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意见(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
【公布日期】2003.02.28
【字 号】宁党办[2003]5号
【施行日期】2003.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省级
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意见(试行)
(宁党办[2003]5号)
  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加强对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省级领导干部(包括不在职的老领导)的秘书、警卫、司机等工作人员(简称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下同)的教育管理工作。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由于直接为省级领导同志服务,他们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着办公厅(室)队伍建设和职能的发挥,而且直接影响着省级领导同志和领导机关的声誉和形象。
  多年来,我区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坚持认真学习,积极*行职责,热情为领导同志服务,在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全国发生的一些案例看,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确实值得注意:有的纪律观念不强,不参加组织生活
和单位安排的学习活动;有的在社会上乱交朋友,吃吃喝喝,拉拉扯扯;有的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谋私利、搞特权,有的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给领导机关的工作、给党和国家的利益造成损失;有的对领导及其亲属违法乱纪的活动推波助澜,为其提供帮助服务,有的腐化堕落,沦为腐败分子;等等。这些问题严重败坏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形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
  对省级领导干部身法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既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形象的实际需要,同时也是对他们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对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思想教育
  加强思想教育,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突出抓好五项教育。
  加强政治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学习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等相关知识,努力钻研业务,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加强纪律教育。教育他们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办事,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反映地方、部门的意见、建议和请示,及时、准确地处理好领导交办事项和日常工作。教育引导他们克服“优越感”和“特殊”思想,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服从领导,团结同志。
  加强廉政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中央、区党委关于党政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引导他们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同时,切实加强对他们“生活圈”、“朋友圈”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确保不出问题。
  加强保密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使他们牢固树立敌情观念和保密意
识,严格按保密法律法规办事,管好领导的文件和其他有关涉密事项,一丝不苟地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引导他们充分认识本岗位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工作,乐于奉献,积极负责地做好工作。教育他们加强道德修养,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工作既积极主动,又讲究方式方法;待人热情诚恳,文明礼貌。
  三、建立规范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行为规范
  建立规范的行为准则,是加强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要把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这支队伍建设好,必须要严明纪律,要求他们恪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准位置,摆正自我。不越权、不越位,不自作主张,不擅自决定和答复问题。
  (二)严谨细致,讲求效率。不压事,不漏事,不误事。
  (三)谦虚谨慎,礼貌待人。不要态度,不摆架子,不逞威风,不盛气凌人。
  (四)尊重领导,维护团结。不在领导同志间“传活”、“捎话”,不讨论领导同志间工作意见分
歧,不发表与组织不一致的意见,不散布、听信谣言,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评论领导,不拉拉扯扯,不拨弄是非、挑拨离间。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同志工作、生活、公务活动等方面的各项规定,对领导亲属和好友提出的不符合原则规定的要求,要说明情况,婉言劝阻,不给领导同志帮倒忙。
  (六)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不打着领导人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不要求领导为个人或亲友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住房条件等方面特殊照顾;不索要礼金和接受有碍公务的馈赠、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不在社会上乱交朋友、乱拉关系,徇私舞弊。
  (七)对党忠诚,严守秘密。自觉按保密守则办事,严格保管好领导文件,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记的不记,不该说的不说,不把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公共场所,不谈论涉密事项,严格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八)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脱岗,不失责。
  (九)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向领导同志提供建议或意见要实事求是,讲究时效,传达领导同志意见要准确、及时,不使用模糊语言,不夹杂个人意见。协助领导同志处理问题,要公道正派,不得违背组织原则插手人事问题,不得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
  四、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分别由所在部门的办公厅(室)负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负总责。要坚持用制度管人,切实把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所在部门和党支部,要及时通知他们参加部门和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同时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有关领导秘书工作的专项学习。对他们提出学习要求,定期检查。
  二是参加组织生活制度。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办公厅,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省级领导秘书党支部和司机党支部,自治区纪检委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的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组织生活由所在处(室)党支部负责。要使每位领导身边工作人员,
只要是党员,都能过上组织生活。组织关系在外单位的,要纳入领导同志所在机关的相应处室教育管理。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要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参加支部活动,自觉向所在部门和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接受大家的监督。部门及所在处(室)举办的活动,要及时通知他们参加。要严格请假制度,凡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向所在支部负责同志请假。无故缺席的,要给予批评。
  三是定期总结考核制度。所在部门办公厅(室)主任要每半年召开一次本单位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会议,总结工作,提出要求。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考核。确定优秀等次。在本单位优秀公务员中要占有一定比例。每位领导身边工作人员都要提出书面总结。人事关系不在本部门的也要一并管理教育,并与其所在单位及时沟通情况,保证教育管理不失控、不漏人。
  四是定期谈话制度。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所在部门办公厅(室)主任或支部书记要定期与他们谈话,了解情况,沟通思想;发现问题,要及时谈话,早打招呼,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同时,要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做好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省委办公厅
  五是实行奖惩制度。对于素质较高、工作严谨、成绩突出的省级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
要给予表彰鼓励直至晋级。对于表现不好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观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同志并进行调离,犯有严重错误以至违法乱纪的,要按党纪、政纪、国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