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也叫做诉讼离婚,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之一,是夫妻双方在无法协议离婚的基础上采取的措施,因此处理起来也是比协议离婚要麻烦复杂的多少。那么下面我为你整理了起诉离婚走合议庭程序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起诉离婚走合议庭程序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诉讼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中国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独任制和合议制。在民事诉讼中,除第一审程序中的简单案件适用独任制进行审判外,二审、再审、重审及一审中的非简单民事案件,一律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世界各国法律都规定了合议庭制度,
一、起诉离婚走合议庭程序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诉讼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中国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独任制和合议制。在民事诉讼中,除第一审程序中的简单案件适用独任制进行审判外,二审、再审、重审及一审中的非简单民事案件,一律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世界各国法律都规定了合议庭制度,
可见,合议庭制度在审判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中国现行立法对合议庭制度规定过于粗略,也没有在理论上对合议庭制度进行探讨和分析,因而在审判实践中,合议庭制度本身应有的功能没有得以发挥,甚至有些法院,其合议庭审判纯粹流于形式,有名无实,这已是大家共知的事实。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第一步就是起诉。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原告,也就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应该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并不是居住在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了。起诉的时候,原告应该提交诉状和相关文件,比如说双方的个人信息,诉讼的请求和相关的原因、实际情况,并且呈上相关的证据、证人信息。
第二步,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这就包括了审理之前做好准备、进行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在审查阶段,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的相关材料并且进行调查和证据的收集。一般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第一步就是起诉。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原告,也就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应该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并不是居住在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了。起诉的时候,原告应该提交诉状和相关文件,比如说双方的个人信息,诉讼的请求和相关的原因、实际情况,并且呈上相关的证据、证人信息。
第二步,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这就包括了审理之前做好准备、进行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在审查阶段,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的相关材料并且进行调查和证据的收集。一般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就要开庭审理,进行询问和法庭辩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能和好的,法院就会将协议记录存档,但一般不会发放调解书。如果达成离婚协议,则发放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第三步,进行最终的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结果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也会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法院宣判的时候都是公开宣判,如果是在庭上宣判的,就会在十天之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是在宣判后发放判决书。如果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对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一方,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一般是以“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法院管辖是由被告常住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判决。如果被告有超过1年的时间不在居住地居住的,才会按照原告所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
法律依据:
第三步,进行最终的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结果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也会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法院宣判的时候都是公开宣判,如果是在庭上宣判的,就会在十天之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是在宣判后发放判决书。如果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对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一方,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一般是以“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法院管辖是由被告常住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判决。如果被告有超过1年的时间不在居住地居住的,才会按照原告所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合议庭程序就是由由三名以上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是区别于独任制的。以上就是我整理的有关起诉离婚走合议庭程序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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