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房产档案利用查询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杭州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实施细则》
二.房产档案查询范围:
房屋状态,房产抵押,房产按揭,房产发证。
三.查询条件:
律师查询:提供介绍信,律师证,授权委托书,立案证明,委托人身份证,产权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公、检、法查询:提供介绍信,工作证。
四.服务范围
1.房产权利人查询:
①办理产权证遗失查询: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查询。
②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查询: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查询。
2.户口迁移出具房产情况查询:
申请人应持《房屋产权登记情况查档申请表》(派出所领取),申请表上家庭人员必须派出所确认盖章,提供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房管所查询。
3.律师查询:
查询房屋所有权信息的,提供上述查询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件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查询。
4.银行查询房屋状态:
银行应提交介绍信及查询清单(清单须加盖银行公章并注明产权人,产权证号,他项权证号和房屋座落)、经办人身份证 、他项权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查询。
5.申请银行住房贷款查询:
提交经贷款银行审查确认的家庭成员名单并注明购买房屋具体地址的房产信息查询函,查询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查询。
6、申请经济适用房查询:
申请杭州市经济适用房,查询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余杭区房管处档案室查询,申请余杭区经济适用房由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提供查询清单集中查询。
以上查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载明查询事项及其内容的授权委托书。
五.受理查询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查询申请,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当场提供查询服务。如涉及到塘栖、瓶窑、余杭的房产发证信息到当地房管所档案室出具查询信息。若需出具书面查询信息,则服务期限为2个工作日。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查询服务的,经同意,可以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查询限制
1.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需要保密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非经所属机关同意,不对外查询。
2.涉及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或代为管理的、未结案或权属尚未确认的信息不对外查询。
3.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不对外查询。
七.保密义务
查询人对所查询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他人,也不得不正当使用;对所获得的查询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陈列、展出或再复制。
八.收费依据:浙档【2007】28号
《浙江省国家档案馆利用服务工本费收费标准》
九.受理部门地址
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余杭区市民之家1楼B区16、17号窗口)
:86139827
瓶窑镇房地产管理所(瓶窑镇东兴路86号) :88554230
塘栖镇房地产管理所(塘栖镇市新街122号):86373791 8902691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冬令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夏令时间)
余杭镇房地产管理所(文一西路1500号市民中心) :8860295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冬令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夏令时间)
余杭区房管处档案室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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