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0.08
【字 号】赣直房改发[2010]2号
【施行日期】2010.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江西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直房改发[2010]2号)
省直有关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直机关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昌省直机关住房分配化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49号)下发以来,省直单位把实施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体现党和政府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部署,严密组织,严格把关,工作进展总体顺利。到目前为止,省直已为符合条件的22924位职工,发放住房补贴58182万元,绝大部分省直厅局已发放到位。由于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进展不理想,大部分高校、医院尚未上报审批材料。对此,众反映较大。为加快省直单位住房补贴发放进度,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省直单位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是一项涉及广大干部
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好事。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已有近二年的时间了,但这项惠及民生的政策在部分单位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工作进展迟缓,众有意见。为此,重申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赣办字[2008]4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条件仍没有向省直房改办、省财政厅申报住房补贴的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亲自负责,亲自督办,要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强化工作,提高效率,加快进度,把惠及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先易后难,分批申报。考虑到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尤其是高校、医院职工人员较多,情况复杂,个别人的资料收集难度大,可能影响了整个单位的上报进度。为此,经研究,允许单位采取先易后难,分批上报的办法,对到目前为止已收集齐全符合条件的,先行上报。对因为资料收集、需要调查核实以及租住公房等原因不能上报的,待补充、完善、核实后再按规定申报。
  三、加快进度,明确时间节点。为加快住房补贴工作进度,近期,我们将召开高校、医院等重点单位座谈会,专题研究落实住房补贴工作进度,分解落实各单位公示时间、上报主管部门时间、上报省直房改办和省财政厅时间节点。各单位原则上必须在10月30日以前上报省
直房改办和省财政厅。省直房改办和省财政厅将强化服务意识,在审批过程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审批进度。对单位人数较多的,省直房改办和省财政厅将实行联合会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办公,加快工作进度。要通过各方努力,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
江西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省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