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朝1433年地图及其说明
张书林编辑
国师
明时期图说(1433年)
元末农民起义军蜂起,随后形成了若干割据政权。朱元璋以1352年起兵于濠州(安徽凤阳),1356年取集庆(南京),改称应天府以为根据地,在破灭上游的陈友谅和下游的张士诚之后,1368年即帝位,建国号明,年号洪武,是为太祖。同年,北伐中原,元帝弃大都北走。明兵又四出征讨,至洪武十五年(1382)平云南,二十年(1386)降辽东元将纳哈出,完成统一。
洪武元年以开封府为北京,应天府为南京,意欲复北宋之旧,定都开封。十一年以开封漕运不便,罢北京;应天府改称京师。成祖永乐元年(1403)以北平府(元大都)为北京,称行在,改府名为顺天。十九年定都北京,以京师为南京,北京为京师。
洪武初仍无制以中书省及行中书省分统州县;九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十三年罢中书省,以所领州县直隶六部。是时全境共有直隶(中央直辖区)一,布政使司十二:浙江治杭州府;江西治南昌府;福建治福州府;湖广治武昌府;山东治济南府;山西治太原府;北平治北平府;河南治开封府;陕西治西安府;广东治广州府;广西治桂林府;四川治成都府。十五年,又增置云南布政使司。永乐元年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自此有南北
二直隶。五年收安南入版图,置交趾布政使司;十一年置贵州布政使司,至是共有直隶二、布使司十四。宣德二年(1427)弃安南,罢交趾布政司。此后终明一代为直隶二、布政司十三。二直隶又称京师、南京二京,十三布政司流俗仍称十三省。两京十三司总称十五省。宣德称明代盛世,本图以宣德八年(1433)为准。
十五省分统府、州各百数十,县一千一百有余。府州县只领民户,另置卫、所以领军户。全国卫所以千计,分隶于两京都督府及十六都指挥司、四行都指挥司、一留守司。两京都督府各有直隶卫所。十三省各有一都指挥司,京师又有万全都司治宣府卫(河北宣化),大宁都司治保定府,山东又有辽东都司治定辽卫(辽宁辽阳)。又有山西行都司治大同府,陕西行都司治甘州卫(甘肃张掖),福建行都司治建宁府(建瓯),四川行都司治建昌卫(西昌),中都留守司治中都凤阳府(安徽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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