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家都知道离婚对家庭是有伤害的,那么对于离婚案件审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起跟随店铺⼩编来看看吧,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离婚案件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三个阶段
(⼀)第⼀阶段:起诉阶段。
这⼀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件、材料,进⾏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案,反之则退回原告⽂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阶段:答辩阶段。
1、⼈民法院决定⽴案之⽇起五⽇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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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告⾃收到⼈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起⼗五⽇内作出书⾯答辩。
被告在⼗五⽇内不提出答辩,⼈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个⼈意志的原因在⼗五⽇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阶段进⼊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确认当事⼈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起⼗五⽇(⼗⽇)内向中级⼈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效。对⽣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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