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务管理是财政收入的资金来源,是国家公共物品的经济基础,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要保障。
[关键词]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经营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包括依法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并组织税收活动正常运行,协调好国家、企业及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于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随着国家高速公路的规划以及不断延伸,开通运营里程数越来越长,对国民经济的带动及贡献显而易见,因此,高速公路经营的税务管理至关重要。根据高速公路经营涉及税种,分项浅析如下。
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涉及税种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涉及税种根据税种申报属期情况分类如下:
(一)建设初期申报: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占用耕地建设高速公路同样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前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按月度申报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作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来说,涉及增值税的营业收入包括收取车辆通行费收入、清障救援收入、路域资源盘活收入等项目。
2.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二是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高速公路经营企业需按月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简称纳费人)。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征收地方教育附加。高速公路经营企业需按月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发展亦有较大影响。高速公路经营企业需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车辆购置税计算(三)按季度申报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或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或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高速公路经营企业需按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入账,本单位留用一定比例,其余部分由属地税务机关代收缴当地工会入账。根据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总工会关于调整贵州省省级以下工会经费分成比例(试行)的通知》(黔工财字〔2023〕4号)要求,基层工会提留下70%,余下30%由税务机关代收代缴当地工会入账管理。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基层工会需按季度进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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