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过程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过程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一、许可事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二、许可数量:没有数量限制。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
  四、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说明:
  (一)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或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二)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营业执照变更  (三)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四)申请变更负责人的,应提交变更后新负责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
  (五)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六)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变更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注册资本或变更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经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应将有关文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六)转让股权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新股东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七)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有关人员的委派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