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牌摇号完全攻略
广州限购的出台虽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不过,我依然相信有不少网友对这其中的政策解读还是一知半解的,没关系,,这一次,我们要整理一个易懂的摇号全攻略。 本文于2013年4月25日再次更新,由于广州针对限牌的政策不时有细微修改,所以本文将根据政策的不同而实时调整攻略,谢谢!
● 增量指标获得的自我审核 一、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满足三个条件 要说做准备,无非就是准备好材料先把摇号资格给拿下,那么什么样的人员具备摇号资格呢?按照《办法》规定,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住所地在本市;2、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3、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这三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而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都可以算作住所地在本市:
1、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4、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
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累计3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注:医保缴纳为累计达到3年以上即可,没有要求连续缴纳3年以上) 二、单位申请增量指标也应符合三个条件 当车辆的所有人是企业所有时,该企业还需要满足以下3个硬性条件: 1、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三、车辆被盗申请增量需满足两个条件 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当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不幸被盗抢后需要重新购置中小客车的,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 2、书面承诺追回被盗抢车辆后,放弃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或者放弃已经取得的增量指标,或者在使用增量指标新购置的车辆和被追回车辆中择一封存出售或者报废,并承担全部费用。 ● 摇号受理有两种途径 目前的摇号资格受理有两种途径:1、通过网站提交申请;2、到就近的服务窗口进行受理,而服务窗口受理看通过以下几部电话进行预约: 。下面我们就两种方式的途径分别进行说明: 一、上网申请车牌指标24小时可办还免排队苦 网上报名可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远
程报名申请服务,所以编辑建议广大市民申请指标以网络受理方式为主。登录网站以后按有关指引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通过短信确认后即可完成申请获得编码。 网上申请流程图 二、不能上网者可电话预约服务窗口申请 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申请人,将采取电话预约后再按约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的方式进行,目前,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已统筹我市 uuuuu热线等5个预约热线进行开通电话预约申请申请人电话预约确认基本信息后,按照就近办理原则以短信形式指引申请人到服务窗口办理。电话预约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地点前往办理,逾期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如再办理,需重新电话预约。 电话申请流程图 为方便已电话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办理指标申请确认手续,全市(十区两市)将设置24个中小客车指标调控受理窗口服务点,其中,每个区(县级市)分别设置在区(县级市)交通部门政府窗口和各区(县级市)有关年票征收点。
● 摇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为保证摇号工作的公平性,本次摇号过程将采取三重随机机制。第一重随机即由电脑随机产生申请人的申请编码:申请参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申请人的申请编码都为4+9共13位,其中前4位为申请系统随机产生的数字,申请人在选择编码时,在页面上有三次选择的机会确定前4位号码。而后面的9
位数字,是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时间产生的。摇号时,当月所有参加摇号的有效编码,会按照绝对数值的大小进行排列,逐一有序对应得到一个序号。 第二重随机即在所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6名申请人代表现场摇号。市指标调控管理服务中心将在每月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申请者参与现场摇号活动,如经联系,被抽中的申请者不能参加当天的摇号,则将继续随机抽取产生,直到12人均能确认参加现场摇号为止。摇号当天,在现场12名申请人代表中,随机选出6人具体参与摇号。
第三重随机即现场选取“种子”确定中签号。被选出的6人在摇号现场通过计算机从高位到低位,各随机选取1个数字(每个数字是从“0-9”10个数字中分别选取的),组成一个原始的6位“种子”数字,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该“种子”输入到符合国标《GB/T 10111—2008》规定的摇号客户端系统,通过系统运算,确定中签序号。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申请人便可以在 网站或者拨打“ ”等查询自己的是否中签。整个操作流程采取与北京摇号模式相一致的方法,该方法基于目前应用最普遍的产生随机数的算法,每个有效申请码的中签几率都是平等的。 ● 未通过资格审核怎么办?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申请资格不通过的主要有以下9种情形:
4 广州市流动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和《广东省居住证》须知
5 一、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6 二、居住证发放对象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
北京车辆摇号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7 三、办理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或二代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工作单位(居、村委)等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来源于广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
8 办理居住证服务指南
更新时间:2010-10-10
一、办理《广东省居住证》须知
一、居住证发放对象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
发给居住证:( 1 )未满16 周岁或者已满60 周岁的;( 2 ) 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 )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 )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
(一)居住证相片回执。请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如有二代身份证在能读取的情况下亦可读取身份证相片资料)
(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 、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 、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 、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
(一)居住证相片回执。请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如有二代身份证在能读取的情况下亦可读取身份证相片资料)
(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 、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 、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 、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 、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 、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四)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 个月以上(最长为3 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 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四)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 个月以上(最长为3 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 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二、《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程
见附件
三、《广东省居住证》办理、联系人、办理地址
:38373695
联系人:温雪莲、王瑜
办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明路20号猎德街社区服务中心
四、《 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
五、投诉举报
若您对本服务不满意,请打以下电话投诉:38373275 刘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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