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4.04
【字 号】黔府办发[2004]31号
【施行日期】2004.04.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4]3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四日
     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厅字〔2003〕2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3〕16号)精神,保留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省经贸委是负责调节全省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划出的职能
  (一)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部分职能交给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研究拟定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定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提出需由省人民政府派出监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名单;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审核外派监事会主席提出的财务监察报告。
  3.组织实施省属国有企业兼并破产,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
  (二)编制重点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重要工业品进出口管理及自营进出口权申报业务的职能交给省商务厅。
  (三)综合管理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职能交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划入的职能
  原省轻纺、机械、冶金、化工、建材、有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
省委办公厅
  三、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经贸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省经济运行与调节工作。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全省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地方性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监督、检查产业结构调整执行情况;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企业技术改造与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促进全省知识经济发展;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承担产业损害调查。
  (四)研究、拟定全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对企业改革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初选和推荐上市公司;指导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全省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承担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工作。
  (五)参与拟定工业、贸易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六)负责相关行业规划及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电力(含水电)、轻纺、机械、冶金、化工、建材、有金属、医药、黄金、食品、包装工业的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协调全省电力和煤炭发展,研究拟定促进电力和煤炭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并组织企业开拓市场。
  (八)负责全省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散装水泥工作。
  (九)参与对外经济技术协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管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省煤炭管理局。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经贸委设1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息、档案、机要、督办、信访、提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和目标管理工作。
  (二)法规处(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组织协调与职能相对应的经济法规的起草工作;对相关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相关行业法规;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协调各处(室)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组织国债技术改造项目、省属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的督查工作;组织、协调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三)综合处(信息处)。
  综合分析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委内及经贸系统综合性的调研活动,对经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负责委重要文稿的撰拟和综合;负责经贸信息分析及发布,指导委机关和下属单位信息工作。
  (四)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经济运行意见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全省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组织全省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全省“三电办”工作(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协调组织全省关闭“五小”工作。
  (五)产业政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