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我校所涉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来源多样、种类繁多、级别纷杂,为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创业竞赛的规范化管理,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进行级别认定,以规范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分级分类,更好地引导各教学单位做好竞赛组织,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级别认定标准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创新创业竞赛范围
政府部门(党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指导委员会、行业学会(协会)以及其它社会团体,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其它国际学术团体,或学校以及相关教学单位组织的,与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常设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文体性、演艺性、企业宣传推广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比赛活动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考试不在此列。
二、认定依据及级别设置
依据创新创业竞赛的主办单位、竞赛规模、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因素,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分为四级六类,即国家级甲组、国家级乙组、省部级甲组、省部级乙组、市厅级、校级(省部级甲组、乙组的
区分是由于在二级学院考核办法中要加以区分,但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甲乙组不予区分,统称为省部级项目予以奖励)。
三、级别认定基本标准
1.国家级甲组:指由教育部(或教育部高教司)、共青团中央等国家部委(党团组织)主办的,有很大影响力、具有很强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全国综合性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纳入考核评估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18个竞赛项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知名企业或学(协)会组织的高水平、大规模、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创业竞赛及其中国区决赛;
2.国家级乙组:指由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第一主办方),举办时间长、参赛学校广、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奖项评比规范有公信
力、具有较强的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全国性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3.省部级甲组:国家级甲组竞赛项目的省级初赛(地区选拔赛);
4.省部级乙组:指由国家部委直属单位、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一级专业学(协)会主办的,具有一定省份覆盖性、参与高校较多、举办时间较长、有一定
省部级影响力的竞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团省委等省级政府部门(党团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国家级乙组竞赛项目的省级初赛(地区选拔赛);
5.市厅级:指由国家一级专业学(协)会分会、国家其它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研究会)、省厅局直属单位、省级学(协)会等主办的具有一定省市覆盖性、参与高校较多、举办时间较长、有一定影响力的竞赛;苏州市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苏州市委等市厅级政府部门(党团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省级竞赛项目的初赛(地区选拔赛);
6.校级:指由**学院或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校级部门主办的全校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常熟市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常熟市委等县处级政府部门(党团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
四、补充说明
1.对于未纳入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库的竞赛,年终考核时原则上最高按照市厅级予以认定;
2.对于不限额报名参赛的创新创业竞赛,将根据获奖难易程度,由学校教学委员会讨论降低一个等级或维持原等级予以认定;
3.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库级别认定后,在不变更省级以上各级别数量的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发展需求,对个别创新创业竞赛进行级别调整,以适应学科、专业发展需要;
4.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级别认定进行最终审核和认定,并以文件形式公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库及级别认定目录》,并作为本年度开展创新创业竞赛奖励、职称评审、评先评优、教学年终考核的依据。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