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誓》中“五行”与“三正”新解
逯宏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5)
摘  要:《尚书·甘誓》所反映的历史比《洪范》早了近千年,但古今学者解释《甘誓》中的“五行”时,常直接引用《洪范》的说法,这是不合理的。《史记·历书》所载黄帝建立的“五行才是《甘誓》“五行所指,即五官制或禅让制;相应地,“三正”指夏部落联盟的三位酋长。
关键词:甘誓;五行;三正;禅让
中图分类号:K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970(2009)04—0047—03
收稿日期:2009—02—19
作者简介:逯宏(1975-  ),男,辽宁建平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鞍山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上古文化与先秦两汉文学。
按《书序》的说法,《尚书·甘誓》记载的是启伐有扈之事。由于《墨子·明鬼》引述了《甘誓》全文,故学者多认为此篇是可信的。然而,对“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一句的理解,历来存在着较大分歧。
一 、关于《甘誓》中"五行"与"三正"的旧说
《甘誓》中的“五行”何意?孔颖达云:“五行,水、火、金、木、土也。……且五行在人为仁、义、礼、智、信。”火神祝融[1](P155-156)此解也是后世学者的主流看法,但此说是有问题的。首先,“五行”指“水、火、金、木、土”的说法最早出自《尚书·洪范》,其文献产生不会早于殷周之际,而《甘誓》是夏启时事,二者所反映的历史相隔千年。《左传·文公七年》引《夏书》时云:“‘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2](P1846)据此,如果《甘誓》中“五行”的指“水、火、金、木、土”,则当时应说“有扈氏威侮六府”。可见,以《洪范》中的“水、火、金、木、土”来解《甘誓》中的“五行”是不合理的。其次,孔颖达所说的“五行在人为仁、义、礼、智、信”,是子思和孟子在战国时代提出来的新说,《荀子·非十二子》即云:“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
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子思唱之,孟轲和之……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3]1973年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中,有一篇被庞朴先生定为思孟学派的“五行”说,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再次出土了与帛书内容近似的竹简《五行》。帛书与竹简《五行》的出土,使荀子批评的思孟“五行”在一度失传后,以较完整的文字形式展现在人们面前。因此,早在夏启时代的“五行”,不可能是子思,孟子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信”。
刘起釪在《释<尚书·甘誓>的五行与三正》文中,论定“五行”的原义为五星的运行,在此处为代表天象之意。[4](P470)金景芳则认为此说难成立,理由是:
第一,必须明确,我们讨论的是《甘誓》的“五行”,不是后世任何其它文献的“五行”。《甘誓》记的是夏启时事,当时人们还不认识五星,无缘把五星叫做“五行”。第二,如果说《甘誓》的“五行”是五星,那末“威侮五星”该怎样理解?五星在天上走,自有自己的踪迹,有扈氏威侮怎么样,不威侮又怎么样!不要说夏启说不明白,力主“五行”为五星说的今人恐怕也难说明白。第三,在夏启的时代人们对天体的认识重点在日月和当时知道一部分,后来逐渐认识全的恒星二十八宿。这有文献记载可为证明。[5]
综上,关于《甘誓》中的“五行”,迄今难有一致看法。
《甘誓》中的“三正”何意?《尚书注疏》中有二说。首先,东汉时马融认为“三正”指建子、建丑、建寅。此说难以成立,梁启超曾指出:“然据彼辈所信,子、丑、寅三建分配周、商、夏。《甘誓》为《夏书》,则时未有子丑二建,何得云三正?”[6]顾颉刚进一步指出:“就算照了董仲舒们的曲解,说建寅、建丑、建子三种历法是夏以前本来有的,夏、商、周三代不过顺了三统的次序循环沿用,但是夏王用的只是寅正,有扈氏如有不奉正朔之罪,也只能讨伐他的怠弃寅正,怎能说‘怠弃三正’而强迫他连过去及未来的丑正,子正也一起奉守了呢?”[7]从疑古出发,顾颉刚将“五行、三正”问题的均置于汉以后,认为是刘歆等人的伪造。其次,《书传》指出“三正”为“天、地、人之正道” [1](P155-156) 。天、地、人通常谓之“三才”,以“三才”释“三正”,虽能勉强通释,但缺少旁证。
刘起釪据甲骨文中“正”指商王朝的大臣,再证以金文及文献中的这种用法,论定这里的“三正”是指有扈氏的二三大臣。[4](P470)此说释“正”为“臣”,于《甘誓》文意亦通,是可信的。但是,认为这二三大臣从属于有扈氏,显然是无根据的推测。可见,迄今对于“三正”也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
二、夏启之前的原始“五行”本义
在《甘誓》中,既然战争的借口是“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就表明战前已有“五行”了。如何探求夏启之前“五行”的本义呢?笔者认为途径有二:
一是据“五行”的字形分析。夏以前的传说时代,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新石器时代晚期。考古表明,这个时期陶器上的某些刻画符号,已经具有早期文字的意味了。要探讨文字初创时代“五行”的本义,当然应分析字形。《说文》云:“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凡五之属皆从五。,古文五如此。”[8](P739)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云:“×象交错形,二谓在物之间。当以交错为本义。自用为数名后,经传皆借午为之。”[9]可见,“五”的表数义为后起,从古文五的字形"×"来看,其本义是“交错、交汇”。再看“行”字。“行”字较古的字形是“”,很像是十字路口。罗振玉在《殷虚书契考释》中指出:“行象四达之衢,人之所行也。”[10]也就是说,“行”字与四方有关。合起来看,“五行”二字最初是写作“”的,其本义当为“交汇四方”。
二是据文献中的史前传说分析。“古史辨”派认为,史前传说多是伪造的,这种主张对于破除“唯古是信”的不良传统而言,当然具有积极意义。但近年来,大量史前遗址被发掘出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古史辨”派的主张矫枉过正了,文献中的神话或传说,未必不具有
真实的历史素地。据《史记·历书》载:“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祗物类之官,是谓五官。”[11](P1094) 这个“五行”指什么?“水、火、金、木、土”中,除金外,都是自然界中固有的,不需建立:“五星”是天上固有的,也不需建立。若是把黄帝建立的“五行”释为“交汇四方”,则上述文字可以通释,即:黄帝建立了交汇四方的制度,于是有了管理天地神柢物类之官,即五官。
此说有旁证。据《吕氏春秋·本味》载:“黄帝立四面。”高诱注曰:“黄帝使人四面出求贤人,得之立以为佐,故日立四面也。[12]此说又见于《尸子》。简言之,黄帝使四人分治四方,再加上中央的一人,恰好形成“五官”治理天下的制度。中国原始社会以“五官”分治的情形,在文献中多有提及,如《商君书·君臣》载:“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12]
按《史记》的说法,五官是“天地神祗物类之官”,可见其职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持祭祀天地神祗,即具有“通神权”;二是治理物类,这与日常生活相关,即具有“治民权”。换言之,“五官”是五位兼有神权与政权的大巫师,是原始社会的统治者。最初的五官之间可能是平等的,随着中央集权趋势的发展,五官之间渐渐有了区别,即中央之官被称为“帝”,四方
之官被称为“四叔”,“四岳”,“四后”或“四正”。由于上古传说是经由不同的渠道流传下来的,故称谓稍异,也是正常的。“帝”与“后”都有“君主”的意思,但二者的区别是很大的。《说文》云:“帝,谛也,王天下之号” [8](P2);《易·姤·象》云:“后以施命诰四方。”[14]也就是说,“后”是向四方发布帝命的人。又,《说文》云:“后,继体君也。”段注日:“后,君也。许知为继体君者,后之言后也。开创之君在先,继体之君在后也。”[8](P429)这说明,“后”是可以继帝为君的。据《尧典》载:“尧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传曰:‘巽,顺也。言四岳能用帝命,故欲使顺行帝位之事’。” [1](P123)这些记载虽是后人对史前的追忆,但基本可靠。尧晚年主动让位给四岳或四后,表明四岳或四后是有权轮流成为中央帝的。这也就是后世所谓的“禅让制”。
综上所述,夏启之前的“五行”,是指黄帝建立的原始社会制度,即五官制或禅让制。最初的五官应是平等的,随着权力不断向中央集中,五官之间有了“帝”与“后”的区别,但“四后”作为“继体君”,有权继帝为君,轮流执政。
三、原始"五行"的破坏与"三正"本义
原始“五行”是部落联盟时代的产物,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与奴隶制国家的出现,这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是必然的。综观文献,这一制度的破坏过程是由三次重大变革组成的。
第一次变革是“绝地天通”。据《国语·楚语》载,楚昭王问:“《周书》所谓重、黎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观射父指出“绝地天通”并非此意。他先释“通天”为巫师降神以通天意,继而又日:“及少嗥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15]这里只提“南正”,实因南正与楚相关。参照上文论证的五官,可知在当时还有北正、东正、西正。按《史记》 的说法,黄帝时的五官是“天地神祗物类之官”,即五官是兼有“通神权”与“治民权”的。而颛顼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就把过去本属于一人的权力分给了两人,也就是把四后的“通神权”与“治民权”分离了。这样,四后的权力受到限制,中央帝的权力就相对扩大了。因为中央帝依旧具有“通神权”和“治民权”的,而“通神权”可以成为“治民权”的合法性基础。换言之,中央帝可以把他个人的意志说成是“天命”,因为只有他可以通过祭天降神而知晓“天意”,四后因无权祭天而不知“天意”。所以,“绝地天通”为后世的中央集权铺平了道路,也为原始“五行”的破坏准备了条件。
第二次变革是“鲧禹治水”。据《史记·五帝本纪》载,在治水用人上,帝尧与四岳的意见不一致。由于四岳坚持用鲧,帝尧不得不同意。这也表明,当时四岳的权力还是相当大的。然而,鲧治水失败了,这说明四岳的决策是错误的。承此,《五帝本纪》载,“尧曰:‘嗟!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践朕位?'岳应曰:‘鄙德忝帝位’。” [11](P17)依原始“五行”制,四岳或四后本有继帝为君,轮流执政的权力,为什么这里四岳不敢接受呢?当然是因为他们治水用人的决策失误了,因此才说“鄙德忝帝位”。四岳主动放弃了“继体君”的权力,就破坏了原始“五行”轮流执政的旧时惯例。据《五帝本纪》载,舜晚年传帝位之时,并没有像尧那样先让帝位给四岳,甚至都没有征求四岳的意见,就直接把帝位传给禹了。这固然可用“大禹治水有功,比四岳更受人们拥护”来解释,但连续两次中央帝权力转移未按原始“五行”制却是事实。这一重大变化,给上古时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所以,《尚书·洪范》载:“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 [1](P187)也就是说,上古时人认为是鲧治水失败,才导致黄帝建立的“五行”被破坏的。
第三次变革是“夏启嗣位”。严格来讲,自鲧治水失败,四后继帝为君、轮流执政的“五行”原则就没有被执行过。其中,尧传帝位给舜,是因为四岳主动放弃了帝位继承,所以没有造成重
大的社会动荡;舜传帝位给禹,是因为禹治水的功劳太大,所以文献上几乎没有留下反对禹的记录。而夏启嗣位后,强烈的反对意见出现了,反对者即是有扈氏。如果因为有人反对,夏启放弃嗣位,原始“五行”制或许还能恢复。但是,夏启坚持以战争来消除不同意见,就使得当时历史的发展,真正走上了不归路。
按照原始“五行”制,中央帝位应由四后来继任,或者至少在禅让时要经过四后的同意。那么夏启嗣位时,夏部落联盟的四后是什么立场呢?就迄今所见与《甘誓》相关的文献而言,均无“四后”、“四岳”、“四正”、“四叔”字样。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当时“四后”的意见出现了分歧,所以不再以集合名词的方式出现了。《甘誓》中王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其中的“三正”,即应是夏部落联盟四后(或谓四岳、四正、四叔)中的三位,显然,有扈氏正是四后中唯一反对夏启的那位了。夏启不说自己非法嗣位,反指责有扈氏作为四正之一,不服从中央的安排,即“有扈氏威侮五行”;为了团结其他三后,又说有扈氏“怠弃三正”,也就是没把其他三位部落酋长放在眼里,以此来鼓舞斗志,孤立敌人。简言之,《甘誓》中的“三正”是指夏部落联盟内支持夏启的三位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