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查询,需要带哪些材料?房屋产权证查询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条例》规定,进行房产证查询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发证部门公章的查询结果复制件;
4.如有共有权人,需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共有权人公章的共有权人同意查询的证明;
5.如有抵押权人,需提供抵押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抵押权人公章的抵押权人同意查询的证明;
6.如有预告抵押权人,需提供预告抵押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预告抵押权人公章的预告抵押权人同意查询的证明;
7.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提供材料后,相关部门会在10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不满意,申请人可以在查询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将在10日内重新查询,并出具新的查询结果。
查询房产证是否办出,可以采取网上查询和房产局查询两种方式。网上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而房产局查询则需要产权人配合。此外,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房屋购销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房屋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双方私章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