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曾写过一篇有名的杂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主张对资本家的“乏走狗”,不能讲“费厄泼赖”,而要痛打落水狗。“费厄泼赖”是英语Fairplay的音译,原为体育比赛和其他竞技所用的术语,意思是在运动场上,要公平竞赛,要有绅士风度,光明正大地比赛,不用不正当的手段。如果用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伎俩、搞小动作去战胜对方,即使拿了冠军也为人所不齿。英国资产阶级曾有人提倡将这种精神用于社会生活和党派斗争中,认为这是每一个资产阶级绅士应有的涵养和品德,并自称英国是一个“费厄泼赖”的国度。王蒙先生也写过一篇《论费厄泼赖应该实行》的杂文,主张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应该大力提倡费厄泼赖的精神。这两篇看似对立的文章其实并不矛盾,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都各有其道理。
法院判决认定郭敬明抄袭庄羽)。庄羽在等待道歉,郭敬明在坚持“信念”,韩寒和张悦然开始“倒郭”,“粉丝”们更是从来就没闲着……
郭敬明:超男?“抄男”?
6月16日下午,庄羽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去一面题有“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锦旗,同时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拖了两年之久的“郭敬明抄袭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书维持了2004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事实成立,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在一审判决基础上,终审判决还要求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通过《中国青年报》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
接着,又有媒体报道说,郭敬明缺席《萌芽》杂志50周年庆,并且因为嫌稿费低,并拒绝为《萌芽》50周年特刊供稿,一时间讨伐之声迭起。
这个时候,郭敬明赖以成名的网络也给他带来了无尽的麻烦,所谓骂人没好口,打人没好手,战火逐渐燃烧到郭敬明的Fans身上。最近,郭在其博客里作出回应了,主要的意思是说,骂我可以别骂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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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名为《二重身?遥远的少年》的博客文章里,连同标题在内也不过1314个字,而其中引用的文字有400字左右,其他的900个字内,郭氏赖以成名的流泪以及流泪相关的情绪词汇堆积又占到了300个字左右,剩下的“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点也听不懂了。”
这难道就是自称是作家的人所能够写出的文字吗?说实话,对于这些以80代作家自称的孩子们,虽然也有人去骂,但是更多的人总是抱着宽容的心态去看待的,因为想着他们总是会长大,随着知识的积累和阅历渐丰,他们的所谓的作品就会脱去那些无聊的呻吟,然而就是一篇所谓的为粉丝“申张”的文字也能说成这样一种“风格”,在呕吐之余,真是不敢对这些人抱有希望了。
然而即便是在郭氏抄袭真相大白的今天,在郭氏为了几个钱就不肯“草就”(《萌芽》也是这样的贱,一个纯文学期刊郭氏,他能写出什么好东西吗?)之后,仍然会有大量的郭氏拥
趸在废寝忘食、醉生梦死地阅读着《梦》文,也会对郭氏的这一篇不知所云的“回应大作”感激涕零,痛哭流涕??这样和郭氏一般贱的所谓的“粉丝”,难道不应该去痛骂之,让他们醒悟吗?
郭敬明早在两年前就已经绝笔并成立了个人写作小组,将一大批优秀的80写手集中在上海的一幢居民楼里有偿码字,就这样,《左手捣您,右手开花》等图书相继问世,而署名却是“郭敬明”。如果说韩寒有点张扬与玩世的话,最起码他还有着自己的原则与个性。而郭敬明所谓的原则就是到处凑字数出书,所谓的个性就是到处流眼泪骗钱,无论那字数是不是他自己的,无论那眼泪是不是真实的。
郭敬明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中国文坛的市场秩序,而对于这样的文字贩子,竟然还有这么多人去追捧,难道都没有最起码的是非判断吗,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骂吗?
对于郭氏所回应的“骂我可以别骂粉丝”,感觉总是怪怪的,这话什么意思?难道郭敬明本人还值得别人去骂吗?对于这个只会流泪而全无廉耻的人,骂他才真的是看得起他了,这样的人还值得看得起吗?回答是不值得。
而对于深受郭氏蛊惑的众粉丝们,那是因为一时之迷,尚有挽救的可能,因此应当对他们当头棒喝,使他们警醒。
强”。
痛打落水狗是一种习惯了.痛打落水狗希望范围要放大一点.
小四应该道歉,但是不要痛打.毕竟我们也有错,我们有是马后来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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