佛生日”宴的现象。
3、当好表率,发挥示范带动。抓紧抓好示范带动是提高“禁普”效果的保障。一是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基层所站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普渡”宴请、也不得宴请他人,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车辆管理。二是各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含社区自聘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普渡”时不得大操大办,如造成严重后果,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三是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正副会长因大操大办被曝光将给予通报批评。四是社区因“普渡”大操大办被上级有关部门督查曝光或通报批评,对所在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并且社区主干要在机关大会上作检讨,并扣发全体两委成员绩效。五是严格要求社区两委成员以及党团员带头遵守市政府《通告》的有关规定,保证社区干部、党团员起带头作用,为社区居民作出榜样。六是各社区组织要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开展进企入户的宣传;各社区要把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纳入村规民约中,明确权责、抓好监督、落到实处。
三、协同协作,切实形成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合力
1、健全机制。街道建立以纪工委书记李荣沛任组长的领导组,统一领导禁止“普度”、“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各工作点点领导任队长的6支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队统一抓落实。各社区对辖区内的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负首要责任,要实行社区主干包社区、社区两委成员包片、党团员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要把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纳入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的实施细则及居规民约,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及时上报街道领导组办公室。街道成立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督查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2、齐抓共管。要严格执行市政府《通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派出所、交警、交通、工商、文化、广电、卫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街道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基层各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制止“普渡”以工作点为主,点片结合,值班组配合为原则,联合当日当值的行政执法队开展工作。在“普渡”时,所在点工作队长要提前召集人员部署禁止该社区大操大办的具体方案,工作点要及时进驻社区做好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全体参与的工作人员要严格组织纪律,准时到位,
不得擅离职守,无故缺勤的按街道有关考勤规定处理,同时要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宣传,劝阻等具体工作。
3、加强督查。街道成立督查组不定期组织对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依法查处民间宴席经营者(俗称“厨子”)承办“普渡”宴、“佛生日”宴的违法经营行为,街道设立举报电话:88183120,每举报一例厨子承办“普渡”宴、“佛生日”宴奖励500元。
附件:1.罗山街道党工委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领导组成员
2.罗山街道党工委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督查组成员
3.罗山街道党工委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队成员名单
4.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活动具体安排表
附件1
罗山街道党工委禁止“普渡”、“佛生日”
大操大办工作领导组成员
组 长:李荣沛 (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丁斯婷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陈海鸣 (武装部部长)
黄若凡 (党工委组织委员)
李天平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许文市 (办事处副主任)
吴其仁 (办事处副主任)
柯清哲 (办事处副主任)
林晓东 (工委会专职副主任)
许伟文 (工商所所长)
许泗玙 (交警四中队指导员)
柯晓阳 (运管站站长)
领导组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何剑昭
成员:全体驻社区干部
附件2
罗山街道党工委禁止“普渡”、“佛生日”
大操大办督查组成员
组 长:李荣沛 (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丁斯婷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杨清潭 (纪工委副书记、土地所所长)
吴松江 (党政办主任)
洪段宏 (司法所所长)
肖振盛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
范华竹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何剑昭 (社会事务办科员)
附件3
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工作队成员名单
缺塘点:
队长:柯清哲
队员:蔡丽纯、许基建、吴振宇、吴明祥、吴汉仁、黄克彬、吴清满、曾榕榕、郑秋娥、张自及、杨志孟、许炳烽
福埔点:
队长:陈海鸣
队员:吴建民、王旭明、范华竹、蔡露萌、吴春生、陈玲玲、许燕青、曾天恩、孙美玲、苏铭渊
社店点:
队长:吴其仁
队员:洪段宏、黄峥嵘、郭妤婷、庄 骏、翁娜丽、李萍莲、陈晓玲、张金牌、陈加谦、林顺圣、庄铭渊、张金生、曾华宇
苏内点:
队长:黄若凡
队员:叶春楚、王百岁、柯明瑾、吴松江、蔡海鹤、庄超阳、柯迁煌、林福生、陈清清、庄铭渊、陈自杰
后林点:
队长:许文市
队员:张聪明、蔡云飞、蔡鹏展、杨清潭、陈孟哲、吴芳桂、陈东桂、肖金凤、汪晓森、郑新电、杨玉霜、吴金奖
梧安点:
队长:林晓东
队员:杨利新、施顺强、何剑昭、陈亚霜、许成家、庄舒怀、郑月婷、
郑增加、林江水、李挥扬
附件4
禁止“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活动具体安排表
日期 (农历) | 公 历 | 星 期 | 社 区 | 人员安排 | 负责人 | 行政执法队 | |
月 | 日 | ||||||
七 月 | 初二 | 8、18 | 六 | 下 埔 | 后林点、社店点 | 许文市 | 二班 |
初五 | 8、21 | 二 | 梧安洋柄 | 梧安点、后林点 | 林晓东 | 一班 | |
初十 | 8、26 | 日 | 缺 塘 | 缺塘点、后林点 | 柯清哲 | 二班 | |
十二 | 8、28 | 二 | 罗裳柯厝 | 福埔点、缺塘点 | 陈海鸣 | 四班 | |
廿一 | 9、06 | 四 | 梧 桐 | 缺塘点、苏内点 | 柯清哲 | 一班 | |
廿六 | 9、11 | 二 | 社 店 | 社店点、苏内点 | 吴其仁 | 二班 | |
八 月 | 初二 | 9、17 | 一 | 社店田内 | 社店点、苏内点 | 吴其仁 | 四班 |
初二 | 9、17 | 一 | 后林下宅 | 后林点、梧安点 | 许文市 | 四班 | |
初三 | 9、18 | 二 | 福 埔 | 福埔点、苏内点 | 陈海鸣 | 一班 | |
初四 | 9、19 | 三 | 前 沿 | 社店点、后林点 | 吴其仁 | 二班 | |
初七 | 9、22 | 六 | 苏前(陈) | 苏内点、福埔点 | 黄若凡 | 一班 | |
初八 | 9、23 | 日 | 社店尾厝 | 祉店点、苏内点 | 吴其仁 | 二班 | |
初十 | 9、25 | 二 | 罗裳仓边 | 福埔点、后林点 | 陈海鸣 | 四班 | |
十一 | 9、26 | 三 | 许坑吴厝 | 梧安点、后林点 | 林晓东 | 一班 | |
十二 | 9、27 | 四 | 小沿塘 | 社店点、缺塘点 | 吴其仁 | 二班 | |
十六 榕榕 | 10、01 | 一 | 苏内内塘 | 苏内点、后林点 | 黄若凡 | 二班 | |
十七 | 10、02 | 二 | 樟 井 | 梧安点、后林点 | 林晓东 | 三班 | |
十九 | 10、04 | 四 | 山 仔 | 苏内点、福埔点 | 黄若凡 | 一班 | |
廿六 | 10、11 | 四 | 苏前(苏) | 苏内点、社店点 | 黄若凡 | 四班 | |
九月最后 一星期日 | 9、30 | 日 | 苏 内 | 苏内点、社店点 | 黄若凡 | 一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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