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精神
1.弘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者精神,明确志愿者工作的意义,端正工作态度,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志愿者氛围,为推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做贡献。
  2.自觉遵守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志愿者工作各项规定流程办事,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配。
    3.熟悉岗位职责,热心岗位服务,牢记服务流程及相关要求,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保质保量地完成志愿者服务队委托的各项任务。
  4.遵守上岗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岗,必须提前向志愿者所属团队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5.志愿者工作期间,做到不串岗、不打闹,不吸烟、不饮酒,服务空闲时间不得玩游戏、私自外出安排活动。
    6.对所有服务对象都应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不应强加个人的政治、信仰或价值观念于服务对象,避免与服务对象产生任何方面的冲突。
    7.不得滥用志愿者的身份,向服务对象索取金钱或其他服务上的回报,或做任何欺诈行为。
    8.不应对服务对象的情况妄下判断,提供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或建议;
    9.在工作上与其他志愿者和工作人员相互合作、友好相处、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鼓励,养成良好的团队工作意识。
    10.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面对危机安全或破坏工作秩序的特殊情况,要冷静对待,注意维持秩序,同时迅速通知团队相关负责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周边其他工作人员求助,不应妄顾自身的安全,做出危险的行为。
    11.自觉参加本院组织的培训、调研及其他相关活动,努力提高志愿者自身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12.自觉遵守医院有关保密指引,不得擅自将服务对象的资料用于其他用途。 精心搜集整理,只为你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