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05
∙【字 号】长府办发[2012]38号
∙【施行日期】2012.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长春市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整体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现就我市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推进策略
(一)总体思路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以构建基本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测体系为切入点,以教育资源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教好每一名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调动好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不断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全市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入人心,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体现素质教育理念、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和体系;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学校走上内涵发展的轨道,人才培养水平、师资水平、教学水平、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评价水平显著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为我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进入全国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推进策略
整体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工程推进上主要采取以下策略:
1.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体现系统性和前瞻性,与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紧密衔接,做好顶层设计和科学谋划,同时分解好阶段性工作任务,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有序推动。
2.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统筹兼顾教育质量相关的各项任务,重点抓住基本质量标准和监测体系构建与完善,不断取得新突破,务求实效。
3.质量提升与保障公平相结合。坚持促进公平的基本教育政策,以质量提升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在更高水平上协调、均衡发展。
4.提高育人质量与提升教育资源质量相结合。把育人为本作为根本要求,把工作着眼点放在人才培养质量上,同时着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夯实师资基础和条件基础。
5.制度创新与质量提升相结合。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快改革步伐,鼓励探索和实验,增强教育活力,完善制度设计,为推动质量持续提升提供强大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探索构建基础教育质量标准,建立保障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
1.探索研制基础教育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质量标准,立足我市市情、教情和学情,探索建立我市基础教育各年段各学科的学业质量标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学校评估标准等基本质量标准。
2.开展质量监测与评估。构建以市级为主导、县(市)区为支撑、学校为基础、社会参与的分工合作、协调互动、注重过程、促进发展的市、县(市) 区、校三级保障质量的监测与评估体系。建立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库,制定并发布年度质量分析报告。市教育局成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都要加强质量监测与评估机构和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制定长春市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评估,组织县(市)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校创建、推选和认定工作。
长春特小吃 (二)突出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升的工作侧重点
1.学前教育。全面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长府发〔2011〕18号),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普惠性、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属地责任,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
学保教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促进儿童快乐成长。
2.义务教育。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长发〔2009〕1号),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学区“新优质学校”,完善“大学区”等多种模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版),开足、开好音乐、体育、美术等规定课程。改进符合义务教育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和评价制度。深化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继续推进“绿证书”教育。
3.普通高中教育。制定并落实高中特办学规划,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化、优质化办学。探索建立普通高中教学联盟。鼓励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拔尖人才的培养模式。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反映不同层次和类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评价指标体系,注重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
4.民族教育。健全完善符合我市特点的民族教育体系,优质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学校倾斜。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办好新疆“内高班”。
5.特殊教育。围绕办全国一流的特殊教育的目标,落实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完善“1+X”具有长春特的特殊教育格局。扩大“医教结合”试点,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加强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三)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1.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积极构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社会、家庭的新型关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教师和学生民主管理权,完善普通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明确学校的基本定位、服务面向、管理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健全学校治理结构,中小学全面设立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2.落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学校要把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
育质量上来。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质量立校,完善质量内控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对课程开设质量和课堂教学效益进行跟踪监控,及时做出质量分析,形成年度分析报告。支持和引导学校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探索多种人才培养模式。
3.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好规定课程,保障学生全面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加强教育系统政行风建设,认真落实规范办学行为 “八个不准”等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规划目标,采取计划控制等多种手段,着力解决部分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基础教育全过程推进项目。全面开展“忠、孝、仁、义、礼、智、信、廉”“八字”道德教育活动。探索构建中小幼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方式方法,建设各具特的、具有教育功能的校园文化。
2.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把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作为一项刚性要求严格落实。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和艺术“小课间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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