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事件内容 为积极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对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影响,我们围绕“大就业、大保障、大维权”工作目标,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数据分析等方式,就如何确保劳动关系“大和谐”,以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的快速增长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当前劳动关系现状
当前我市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平稳;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随着对劳动报酬预期性增长的渴求,劳动关系呈现出相对复杂化趋势;
一是劳动合同制度实施逐渐步入正轨;主要表现为“两升”,即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覆盖率上升;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到96.3%,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8.5%以上,城镇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3%以上;集体合同数量通过市总工会开展“四个覆盖”工会组建、职工入会、职代会组建、集体合同签订活动得到明显增加,截至2010年10月底,共新签集体合同720份;
二是劳动争议纠纷数量减少;主要表现为“两降”,即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和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数量双下降;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审理劳动争议1895件,比去年同期减少 9 %,是2008年受案数量持续“井喷式”增长以来首次下降;劳动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案件1807件,与去年同期的相比,下降10%;与此同时,我市涉及劳动用工方面的信访形势也趋于稳定,总体呈现出“一个好转、二个提高、三个下降”的特征,即信访秩序全面好转;停访息诉率、众满意率大幅提高; 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事件总量均明显下降;全市劳动关系总体稳定,未发生集体停工事件;
三是劳动关系矛盾表现形式多样;主要表现为“两增”;一是劳动纠纷类型增多;劳动争议由过去单纯的确认劳动关系扩大到工资纠纷、加班加点、休息休假、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等多种类型;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方面的达118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而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只有639件,同比下降30.5%;二是集体争议涉及人数增多;2010年前10个月共受理集体争议案件14件,涉及人数421人;而2009年全年集体争议案件涉及人数才389人;
二、原因分析
一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完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法守法意识逐步增强;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继施行后,通过协调劳动关系各方的广泛宣传、政策配套、主动服务,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与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使得我市劳动纠纷经历2008-2009年的“高发期”后,进入了相对稳定时期;
二宏观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
一是提高劳动报酬和调整收入分配诉求上升;工资成为引发劳动关系不稳定的第一诱因;2009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了一系列因员工不满工资待遇而聚集停工事件;虽然我市目前还未出现这类事件,但现实中,我市企业工资水平一直增幅微弱,大量员工尤其是小企业员工工资停留在较低水平,再加上从上半年开始的物价上涨趋势,劳动者生活成本提高,劳动者对提高劳动报酬尤其是工资性收入的呼声日益高涨;同时一些企业基层管理人员认为自身创造的价值与所得报酬不匹配,因此对于调整企业收入分配,获得较高工资报酬的需求增高;这些都成为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导致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得不到保障;由于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用
工并没有强制性规范,导致部分企事业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这些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长期得不到保障,同工不同酬和无法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长期的不公平待遇和矛盾积累,导致劳务派遣工体的劳资纠纷逐步增多;
三是劳资纠纷由个体向体性维权发展;随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逐渐深入人心,劳动者维权意识高涨,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但是程序复杂、时间长,以及长期积累的“资强劳弱”现象,导致劳动者“抱团”对抗企业不公平待遇和劳动权益诉求,从而使劳资纠纷逐渐由个体维权向“组团”维权发展,劳动纠纷将由温和转向突发,由个案转向体;
三、当前我市劳动关系工作举措
一抓制度促完善,从政策上保障劳动关系和谐;
一是2010年7月,我市在汲取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合肥实际,出台了XX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地方性劳动用工管理法规,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该条例已于8月1日正式施行;
二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积极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操作,认真落实困难企业帮扶政策;通过保
企业来保就业,以保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2009年以来,我市共审核认定符合条件困难企业442户,惠及企业12.5亿元,稳定近21万职工就业;
三是实行了有利于小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扶持政策,对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下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选择只参加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有力推动农民工参保;截至目前,我市现16.5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7.6万人参加医疗保险;
四是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特殊工时制度;围绕“劳有所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措施,积极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号作用,继续扩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的工种岗位范围;2010年6月共发布155个工种岗位的指导价位;7月又及时调整了我市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帮助指导各级各类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员工工资水平和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商务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服务外包企业相关要求,截至10月底,我市共及时受理审批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企业104家,涉及职工4万多人;
二抓规范促落实,从源头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
一是组织健全;我市分别于2006年和2010年建立了以劳动行政部门、工会部门和企业联合会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和“协调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以就业、监察、信访、调解、仲裁、合同管理为一体的大维权模式,合力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是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彩虹计划”,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近年来,我市专门就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后下文8次,具体指导基层企业开展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根据企业性质、规模、经营状况的不同,灵活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内容、形式和重点,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标准细化量化;截至目前,我市2645家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全市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306个,覆盖企业1443家;256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覆盖职工共28万人;值得一提的是,在2010年我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开展“四个覆盖”工作期间,已有720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占新建会企业的70%;
三是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制定并推荐了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加工制造业企业劳动合同、餐饮服务业企业劳动合同等简易合同文本,编印相应的用工操作指南,推广劳动规章制度范本;同时,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三法两条例”相继实施以来,全市共举办53场讲座,4106家用人单位12000余人参加了免费培训,发放17万份宣传提纲和法律文
本;积极开展送法律文本上门、送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上门、送提示上门、送服务上门,帮助用人单位算清时间帐、成本帐、风险帐、发展帐、和谐帐,消除了部分用人单位等待观望和心存侥幸等不良心理,杜绝了部分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对职工进行清退或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并在劳动监察执法中实行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监察与预防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新模式,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
三抓机制促率先,从创新上推进劳动关系和谐;
一是率先在全省建立劳动用工数据库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减少企业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报备程序,增加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新签和解除终止备案为职工参保、停保的前置条件;截至日前,进入信息数据库的用人单位达2.73万户,合同备案人数达73.6万人;
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农民工培训券制度,2009年至2010年共免费发放农民工技能培训券20余万份,使劳动者能在全市105家定点培训机构57个培训专业中自由选择;
三是率先在全省建立清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执法机制,被中央新闻媒体称为清欠工作的“合肥模式”,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余额已达6.12亿元;
四是率先在全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目前已有100余户企业获得XX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60户企业获得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五是率先在全省推行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和协调劳动关系三位一体的“两网化”管理工作,全市设置一级网格10个、二级网格108个、三级网格459个,配备网格专职监察员、调解员、协调员178人,协管员8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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