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基本流程
诉讼离婚基本流程
一、起诉离婚
2. 编制诉状:诉状应包括起诉原因、诉讼请求、请求支持的理由、请求支持的证据、民事诉讼费用。
3. 提交诉状:原告应当将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到人民法院,递交时间以法院收到时间为准。
二、应答离婚
1. 接到诉状:法院应及时将离婚诉状和相关证据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
2. 编制应答状:答辩状应包括对起诉原因的回应、反驳原告所述理由、答辩时所提交的证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 提交应答状:被告应当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递交到人民法院,递交时间以法院收到时间为准。
三、财产分割
1. 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财产。法院应当根据举证情况,识别夫妻的共同财产。
2. 确认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成立前所拥有的,以及在婚姻关系期间单方所有的财产。
3. 进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应当根据夫妻间协议、法律规定、初步判断以及调查结果方法综合决定,并应当分别列出夫妻双方的财产清单。
4. 制定财产分割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书应包括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协议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等。
5. 拍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在评估后确定财产分割无法实现时,法院应当责令拍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并将拍卖、变卖所得的款项,按照夫妻双方的分别分割。
四、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及抚养费
1. 确定抚养权:法院应当根据子女利益及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2. 确定探视权:法院应当根据子女利益,确定非抚养方的探视权。
3. 确定抚养费: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及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确定抚养费。
五、判决生效
1. 判决结果宣告:法院应当将判决结果宣告给当事人。
2. 上诉期限: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状。
3. 判决生效:经过上诉、审理后,法院裁定判决生效。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1. 原告:离婚诉讼中提起诉讼的一方称为原告。
2. 被告:离婚诉讼中被起诉的一方称为被告。
3. 诉状:离婚起诉的书面文件。
4. 答辩状:被告回应原告起诉的书面文件。
5.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
6.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成立前所拥有的,以及在婚姻关系期间单方所有的财产。
7. 财产分割协议书:在法院确定财产分割的依据下,物权归属协议书。
8. 抚养权:子女的抚养由抚养人或者双方共同抚养。
9. 探视权:具有子女关系对方的探望权利
10. 抚养费:父母或者成年子女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按月支付费用。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民法典,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家庭暴力及维护家庭稳定等方面的基本法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规定个人的名誉、财产、人身自由和其他非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以及婚姻家庭的构成、关系和基本权利义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法》:规定离婚的法律程序,包括起诉、应答、审理、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他人造成侵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应诉、法庭审理、判决结果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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