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轮候规则
一、申请条件:
1.深圳市户籍家庭:轮候申请人以深圳市户籍为准,且家庭成员全部为深圳市户籍。
2.定点就业单位:轮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其中一方需在深圳市定点就业单位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满1年。
3.租赁住房条件:轮候申请人家庭稳定租赁住房可申请;家庭自有住房在不伤害正常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可申请;无稳定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二、轮候程序: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2.公示和筛选:登记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并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筛选。符合条件且轮候号码在公示期间有效的申请人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3.排位和选房:轮候申请人按照轮候号码的先后顺序进行排位,轮候号码小的优先选择公租房。选房时,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选房结果公示后即为选房生效。
4.签约和入住:选房后,申请人与房屋管理机构进行签约,确认租赁期限和租金等相关事项。签约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入住公租房,并按时缴纳租金。
三、轮候期限:
轮候期限是指在轮候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到分配公租房的期间。深圳市规定,轮候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轮候期限根据市场供应和申请人数量而定,当市场供应不足以满足需求时,轮候期限可能会延长。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轮候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和信息,如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将导致资格被取消。
2.轮候申请人须定期更新个人、家庭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公示确认,确保轮候信息的准确性。
3.轮候申请人在轮候期限内仍需履行租赁住房的义务,即依法、合规的方式履行租金缴纳、居住管理等相关规定。
4.公租房分配原则上不得进行转让、转租、改建等行为,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公租房资格。
总结起来,深圳公租房轮候规则涵盖了申请条件、轮候程序、轮候期限和其他注意事项等方面。通过有效的规则和程序,旨在保证公租房的公平、公正分配,提供适合低收入家庭的居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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