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9.01
【字 号】济政办发[2004]29号
【施行日期】200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保留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安排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政府、本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
  (六)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事件、重大事故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承办上级机关和驻济部队、单位、院校等有关的协调服务事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指导、收集和编报,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
  (十)负责市政府的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和政务档案、印信、机要、保密、文印等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省委办公厅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2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及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打击走私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一)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收集、会务安排和会议纪要的起草、送签、制发,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负责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制发和来文来电的收发、办理,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和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
  (二)综合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负责起草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的重要文稿。
  (三)政务一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
协调处理。
  (四)政务二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五)政务三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六)政务四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七)政务五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八)信息处
  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系统的规划、协调,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九)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
  负责受理、分办、督办众和基层单位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意见进行查办,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的日常值班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行政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办公用房、通讯等公用设施和卫生、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协调服务,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的财务、审计、基建、房产、车辆、物资等行政事务的管理监督和后勤保障,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会议、重要活动的行政服务。
  (十一)保卫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和市政府办公厅宿舍院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维护机关和宿舍院正常的办公和生活秩序,承办市政府工作人员和车辆有关证件的制作管理,负责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登记验证,承担市政府机关大院集体户口的协调管理。
  (十二)组织人事处(挂驻外机构管理处牌子)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及管理的部门、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工作的管理指导,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和外地驻济办事机构的管理服务。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有关市级老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厅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副局级)
  负责省市领导批办事项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其他全市综合性会议、重要专业会议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重要文件的督办,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政务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政府系统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