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卷 第6期 天中学刊 Vol. 35 No. 6
2020年12月 Journal of Tianzhong Dec. 2020
收稿日期:2020-04-2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AZW015);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ZGW19202) 作者简介:杨超高(1988―),男,江西抚州人,讲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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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野性的书写及其反思
——以莫言小说为例
杨超高
(东华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摘 要:野性是一种未经驯化、蓬勃野蛮的精神形态,也是一种乡土原。在许多乡土小说中都可以发现程度不一的野性精神,而莫言笔下的乡土世界无疑是一个野性形态最为鲜明的文学空间,这主要表现在它所营造的荒原意象、所浇筑的雄强生命力上。莫言欲以野性精神来应对‚种‛的退化,实现生命强化,却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野性自身的限度,二是不可避免地引发伦理问题。
关键词:野性;乡土;莫言小说;原始生命力;伦理 中图分类号:I207.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5261(2020)06–0118–08
一、野性:乡土原
乡土,乃至乡土小说,是一个现代的概念,正因为城市文明的兴起,与之构成参照,才凸显了乡土(小说)的意义[1]。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化代表文明与进步,而乡村常常被看作落后与蒙昧。现代性的进程,意味着人类从蒙昧中脱离出来,走向以理性为中心的现代文明。如果说现代文明是一种焕然一新的、经过“修剪”后的姿态,那么,乡土就更倾向于一种原生的、土的状貌。百余年来,乡土社会在历史进步中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物质层面上。虽然现代化势如洪流、不可逆转,但对于乡土社会而言,这仍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要“脱胎换骨”,要完全撇清旧有的精神、习性,也难以一蹴而就,甚至不可能实现。我们仍可在乡土社会中发现留存的
野性——一种未经驯化、蓬勃野蛮的精神形态,这也是乡土原。
称野性为乡土原,主要是基于文明发展历程而言,也就是说,在还没有足够强大的文明驯化之前,野性是乡土社会最为典型的形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称野性为乡土原。当然,这仍不是一个不辩自明的命题,甚至还可能会引起诸多争议,就如雷蒙·威廉斯所说,“对于乡村,人们形成了这样的观念,认为那是一种自然的生活方式:宁静、纯洁、纯真的美德”,可他又紧接着说道:“不过真实的历史
历来都是多种多样的,多得令人惊异。”[2]
诚然,
我们习惯于称赞乡土为“净土”,乡村生活如同“田园诗”,但严苛地说,从来就没有什么真正的“净土”,乡土世界里吟唱的“田园诗”也只是一种主观上有选择地美化的结果。客观而论,宁静、纯洁、纯真,乃至于麻木、愚昧、顺受,
都可以是乡土的颜,但唯有野性才是乡土社会最原始的形态,也是任何时代都无法泯灭的精神形态。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野性从来不曾被规训。马费索利说:“野性是一种自然、原始和社会性的力量(puissance),而社会、经济和政治的能力(pouvior)试图将其消除。”[3]这是对人类文明进程的准确概括。但是,乡土之地深沉厚重,它有着天然又深厚的文化土壤,可以滋生出“野草”“野火”般肆意生长的
野性精神。因此,不管世事怎样变迁,也不论如何涂饰装点,它其实难改野性的本。首先,它是传统的、具有原始倾向的。正如同那里仍然深埋着先祖的尸骨、祭奠着祖宗的灵魂一样,乡民们天然地沿袭着先人的习俗与习性,表现出很强的原始性。先祖的遗产——无论是本能或是“原型”——如同生物基因遗传一样,留存在乡土后代的记忆中,成为他们共同的无意识。其次,它是非文明、非驯顺的。相对来说,它缺少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念,对于一切外来、强加的束缚有着本能的抵抗。实际上,现代文明的发展历程是一种野性剥落与矫正的过程,也是逐渐从野蛮蒙昧中脱离的过程。正因为较少受到现代文明的浸染,它才能够更多地保留着原始的状态。它的子民,也因为未经驯顺而显得异常剽悍又合乎“自然”:他们在与自然相守、搏斗的过程中,在艰苦、恶劣的生存条件中,锤炼了刚毅的性情,并获得惊人的生存力量;同时,他们可以在广阔无垠的大地上,在无拘无束的生命舞台上,尽情演绎生命壮美的一面。可以说,在乡土大地,他们自由自在,呈现出一种旺盛、雄强的生命力。
这种野性的乡土形态与“民间”的概念相通。按照陈思和的说法,所谓民间,“是在国家权力控制相对薄弱的领域产生的,保存了相对自由活泼的形式,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社会生活的面貌和下层人民的情绪世界”[4]72。乡村因为具有处在主流之外、偏远之所的地域文化特征,一方面能够一定程度抵抗现代文明的同化,另一方面也较少受控于国家权力与意识形态,因而能保留它更多的原“形”与本“”。作为“民间”形态的乡村,它有着独特的伦理道德规范与价值标准,以民间的观念来定义善与恶;同时,它也可以以民间的眼光去审视历史与现实。如贺仲明所言,由于乡民们长期处于社会的下层,始终处于历
史旁观者的位置,所以他们的历史审视就具有独特的视角意义和批判意义[5]。总体而言,在少有外在约束的状态下,它更显出自由自在的姿态。“自由自在是它最基本的审美风格。民间的传统意味着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紧紧拥抱生活本身的过程,由此迸发出对生活的爱和憎,对人生欲望的追求,这是任何道德说教无法规范,任何政治条律都无法约束,甚至连文明、进步、美这样一些抽象概念也无法涵盖的自由自在。”[4]68–80这正是乡土的野性形态,也是乡土原。
二、乡土小说的野性书写
正因为野性乃乡土原,所以在诸多乡土小说中,我们都可以察觉到这种野性精神:鲁迅所塑造的阿Q形象就包含了野性的压抑与释放,蹇先艾的《水葬》与许杰的《惨雾》直面农村与农民的原始与野蛮,沈从文笔下的翠翠、萧萧、柏子、“小兵”无不带有合乎自然的野性,左翼乡土小说更是激发起革命时期农民潜在的暴力。新时期以来,一些重要的当代乡土作家作品,如阎连科的《日光流年》《受活》、贾平凹的《高老庄》《怀念狼》,以及以韩少功、王安忆、张承志为代表的寻根乡土小说《爸爸爸》《小鲍庒》《北方的河》,也都是直面乡土野性的比较典型的文本。更甚至,在那些看似脱离了野性、谱写了诗情画意的乡土图卷,如汪曾祺的《受戒》、张炜的《九月寓言》,以及载负着“耕读传家”文化传统的乡村世界,如《白鹿原》中的“仁义白鹿村”,我们也不难从中见野性的痕迹。由此可见,中国的乡土作家们不仅没有回避乡土的野性,反而给予其很多关注。这种乡土书写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深刻的必然性。一方面,如前文所论,野性是乡土世界的一种最典型形态,是区别于其他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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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显著特征,任何有乡村生活经验的作家都可能察觉到乡土世界的野性精神。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写作策略,乡土小说创作中的野性书写也有重要的意义,既能深入人的本性,塑造出彩鲜艳的人物形象,又能凭借野性的力量从整体上营造出一种别样的文学风格。
当然,将乡土野性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则是作家莫言。莫言笔下的乡土世界是一个野性形态非常鲜明的文学空间。诚如作者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6]3在这片土地上,美丑相映、善恶相向,充溢着桀骜不驯的灵魂,蕴含着令人敬畏的原始冲力,有着苍劲蓬勃的荒原景象,也有着富于野性生命力的动植物。
(一)荒原意象
荒原,是一种近乎原野的形态,也是“一种生存情境,情感状态”[7],或蓬勃苍劲,或荒凉荒芜。莫言笔下多有荒原的意象和意境,如《大风》中的“荒草甸子”。《大风》并不是孤立地写一片荒原景象,在这篇小说中,莫言营造出一种天(大风)、地(荒草甸子)、人(“我”与爷爷)共“野”的生命形态。首先,作家描绘出一片“方圆数千亩的荒草甸子”,生机蓬勃,呈现出一片野蛮苍劲的景象。其次,在这片荒原中,“我”与爷爷“融入野地”,并获得惬意的情感体验与舒展的生命感受:“我”在草甸子里捉蚂蚱,在干草
堆里打滚、睡觉;爷爷也在行走之中哼起古老苍劲的歌谣(“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一杆杀败了天下好汉”),曲调古老,节拍舒缓,歌声在旷野里飘荡。最后,小说还特别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我们钻进了风里。我听不到什么声音,只感到有两个大巴掌在使劲扇着耳门子,鼓膜嗡嗡地响。风托着我的肚子,像要把我扔出去。堤下的庄稼像接到命令的士兵,一齐倒伏下去。河里的水飞起来,红翅膀的鲤鱼像一道道闪电在空中飞。”[8]肆虐于荒原的大风,不仅带来了巨大声响与壮烈奇观,更显现出这片“荒草甸子”的蛮荒形态来。
如果说《大风》展示的是“天、地、人”野性力量的对抗,那么《天堂蒜薹之歌》中的荒原意象则呈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与浑然一体。《天堂蒜薹之歌》也写到一片无穷无尽、密不透风,“少说也有五千亩”的黄麻,它们高大坚韧、十分精神。黄麻之上是古铜太阳或满天繁星,其下是带有腥气、寓意生长与生命的泥土,其间伴有厚重的雾气、晶莹的露珠、鸣叫的秋虫:这都是自然的本,也是典型的原始生命的景象。因为“犯事”而逃逸的高马、金菊就选择了这片黄麻地作为安身之处,他们“像鱼儿游进了大海”一样冲进了黄麻地,“无穷无尽的黄麻,像汹涌的浪潮一样涌上来,覆盖了他们”,他们也在荒原之中暂得安顿。
不止于此,莫言还将浑阔的意境与野性精神相融合,造就出一片生命的蛮荒境界来。在《白狗秋千架》中,“我”回到故乡就意味着从现代“文明”回归乡土野性之中。回乡的“土路两边是大片的穗子灰绿的高粱。飘着纯白云朵的小小蓝天,罩着板块相连的原野”。背着高粱叶子、汗湿衣服的暖,甚至让“我”看不
出她是个女人(模糊了性别);她的哑巴丈夫,是一个“满腮黄胡子两只黄眼珠的剽悍男子”。最具野性意味的,莫过于小说最后,暖压倒一片高粱,坐在那儿对“我”说:“我正在期上……我要一个会说话的孩子……”
类似的书写是莫言最惯用的一种模式:他在表达人类最极致、最强烈的情感状态时,常常将叙事空间置于一片荒野之境,如高粱地、黄麻地、棉花垛,在人与自然、天地的相守相合中,表达出野性的壮美。这才是荒原的真正意义。莫言写荒原,其目的不在于造出一片纯粹的、类似于“野茫茫”的艺术之境,而是通过荒原来呈现人的野性精神。
(二)原始力
莫言乡土世界的“野性”不仅表现在荒原之境,它更体现在生命层面上。野性生命的最明显特征是原始力,具体地说,它包括狂野的暴力、旺盛的生育力与雄强的生命力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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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是野性生命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一种突然、急躁、狂暴的武力,源自人的原始本性与生命本能。在文明进化的历程中,人类逐渐强化对暴力的控制,而野性生命却有着“尚武”的精神。莫言笔下的乡土世界充满了各种暴力,如《生死疲劳》中的亲人相仇、《丰乳肥臀》中的阶级斗争、《红高粱家族》中
的民族战争、《檀香刑》中的残酷刑罚。它所遵循的不过是“适者生存”或者“随性而为”的简单逻辑。为了强化暴力,莫言几乎将每一个人都看作潜在的施暴者:不止于土匪、刽子手,还包括乡村医生甚至平常百姓。因此,他笔下的乡土世界也近乎一个充满杀戮的血腥战场,更令人惊骇的是,其中的暴力完全是非理性的,杀戮的手段又是绝对的凶残。如《檀香刑》凌迟五百刀与“檀香刑”的刑罚,《红高粱家族》中活剥罗汉大爷人皮,这些暴力书写足以令人感受到高密东北乡的狂野与残暴。
如果说在狂野暴力之下命若草芥,那么只有不停生育才能繁育生命,维持乡土世界的平衡:生育意味着生命的绵延。在乡土世界中,生育显得迫切与重要。正像土地是孕育生命、生长万物之所一样,生育也成了乡民(尤其是女性)的头等大事。小说《蛙》就揭露出生育命题对乡村女性的强大吸引力:“女人归根结底是为了生孩子来的,女人的幸福和荣耀也都是生孩子生出来的。”[9]小说中的耿秀莲、王仁美与侏儒王胆都将生育当做女人的神圣使命,为了完成这种使命,她们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与之相同,《丰乳肥臀》也表达出一种“母凭子贵”的文化观念。在小说中,上官鲁氏是一位有着旺盛生育力的乡村女性,因为未生出儿子,她的地位尚且不如一头驴。为此,上官鲁氏先后与姑夫、江湖郎中、和尚、传教士等人发生关系,“借种”生子。终于,她一生生养了八女一子,虽然成为“大地原型”式的母亲,却也尝尽其中的辛酸。在传统意义上,婚姻、性、生育三者本为一体,“男女相约共同担负抚育他们所生的孩子的责任就是婚姻”[10]。然而,在上官鲁氏身上,生育既脱离了婚姻的规约,又走向了性的“”。这种不计代价的行为,正表现出他们对于生育(生子)的渴求与皈依。
在生育力之外,同样让我们震颤的,是雄强的生命力。在莫言小说中,确实有一“硬汉”形象,他们保有血性与顽强的生命意志,他们有着巨大的求生渴望与强烈的反抗意识。《丰乳肥臀》中的司马库既是混蛋又是条铁骨铮铮的好汉,《檀香刑》里的孙丙慷慨赴刑、视死如归,《天堂蒜薹之歌》中的“暴民”高马与《生死疲劳》中的“逆民”蓝脸在反抗政治中成就了他们别样的生命彩。当然,最典型的还是《红高粱家族》中的人物:罗汉大爷被剥皮时仍怒骂不已;“我爷爷”余占鳌粗野狂暴、匪气十足,富有生命的激情;“我奶奶”戴凤莲敢爱敢恨,即便她最后凋谢之际,被子弹洞穿的乳房依然挺拔傲岸。他们个个都是英雄好汉,个个都谱写了生命的壮歌!正如莫言所说:“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6]4
(三)性爱意识
与生命力紧密相连的,是生命本身的欲望,这种欲望又具体表现为性爱意识与行为。
莫言乡土小说有比较明显的生殖崇拜,这也是莫言创作的一大主题。《红高粱家族》对割生殖器的反复书写,正印证了一种生殖崇拜的心理。“我爷爷”割下鬼子兵的生殖器,并塞到他们的嘴里,这人格侮辱中就蕴含着巨大的仇恨与彻底的毁灭,仇恨的释放与复仇的完成,都是在割生殖器的过程中实现的。然而,这恰恰是对生殖的敬畏与赞颂:要毁灭一个人,便要将他最伟大的东西毁灭。无独有偶,《四十一炮》也表达了同样的主题。《四十一炮》写到一个与四十一个女人交合的传奇人物,把人的自然本性、生命本欲上升到了“神性”的绝对高度——性能力超强的“五通神”正寓意着民间对生殖的崇拜。
莫言笔下的乡土世界,随处充溢着情如烈酒、爱如烈火的性爱意识和性爱行为。一些脏话、玩笑以及歌谣(如“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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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段),大抵上都透露出一种隐秘的性爱意识。而更明显的,如“我爷爷”和“我奶奶”在高粱地里野合:
奶奶神魂出舍,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川流不息。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裂。奶奶在蓑衣上扭动着。余占鳌一截截地矮,双膝啪哒落下,他跪在奶奶身边,奶奶浑身发抖,一团黄的、浓香的火苗,在她面上哔哔剥剥地燃烧。余占鳌粗鲁粗鲁地撕开我奶奶的胸衣,让直泻下来的光束照耀着奶奶寒冷紧张、密密麻麻起了一层小白疙瘩的双乳。在他的刚劲动作下,尖刻锐利的痛楚和幸福磨砺着奶奶的神经,奶奶低沉喑哑地叫了一声:‚天哪……‛就晕了过去。[6]63与之相映成趣,《天堂蒜薹之歌》将红高粱置换成黄麻,表达了高马与金菊相同的情欲:他的手指在摸她的皮肤,她有些恐惧又有些好奇。她本能地抬臂去保护什么时,又好像在有意引导他。现在他的粗糙的手掌在抚摸她的乳房了,一阵寒热袭来,她周身的皮肤都紧张,电浪一波波在身上滚。
……
黄麻不安地摇晃着。起初是十几棵黄麻晃动,后来起了风,千万棵黄麻一起摇晃起来,所有的声音都被黄麻们的叶片和茎秆磨擦发出的巨大、但十分温柔的声音淹没了。[11]
性爱是人类最隐秘最晦涩也是最原始最自然最具有野性意味的行为。这两段性爱描写着实大胆露骨,但它所表达的不是病态、虚伪,而是健康的情欲、大胆张扬的性爱,在代表着自然和天地的高粱地、黄麻地里赤裸着身子耕云播雨,多少有点天人合一的意味。当然,最重要的,在这极具仪式感的性爱之中,荡漾的是如同红高粱、黄麻一般生机勃勃的野性生命。
在莫言的小说中,张扬性爱意识的描写着实太多,甚至足够壮烈,性爱必须要以打破伦理道德束缚为代价。《红高粱家族》中,余占鳌与二奶奶恋儿雨夜交媾,戴凤莲与铁板会头子姘居,都是随欲而为,丝毫不顾所谓伦理秩序。又如《丰乳肥臀》,上官鲁氏先后向他人“借种”;司马库娶上官招弟,又与上官来弟媾和;上官来弟先嫁沙月亮,再嫁孙不言,又爱上鸟儿韩,最后与司马库相好……暂且不论善恶,这种无拘无束、肆无忌惮的性爱,不也正体现出生命欲望的强盛吗?不也正昭示着文明规训的无力与他们强大的野性吗?
(四)物的象征
具有野性生命的,不仅是人,也包括一些动植物。莫言笔下有大量动物,如驴、牛、狗、猪、蝗虫、蛙等,它们与人一起,不仅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乡土世界,更为这乡土大地增添了许多人所不及的野性。具
体地说,动物的野性通过两种方式得以表现:一是以数量之大来获得震撼,如《红高粱家族》中成的疯狗、《红蝗》中成千上万的飞蝗以及《蛙》中叫声连成一片的蛙,因为极尽夸张而令人畏惧;二是力度之强使人震颤,它们充满力感,强悍凶狠。莫言通过对动物兽性、蛮力的展示,表达出一种狂野的生命力量。以《生死疲劳》中的“西门驴”为例,它闹厅堂、飞院墙、斗恶狼、咬猎户,一夜交合六次,虽然也曾痛失卵、折前蹄,最后被饥民残杀分食,但它的倔强、健硕、智勇,与人相比,又显得何其风光、何其悲壮!在对它的歌哭当中,莫言表达的是对野性精神的赞叹。与之相似,在小说《蛙》中,“蛙”这一意象,因其善于繁殖,也寓意一种强大的生命能力,“蝌蚪”与蛙的对比,也就可以表述为“文明/野性”的较量。因此,我们可以说,包括“西门驴”与“蛙”在内的那些桀骜不驯、喧嚣骚动的动物生命,正喻示着人类在文明进化的过程中遗失了一些优秀的素质!因此,它们也成为人类反观自身的一面镜子。
除动物凶猛之外,高密东北乡还有高大的黄麻、浓密挺直的红高粱以及大片的荒草,黄麻如海、高粱如血、蔓延的野草生命蓬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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