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代扣代缴讲义
扣缴义务人需要根据不同的纳税人和所得项目,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应当预扣、代扣的税款:(一)需要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
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的应税所得项目包括: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劳务报酬所得
③稿酬所得
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⑥财产租赁所得
⑦财产转让所得
⑧偶然所得
换句话说,除了经营所得,其它所得项目均需预扣、代扣税款。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时,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具体方法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具体方法为:
(1)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