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省委办公厅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1.16
【字 号】黔府办发[2009]104号
【施行日期】2009.1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9〕10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副厅级〕牌子),为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省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交给省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省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省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办理全国人大、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
  (九)负责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厅)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省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承办省政府参事有关工作,为参事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接待国务院及其部门和外省 (区、市)人民政府副部(省)级以上公务人员。
  (十三)负责拟订全省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省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并指导、督促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四)负责省人民政府领导驻地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分配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办理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8个内设机构及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以下简称省政府参事室):
  (一)秘书一处。
  撰写《政府工作报告》、省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省长讲话稿;负责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办理机构编制、审计、监察、纠风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围绕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二)秘书二处。
  承办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专员州(市)长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有关事务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会议的会务及督办工作;负责办公厅内部有关文字和秘书工作,配合有关处(室)督促检查办公厅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联系办理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文电及有关综合性事务工作。
  (三)秘书三处。
  办理公安、国安、司法、监狱、劳教、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法制、人防(交战)、行政学院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军队、武警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
  (四)秘书四处。
  办理科技、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交通运输、知识产权、煤田地质、有地勘、设备成套、地震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办理地化所
、储备物资管理、邮政、通信管理、专用通信、各通信公司、贵州中烟、贵州电网、成铁贵阳办事处、机场集团、航空、石油、乌江公司、黄金公司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
  (五)秘书五处。
  办理发展和改革、财政、商务、外事(侨务、港澳)、国资、税务、统计、粮食、能源、移民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办理海关、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
  (六)秘书六处。
  办理教育、民族、宗教、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工商、质监、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体育、食品药品监管、文史、档案、地方志、台湾事务和贵州科学院、社科院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办理省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社科联、侨联、台联、红十字会、省体育总会、检疫检验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