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保障房怎么申请
西安保障房怎么申请
西安怎样申请保障房(1)
笔者: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焦健:保障性住房,简称保障房。
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
以上四类住房也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笔者: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焦健: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笔者:什么是限价商品房?
焦健:限价商品房是限定住房销售价格、限定套型面积和供应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套型建筑面积为80~100平方米。
笔者:什么是廉租住房?
焦健: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实施社会保障,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提供租金补贴或租金相对低廉的住房。
笔者:我市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焦健: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即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一、城六区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我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二、城六区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我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3、无房户家庭。
三、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
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73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77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15元/人·月。
笔者:我市申请廉租房的程序是什么?
焦健: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为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主申请人。
社区受理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报送区住房保障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查并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批,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取得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
笔者:我市申请廉租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焦健:申请廉租房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及按要求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1、身份证及户口薄地址证明(街道办事处出具);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拆迁协议等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下岗或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无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
丧偶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笔者:我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焦健: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具有我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申请限价商品房的应具有我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户口。
二、我市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
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181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67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15元/人·月。
限价商品房标准:
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259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82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165元/人·月。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业用房或汽车等资产且单价超过15万元的(以购为准)不得申请。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七、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八、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笔者:我市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焦健:一、社区调查(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未设社区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公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四、市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车管所、户籍处、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六部门终审、公示(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笔者:我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焦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供以下资料:
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封面正确勾选保障类型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四、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年龄应满25周岁,提供未婚(未再婚)证明。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七、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由现住房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
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
八、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笔者: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焦健:一、保障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我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我市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二、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的非农业户口。
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城六区非农户口,不含长安区。
三、保障对象应符合的收入标准不同。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的标准不同。
限价商品房的标准要比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高。
四、土地来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