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天职观”思想
天职观是清教徒(反对天主教一切不敬虔、不合圣经真理的教导和实践的英国基督徒开始了这一体的形成)在遵循上帝要我们管理世界的命令时,经历五百年前(1517年)新教改革归正天主教的世界观后,在近三百年实践中管理天父上帝创造之世界的非常成熟的理念。
这一理念的神学奠基在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归正神学思想上,它的社会实践理论代表人物和著作是亚当·斯密和他的《道德情操论》、《国富论》以及马克斯·韦伯和他的代表作《资本主义与新教伦理》,在实践中诞生出维多利亚时代即开始涌现的一大批创造和积累了巨大财富同时流芳百世有益于人类社会的上帝的好管家(包括现在仍然屹立的吉百利、雀巢等)
在当今这个更加败坏和悖谬的经济物质时代,我们凭什么在职场在社会结合我们的信仰,整全平衡的实践我们的信仰生活并荣神益人呢?我们要做怎样的精英呢?是中国当今这样竭力获得更大权力、竭力占有更多资源、竭力为自己谋求最大福利的精英?还是效法英美数百年集信仰实践之大成的精英呢:他们有杰出的能力,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深厚的平民情怀!
在这样的具有普世价值彰显的基础上,我们很容易理解林肯总统那句话:“美利坚强大是因为美利坚良善!”
宗教改革中的“天职”观念
在对近代资本主义进行考察的时候,韦伯发现,近代资本主义除了以其理性主义的特征区别于传统社会中的资本主义之外,在近代资本主义文明或者资本主义伦理中,最重要的是一种可以称之为“天职观”的观念。他说:“事实上,这种我们今天如此熟悉,但在实际上却又远非理所当然的独特观念——个人对天职负起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所渭“天职观”,它是一种剥于职业活动内容的义务,每个人都应感到,而且确实也感到这种义务;至于职业活动到底是什么,对于天职观来说,倒是无关宏旨的。韦伯认为,近代资本主义流行的以理性方式从事资本主义工商活动,就是一种天职观的表现。说来奇怪,这种近代资本主义的天职观却是从新教改革中作为宗教伦理基础的“天职观”发展起来的。
德语euf(职业,天职;相当于英语的9:职业、神召)本来是一个宗教的概念,意指“上帝安排的任务”。但在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对《圣经》的翻译中,却首次将这个词与世俗意义的“职业”一词的用法联系起来;从此,“天职”这个词不仅指上帝委派的工作,而且指上帝委派的这项工作是要在世俗的职业中实现的。韦伯将天职的这种观念的转变视为宗教改革的结果。他说:“个人道德活动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应是对其履行世俗事务的义务进行评价。正是这一点必然使日常的世俗活动具有了宗教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职业的思想。”m从这种职业思想出发,便引出了所有新教教派的核心教理: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
任和义务,这是他的天职。
韦伯比较宗教改革前后基督教禁欲观的变化说,在改革前,天主教的禁欲方式,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认为世俗活动是肉体的事情;尽管它体现了上帝的意志,但世俗活动只是信徒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如同吃饭一样,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而宗教改革以后,人世活动是为了上帝。路德首先提出,修道士的生活毫无价值,而且修道士生活放弃现世的义务是自私的,是逃避世俗的责任。与
此相反,履行职业的劳动在他看来是胞爱的外在表现。他以劳动分工迫使每个人为他人工作来证明这一点。这种对世俗活动的辩护,是宗教改革最重要的后果之一,路德在其中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韦伯指出,路德的职业观念仍然是传统主义的,他不可能在世俗活动和宗教原则之间建立起一种新的、在任何意义上是根本的联系。他所谓的职业是指人不得不接受的、必须使自己适从的、神所注定的事。单纯在路德意义上的职业观念对我们研究的问题的重要性至少是有疑问的。但这不等于说,连路德对宗教生活的革新对我们研究的问题也没有某种意义,恰恰相反。只不过这种意义很明显不是直接来自路德及其教派对世俗活动的看法。路德精神的后继者们在加尔文主义以及其他新教教派那里发现了不同的精神在起作用。加尔文主义中的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的关系,同天主教或路德主义相比,是很不相同的。
这样,韦伯便从路德在宗教改革中倡导一种新的“天职观”开始,转入了对加尔文宗和其他新教各教派的宗教伦理的考察。他认为,正是这些宗教改革以后出现的新教教派中的宗教伦理,揭示了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的内在联系。
宗教改革以后出现的主要新教教派有四支:加尔文宗、虔信派、循道派、从浸礼运动中分裂出来的一些宗派。韦伯通过对这几支主要新教教派教义的考察得出这样的看法:信仰新教的教徒,其生活方式,包括世俗生活的伦理,都是由其教义中的宗教伦理所决定的。而且,无论这些新教教派的教义彼此之间有何不同在强调人世禁欲这一点上,它们彼此之间是共同的。比如说,基督徒信仰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获得上帝的恩宠,而新教“尽管在不同的教义中获得恩宠的方式不同,但它决不能凭魔术般的圣事来取得,也不能靠相信忏悔来达到,更不能通过个人的善行来获取这一点却是共同的。只有在证明具有自然人生活方式明显相异的特殊行为方式之后,才有可能取得这种恩宠,由此产生出对于个人的推动力,激励个人有条有理地监督自己行为,以使自己获得恩宠,并因此而把禁欲主义注入其行为之申”。“但是,如同我们所见,这种禁欲主义行为意味着人的整个一生必须与上帝的意志保持理性的一致,而且这种禁欲主义再也不是一种不堪承受的负担,而是每一个确信拯救的人都可以做到的事情。与自然生活不同的圣徒们的宗教生活再也不是在离开尘世的修道院里度过,而是在尘世及其各种机构里度过——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种在现世之中(但又是为了来世的缘故)将行为理性化,正是禁欲主义新教的职业观引起的结果。看来,新教改革就是从提出一种新的天职观念开始,进而使教义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使其具有人世禁欲的性质,而且这种人世禁欲为了获得上帝的恩宠,必须完全采取理性的方式。韦伯就是通过对宗教改革与新教教义的研究,在新教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之间建立了联系。
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与天职学说
马丁·路德是16世纪德国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在西方历史上,路德的主要贡献在于他发动了德国宗教改革运动。但是,他所提出的一系列教育思想,对近代德国乃至整个欧美教育的发展,在西方教育史上具有崇高的地位。其中,因信称义和天职学说的思想产生了最为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因信称义”说主要导源于《圣经》的“因信称义”和奥古斯丁的“预定论”,是马丁·路德神学思想核心。1517年,路德在维登堡教堂的门口张贴了《九十五条论纲》),在德国揭起宗教改革的大旗。在《论纲》中,路德公开宣称“因信称义”说,强调信徒凭藉信仰,无需教会这个媒介,就能够直接与上帝相沟通。路德以后的著作《致德意志基督教贵
族公开书》及《基督徒的自由》等书中都阐述了因信称义说,强调了信仰的作用,而信仰的对象则是上帝及其权威的象征《圣经》。他认为,《圣经》中的每句话都是圣灵激励而成的,《圣经》是上帝的道,有基督的信息,有他救赎的功德,有对世人罪孽的宽恕和赦免。因此,《圣经》是判别信仰的唯一标尺。他认为教皇的行为必须符合《圣经》,否则人们就可责备教皇。路德强调:教父们的教训只有引人去读《圣经》的用处。
路德认为,基督徒之所以是自由,是因为他们“因信称义”,不再受善功律的支配,他们通过自己的信仰而与基督建立了新的个人关系。信徒不必依靠教会极其繁琐的宗教礼仪,只凭对上帝对的虔诚信仰就可以得到灵魂的拯救。因信称义的具体内容有: 1.信仰即能得救。
2.圣经乃唯一的、最高的成就。
3.平信徒皆为祭司
4.僧俗平等,恪守天职。这一宗教伦理是对天主教会所宣扬的“行为称义”和善功得救论的否定,所蕴含的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因信称义”使宗教生活世俗化,从而动摇了基督教在社会生活中的神圣地位,在上帝面前,广大基督教信徒都具有平等的地位。这为新兴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念奠定了思想基础。因为信仰是所有基督教徒获得救赎的唯一途径,而基督徒都蒙受上帝的洗礼和恩典、接受一种福音,因此,广大基督徒之间除了职务的区别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差别,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拥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因信称义说的根据是基督受难已经赎清了人类所犯下的罪,人只要信靠上帝,就能得到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恩典施给信靠他的人,“在他里面,恩典、公义、平安、自由与万事都应许你了;你若相信,就有一切,你若不信,就缺一切。”在信仰与被信仰这一对关系中,人成了主体,上帝成了客体。上帝的存在是作为爱,作为奉献和牺牲的体现。事实上,上帝是应人需要而生,完全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中,存在于人的精神之中的实体。路德认为,只有发自内心的信仰才能取悦上帝,一切外在的善功只能使人误入歧途。因信称义说否定了教会神职人员的特权。既然人凭发自内心的信直接与上帝相沟通,教会这个媒介就成为多余,笼罩在教皇身上神圣的光环就被剥落,教皇不再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也不再掌握天国大门的钥匙,不再是唯一解释《圣经》的人。凭着信仰,人人皆可为教士。“基督徒们中间,只有职位上的分别,并无其他不同。”这样,在信仰面前,人与人之间一律平等,这种平等以后发展为资产基督教与天主教的区别
阶级的平等原则。同时,因信称义”否定了外在的权威,强调主体内心信仰的作用。虽然信仰的对象表面上是外在的,但信仰对象已从主体的位置下移下来,而变成客体,并且为信仰者服务。一旦信仰,便获救赎,信仰的主体成了决定一切的力量,这样,主体便获得了极大的自由。此外,因信称义也使善功、苦行等外在的东西失去价值,内心的信仰高于一切,教会及其教规化为乌有。凡有信仰,一切皆皆教士,从此,基督教开始平民化、大众化。
马丁·路德在反对天主教会修道体制的过程中,同时受到中世纪职业观念和基督教神学与神秘主义的影响,产生了其独特的天职观念,赋予了世俗职业以道德意义。天职观的思想是路德在其改革活动的最初十年当中发展出来的,随着因信称义的发展成熟,天职观念日益重要。路德关于“天职观”提出和强调,修道士的生活作为在上帝面前进行证明的手段非但
毫无价值,而且,他们放弃尘世义务是自私和逃避现世责任的,人们开始明白每一种正统的职业在上帝那里都具有完全同等的。随着越来越多地卷入尘世的事务,路德对尘世中的劳动也给予了越来越高的评价。这种学说也极大地提高了尘世的地位,对基督教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所谓的“天职”观念是某种人类必须作为神明旨意而接受、顺从的东西,他宣扬的是服从权威和接受既成事实。此后,加尔文教义将路德的“天职观”发扬光大,据此,每一个人死后能否超脱,上帝在他出生之前便已确定,他在尘世中所做的一切,并不能影响上帝的预定。教会、牧师、圣事都无助于人的解脱。
上帝通过他那完全不可思议的判决,永远地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并控制了宇宙最细微的末节。由于上帝的判决不能改变,因此对于那些他赐予了恩典的人来说,他的恩典是不会失去的,正如对于那些上帝决定不赐予恩典的人来说,他的恩典是无法得到的一样。“天职观”使近代平等观植根于宗教领域。每个人之所以有不同的“天职”,是因为上帝赋予人们以不同的天赋,在上帝看来,每一种正当职业都具有完全等同的价值。所有职业都是为了在地上建立“上帝之城”,都是荣耀上帝的手段,在神面前地位一律平等。而彼此的平等也为宗教宽容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宽容才是真正的信仰,才是信仰自由的前提,也只有宽容,才能体现上帝的博爱。在上帝面前,广大的信徒都是平等的,大家都是上帝的子民。因此也只有宽容才能在上帝的博爱中和谐共处。
天职并不是透过对圣经的研读才出现的。所有人的职业和身份都是从上帝那里得来的,是上帝设立的。路德认为天职主要是肉体的事情,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可以得救,在短暂的人生旅程中毫无必要注重职业形式。因此,追求超出自身需要的物质利益,必定预示着得不到天恩,因为显而易见,谋取那样的利益便只有牺牲他人的利益,应当直接给予谴责。从天职观来看,路德的伦理学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从基督教神学层面上进行的反思。虽然,路德的天职观始终是传统主义的。他所谓的天职是指人所必须接受且必须适应的神定之事。但是总的来说天职学说不仅具有极高的神学意义,也同时具有宝贵的社会学价值,是路德伦理观中影响范围最广的思想。马丁路德改教时,大力提倡四大原则:“人人为祭司、人人有召命、人人是管家、人人有圣经”。他认为每个人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而上帝对人的呼召也是平等的。
马丁路德强调神的呼召不限于灵魂得救,也包括了我们的职业或工作,因此一切正当的行业都应被圣化。不仅牧师的神职是上帝的呼召,而且人间的任何合法职业都是上帝的呼召。只要有呼召,洗地扫街等职业并不亚于作牧师、医生、护士之辈。马丁路德并非高抬一般人认为卑微的工作,乃是强调工作者在神面前的尊贵地位。甚至卑微如清洁工、打扫家务工等零碎的工作,若是为了荣神益人而做,都是圣洁的事。工作者有呼召,工作就有意义。认识到工作的意义,工作者就会忠心做工,力求完美。呼召或者天职的观念,不但可以鼓励我们敬业与乐业,也可以带领我们到工作的永恒意义。马丁路德高举“信徒皆祭司”的口号,教导人们在工作岗位上要有好行为,凡事都要为荣耀上帝而作,虽然工作是世间的,但我们若敬业勤奋,任何工作都可以成为具有神圣意义的事业。因此,一切正当的行业都可以被神化,连做家务都是服事神。他的这种思想,开创性地解放了各个行业,粉碎了中世纪天主教会对人们思想的禁锢。
可以说,马丁路德因信称义和天职学说的思想,为突破欧洲中世纪的黑暗,迎接近代化的发展,奠定了思想上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