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一是从老小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而言,崇川区作为南通市的主城区,配合全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见表1)。2010—2018年老小区改造实施的项目达350个,财政投资8个多亿。在综合环境整治等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业务主管部门及资金主结合共融创新
探索城市生态环境绩效审计——以南通市崇川区某审计调查项目为例  蒋勇  胡霞[摘要]本文结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审计局实施的“崇川区老小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以南通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建设资金使用绩效为着眼点,创新运用共融审计方式,为探索城市生态环境绩效审计提供方法路径。[关键词]生态环境    绩效审计    城市    共融    创新文管部门都未对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二是从探索城市生态环境审计工作而言,在转变增长方式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大背景下,审计部门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目前主要将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经济责任任期审计并行实施,但在市辖区采用该种形式却面临一些问题,就是各街道均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能,街道的机构设置和领导职表1  崇川区2016—2018年老小区改造及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和市补项目情况2016 10,452.52 7 7601.1 45 18,053.62 522017 7797.18    1 5821.3 7 13,618.48 82018 6549.23 6 1843.97 8 8393.2 14合计 24,798.93 14 15,266.37 60 40,065.3 74年度老小区改造环境整治合计资金投入(万元)资金投入(万元)资金投入(万元)市补项目(个)市补项目(个)市补项目(个)
财政收支审计与工程项目审计结合共融
工作组织方式创新
资金绩效评价与环境质量评价结合共融评价技术方法创新审计报告出具与审计意见发表结合共融
结果表达形式创新
图1  “三个”结合共融创新
三、实现路径
(一)设计城市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1.城市水环境评价指标。主要选取长江(崇川段)水质、市区濠河水质、市区饮用水源(狼山水厂)水质,三个一级指标构成城市水环境评价指标。主要考虑南通市区紧傍长江,全市基本以长江水为饮用水,市区饮用水源主要是由狼山水厂供应,濠河是南通人的“母亲河”,也是5A级旅游景点,环绕南通主城的老城区,勾连起整个主城的水系,落实到被审计专项资金流入的老小区改造雨污分流项目和环境整治水环境整治项目,最终着眼点就是要改善濠河水系和长江(崇川段)水质状况。
2.城市大气环境评价指标。主要选取市区空气主要污染物监测指标(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天数占比指标,两个一级和若干二
级指标构成城市大气环境评价指标。该类指标是用于评价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常用指标。老小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涉及小区绿化提升改造、园林绿化及小游园建设、燃煤锅炉淘汰以及建筑垃圾清运等项目,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该类指标评价。
3.城市声环境评价指标。主要选取市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值,功能区(包括1、2、3、4a类功能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交通干线(4b 类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值,三个一级和若干个二级指标构成城市声环境评价指标。该类指标是用于评价城市声环境质量的常用指标,老小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涉及老小区、建筑工地、城市交通干线、背街小巷、流动摊贩等的整治项目都会对此产生影响。
(二)分析城市生态环境评价指标数据
评价指标确定后,可通过当地环保部门或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监测数据、地方政府公布的环境状况公报等公开渠道获得具体指标数据。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施行后,对环保数据的公开和对环保监测数据予以严惩的力度空前加大,更有利于从公开渠道获得真实客观的环保数据。根据审计时间范围,分年度获取指标数据,对各指标数据按照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1.城市水环境分析评价。城市水环境指标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该标准可划分为Ⅰ~Ⅴ五类水质分类,其中Ⅰ类水质要求最高,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审计获取2016—2018年数据显示,长江(崇川段)水质从Ⅱ~Ⅲ类水质向Ⅱ类水质改善,市区饮用水源
(狼山水厂)水质从Ⅲ类水质向Ⅱ类水质改善,也符合Ⅱ类标准要求,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濠河水质从Ⅲ~Ⅳ类水质向Ⅲ类水质改善,也符合Ⅲ类标准要求,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2.城市大气环境分析评价。城市大气环境指标中主要污染指标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59-2012),依据该标准城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两类。审计获取2016—2018年数据显示,南通市主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逐年下降,2018年为17μg/m3,已低于一类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浓度限值20μg/m3,2016—2018年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一直低于一类区浓度限值40μg/m3。虽然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呈逐年改善的趋势,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始终接近二类区浓度限值70μg/m3,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始终处于“爆表”状态,均超过二类区浓度限值35μg/m3。城市大气环境指标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依据该标准城市空气质量共分为六级,其中一、二级分别为优、良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审计获取2016—2018年数据显示,南通市主城区空气质量指数处于优良级别天数分别为263天、266天、291天,达标天数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
3.城市声环境分析评价。城市声环境指标评价标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依据该标
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审计获取2016—2018年数据显示,南通市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评价指标平均等效声极值分别为57.1分贝、56.6分贝、56.2分贝,呈逐年下降趋势。具体到
二氧化硫(SO 2) 25 21 17
二氧化氮(NO 2) 36 38 36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70 65 63
细颗粒物(PM 2.5) 46 39 41
1类功能区 51.4/43.6 51.5/43.7 51.2/44.2
2类功能区 54/45.6 54.9/46 53.4/44.33类功能区 56/50.9 55.6/50.8 55.6/49.7
4a 类功能区 66.9/59.9 67.4/60.3 66.4/58.8
各功能区,1、2、3类功能区均在各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内,4a 类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在限值内,但夜间环境噪声2016—2018年均超限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极值分别为67.9分贝、66.9分贝、67.2分贝,不存在明显改善。(三)综合评价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经过老小区改造及环
境综合整治等系列举措,2016—2018年南通市主城区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明显改善趋势(见表2),主要参考文献
廖元旭.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研究[J].会计之友, 2012(9):91-93
沈征.滨海新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绩效审计[J].天津财会, 2011(3):31-32
张珊,张.雄安新区白洋淀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构建[J].当代会计, 2018(7):51-52
交通干线噪声均值(单位:分贝) 67.9 66.9 67.2
城市环境评价主要指标基本处于达标以上,多数指标呈现优良状态,由此可见,南通市主城区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就引起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审计报告送达后,区领导作出“将审计发现问题进
行分解,交相关部门抓紧整改”的重要批示,当地
党报党刊也对项目推进情况予以报道。
(作者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审计局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26001,:303164154@qq )
表2  南通市主城区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及2016—2018年数据表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名称2016年2017年2018年
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长江(崇川段)水质 Ⅱ~Ⅲ类 Ⅱ类 Ⅱ类
濠河水质 Ⅲ~Ⅳ类 Ⅲ~Ⅳ类 Ⅲ类
市区饮用水源(狼山水厂)水质 Ⅲ类 Ⅱ类 Ⅱ类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指标
(单位:μg /m 3)空气质量指数(AQI )达标天数占比 71.90% 72.90% 79.70%
南通景点区域环境噪声均值(单位:分贝) 57.1 56.6 56.2
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