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员工即原告请求用人单位赔偿诉求范文
    问题:因用人单位未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员工即原告请求用人单位赔偿诉求范文
    由于国家对养老保险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都拒绝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而作为一名劳动者个体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是口头约定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用人单位拒缴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法律条款规定了社会保险缴纳的主体是企业及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从法律层面分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其法定义务,但用人单位仍然可以选择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来达到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的目的。劳动者虽然没有向用人单位提出过社会保险的补交申请,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便能够要求其按照实际工资比例进行补缴。如果被告知社会保险缴纳超标则不予补缴,劳动者可直接起诉至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解决。此外还有两种情况也会导致用人单位不愿
意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1.单位因经济困难无力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2.单位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