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紧密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实现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实施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建设。根据学科建设方向以及人才队伍基本状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人才,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军人物和科研骨干,保持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队伍可持续发展;挖掘潜力,整合资源,提高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和科技增长点;打造科技平台,稳步推进博士点立项(支撑)学科和一级硕士点学科建设;倡导优良的学术风气,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周期
团队建设周期暂定为三年。
三、组建条件
1.团队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职称(45岁以下的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
2.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的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
省部级 3.团队原则上以博士立项建设(支撑)学科、一级硕士点学科、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基地等)为依托。
4.团队分为理工类团队、人文社科(含管理)类团队和艺术类团队,具体的组建条件如下。 理工类团队:
①近五年实际到位经费为人均10万元(含)以上;
②近五年有三大检索收录论文3篇以上或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1项授权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检索收录论文)或获省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③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其中,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男)或53周岁(女),二级教授不受此年龄限制,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人文社科(含管理)类团队:
①近五年实际到位经费为人均3万元(含)以上;
②近五年有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以上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1项;
③团队成员年龄结构同理工类团队。
艺术类团队:
① 近五年实际到位经费为人均5万元(含)以上;
②近五年有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艺术作品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4幅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展览及大赛上获得二等奖1项;
③团队成员年龄结构同理工类团队。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学校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团队的申报工作(新引进的人才可随时申报团队)。在申报时间内,由拟组建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递交《团队组建申请书》,学院审核并择优推荐上报。同一成员,不得同时申请参加两个或以上的团队。
2.科技处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邀请校外专家)评审,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如无异议,公布获批团队名单,并签订团队建设任务书。
五、建设任务
1.通过团队建设,在多个学科逐渐形成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并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若干团队,
产生一批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学校科研特与方向的重要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承担一批国家、省、部级各类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培养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创新人才。
2.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理工类团队:
①三年建设期内,人年均实际到位科研经费为10万元(含)以上,其中,团队承担的项目中,必须包括纵向项目2项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或项目负责人纵横向累计进款100万元以上或团队横向项目累计经费500万以上;
②三年建设期内,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含)以上或人均发表论文被sci、ei检索收录在2篇(含)以上(1项授权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收录论文);
人文社科(含管理)类团队:
①三年建设期内,人年均实际到位经费为5万元(含)以上,其中,团队承担的项目中,必
须包括纵向项目2项(含)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或项目负责人纵横向累计进款30万元以上或团队横向项目累计经费100万以上;
②三年建设期内,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含)以上或人均发表论文被ssci、ei检索收录在1篇(含)以上或在《管理世界》、《经济研究》上人均发表论文 1篇(含)以上或在cssci/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或扩展版)所列刊物上人均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
艺术类团队:
①三年建设期内,人年均实际到位经费为10万元(含)以上,其中,团队承担的项目中,必须包括纵向项目2项(含)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或项目负责人纵横向累计进款100万元以上或团队横向项目累计经费500万以上;
②三年建设期内,国家级展览及大赛上获奖1项(含)以上或人均发表论文被ssci、ei检索收录在1篇(含)以上或在cssci/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或扩展版)所列刊物人均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
六、管理与经费资助
1.团队负责人由学校聘任,并签订聘任合同。团队成员由团队负责人自行聘任。团队成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或加入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如不能完成和履行合同职责,可向学校提出申请解除其聘任合同,并在聘期内不得申请或加入新团队。
2.团队在年度工作完成后,须向科技处提交《团队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并接受学校组织的年度评估和检查。对完成情况不佳的团队,要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
3.考核合格的团队奖励人年均1.2万。
七、其他
1.只有围绕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以团队成员集体署名(不少于3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团队取得的成果。
2.省级以上展览及比赛获奖以学校认定为准。项目(课题)、论文、专利、专著、获奖等成果应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具有讲师及以下职称的年轻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可不计入考核指标,同时也不参与奖励分
配,具体人员由团队负责人提出名单;入选团队的成员在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
4.近五年指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第一个建设期内指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5.本方案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篇二:科研创新团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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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草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拔尖科研创新人才,打造优秀科研创新体,推动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提升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特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创新团队是以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为首席专家,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的优秀研究体。
第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在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或横向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立项方面取得新突破。
2.争取在国家级、省部级等有显示度的重大科研成果奖励上获得更大突破。
3.争取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标志性科研成果的产出上取得新突破。
4.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创新人才体,推动其进入国家级和省部级层次的优秀人才或团队支持计划行列。
5.推动科研基地建设,与科研基地建设实现优势互补,为基地建设提供科研支撑。
6.打造学术梯队,凝炼学科特方向,为学科建设提供支撑。
第四条 学校重点促进和支持省部级、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工作。鼓励各学院根据自身
发展的需要,结合院士工作站、特聘教授工作室、校级专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和建设,以形成多学科、多层次的科研创新团队体系。鼓励跨学科组建科研创新团队。
第五条 学校设立科研创新团队专项资金,拟用3年时间资助建设15个左右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每个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各层次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以河南省、教育部等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应管理办法为准。
2.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研究方向: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必须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区域性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
(2)团队带头人:科研创新团队必须具有在国内同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近五年主持过单项到账经费在100万元以上的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或主持的课题到账科研经费年均5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1项(国家级奖励和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奖项,单位和个人排名前五)。
社科类的创新团队标准: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1项或以上项目;
(3)科研支撑条件:科研创新团队必须以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校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基地、研究中心)、或博士学位授权点为依托,具有相对完备的研究条件支撑。
(4)学术梯队:科研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体,团队成员应在学术带头人主持研究的课题中作为主研人员(排名前10),承担过具体研究内容(不包括近2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一般由10-15人构成,骨干成员以50岁以下的中青年博士教授不少于1人和40岁以下博士副教授不少于3人组成,具有合理的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校级创新团队成员之间不得交叉。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七条 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与评审根据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相应管理办法适时开展,原则上在学校已批准建设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择优推荐上报。
第八条 学校将按照择优支持的原则,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科研创新团队,其遴选流程如下:
1.申请科研创新团队填报《***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对照附件1第四、五部分,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申报条件的基本要求,经所在学院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学校科技处。
2.学校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查,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就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进行评审,主要评审申报团队的组建基础、建设内容、学科特、建设目标等,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原则上评审实行差额择优遴选。
3.专家组评审意见送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正式下达建设计划。最后,由主管校长与团队带头人签订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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