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义文化:它是指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并赖以生存的物质与精神存在的总和。
2.狭义文化:又称人文文化。它是某一社会集体(民族或阶层)在长期历史发展中经传承属积而自然凝聚的共有的人文精神及其物质体现总体体系。
3.文化产品:它分广义的文化产品和狭义的文化产品两种。广义的文化产品指人类创造的一切提供给社会的可见成品L既包括物质产品,也包括精神产品4.狭义的文化产品专指精神产品,纯粹实用的生产工具,生活器具,能源资材等,一般不称为文化产品。
4.文化内涵:它是把一些不屑于狭义文化的事物中所具有的人文特性凸现出来,称为事物的文化内涵。如筷子属于生活用品,只有实用功能。但它有产生的历史背景,与民族饮食特点的适应性(也就是其样式的民族化),各时代对其美化的方式,有关它的传说故事以及命名的由来等等,这些都属于它的人文精神属性的表现,所以,就是它的文化内涵。我们平时说的“筷子文化”,就是针对所指事物的文化内涵而言的。
5.文化现象:指的是人类文化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某种外部状态和联系。
6.文化事象:在某一历史时期,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域)文化发展中带有典型和标志作用的事
情反复出现时,这种含规律性的现象称为文化事象。
7.文化观念:一个时期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人对文化问题所持的态度和看法,或在某一文化事象里所表现的意识形态,诸如价值观,审美观等等,称作文化观念。
8.文化思潮:某种文化观念及与之相关的文化事象,在某一特定时期,在一定的背景下,对社会产生广泛影响,为多数人所赞同和奉行,形成一种潮流,称作文化思潮。
9.文化政策:指一定时代,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行政机构对文化领域的问题所颁布的相关规定和对策原则。
10,民族文化;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不同的民族都有自己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文化的差异与特是划分民族的标志之一,而民族又是文化划分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发展条件和文化本身的结构,功能等的特点,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发展中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和地域特。正因为每个民族文化都是独特的,所以作为一种价值而言,它们均处于平等的地位。
11.国别文化:它是以国家为划分文化的社会依据,多民族国家的文化就是在统一的国家内民族共同体的文化。
12,上层文化:指宫廷与上层文入所创造,拥有的文化。
13.底层文化:指民间文化。即不依赖于统治阶级的广大人民及其精英人物所创造,拥有的文化。
14,传统文化:指的是以中华文化为源头,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长期历史发展所积淀的文化。
15.文化传统: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的文化,既因时因地而异又有一定的稳固性和延续性。贯穿于民族和国家各个历史阶段的各类文化的核心精神,即文化传统。
1.新石器时代: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大约始于距今1万年左右,大约结束于距今4000年左右,延续时间长达五六千年之久。新石器时代最重要的特征是原始农业的出现,陶器的制造,磨光石器的广泛使用以及村落出现,氏族制度的形成等。新石器文化遍布中国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和东南,西南及华北,东北各地。其时间可分为早,中,晚三大时期,即仰韶文化以前时期,仰韶文化时期,龙山文化时期。
2.仰韶文化: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因最早发掘的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遗址而得名。时间在
公元前5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间。以 彩陶文化最为著名。
3.龙山文化: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因首先发现于山东省章丘县龙山镇城子崖而得名。时间在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2000年间。以黑陶文化最为著名。
4.羲和敬顺昊天:传说尧曾命羲和到四方去测量一年的四季的至点,将一年确定为366日,并“以润月正四时”,以便“敬授民时”。
5.敬授民时:在上古时期,人们是按着时节的序列敬奉上天的。日月星辰运行中任何反常现象,都会引起他们的恐慌。然而正是在对“天序”的尊奉,恭敬之中,却有着古代天文学科学实践活动。人们在虔诚的宗教心态下,包含的则是把握农时的努力。这就是“敬授民时”的本质。
6,二里头文化:二里头文化分布于豫西晋南,是夏文化的重要遗址。遗址中发掘出青铜器,玉器等礼器,祭器,还有大型宫殿的基址;此外还发现了少量非正常死亡者的乱葬境,乱葬者可能是战争俘虏。这些都显示着夏已初步进入国家阶段。
7.分封制:西周建立后,把大批同姓贵族和异姓亲信赐封到各地建立诸侯国家,史称封建;
所形成的社会制度,就叫分封制。
8,二王之后:周武王为了巩固周家统治,在分封诸候的同时,还把部分商人的后代封到宋国,把夏朝之后封到杞国,所以称为“二王之后”。
9.西域:西域分狭义的西域和广义的西域两种。狭义的西域指新疆地区,天山南北,汉时分布着大小36个国家,文明水准相当高。广义的西域,除新疆外,还包括中亚,印度,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部分。
10.丝绸之路:丝绸之路是横贯欧亚大陆的东西方交通要道。从西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到东汉明帝派班超出使西域,汉朝共用200余年的时间,打通了通往西域各国的“丝绸之路”。这条“丝绸之路”不仅交流着物质,也沟通着中外的文化。中国文化经西域传到中亚乃至欧洲,异域文化如音乐,舞蹈等大量传来,特别是佛教的东传,更是打通西城最明显的结果之一。
11.察举制:察举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官员人才的制度。它有许多科目,其中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三科最显著。孝廉重德行,茂才重才能,贤良方正则重学问。像汉代的晁错,董仲舒,公孙弘等都出于此。其他科目科学家有明经,明法,尤异,治剧等。
12.征辟:汉代征集贤士为官的一种方法,也叫“公府辟士”。朝廷招聘为征;三公以下召布衣人仕为辟,是一种中央地方并行征集贤士为官的方法。汉代风尚,往往有名望的公卿,身居高位,以能罗致天下名士,充当自己的幕僚为荣,而世间的英才俊士,亦以此途益自奋勉,作为出身捷径。这种选举取土方法,始于西汉,盛于东汉。
13.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孝廉即孝子廉吏,为土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被举的人一般是州郡的属吏和经学儒士。举孝廉后,有的做地方县的令,长,远以至州郡一级的太守,刺史,更多的则是到中央做郎官。
14.茂才: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茂才即秀才,后汉时为避。武帝刘秀名讳,改秀才为茂才,与孝廉同样重要。
15.贤良方正文学: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目的是广开言路,每当有天灾时,便多有此科,意在选出那些能“究天人之际''的读书人,对朝廷有所明示。
16.重本抑末:重本抑末是重农主义为保护小农而打击工商业的一种国家观念。“本”指农业,“末”指工商业。小农是王朝统治的基础,重农主义(本)抑制工商业(末)作为国策,即重本抑末。
17.独尊儒术:国师在西汉前期,封建统治者多信奉黄老之学,从道家“清静无为”思想出发,实行“我无为而民白化”的治民之策,这样的政治理念特别适宜汉初社会经济恢复时期的现实。但当西汉国力强盛,“清心寡欲”的无为思想就不适宜了。好大喜功的汉武帝要“兴太平”,就要制礼作乐,要“改正朔,易服”,要举行封禅大典,大兴繁文缛节的建置,而儒学最能符合这种要求。所以,在公元134年,汉武帝接受董仲舒《天人三策》的建议,罢黜黄老百家之言,独尊儒术,自此儒家思想正式上升为国家的统治思想,一直延续了两千年。
18.永嘉之乱:晋末八王之乱时,成都王颖招引匈奴贵族刘渊作外援助战,刘渊就以“赴国难”的美名,长驱直入,攻城掠地,蹂躏中原。晋永嘉二年(308年),刘渊在山西平阳称帝,国号汉。永嘉五年 (311年),刘渊率军攻陷洛阳,俘虏晋朝皇帝,史称“永嘉之乱”。
19.十六园:西晋之后,初期进入内地的少数民族纷纷建立政权并且相互征伐,先后替代,共有十余个政权,史称“十六国”时期。
20.玄学:玄学是魏晋时期用老庄思想糅合儒家经义的一种新的哲学思潮。一般认为玄学的开创人是曹魏的何晏,王弼。他们倡导玄学,竞清谈。清谈的内容是谈玄论道,剖析妙理,提倡放荡,是老庄思想的发展。但到稍后的嵇康,阮籍时,因他们极端厌恶司马氏以道德的“名
教”欺世,于是标举“自然”大唱反调,在行为上更是放纵,不守礼法,为世人树立了一种名士形象。西晋立国后,一些清谈名士如向秀,郭象屈从于司马氏,著文否定嵇,阮的主张,使玄学完全变成了为西晋统治及门阀利益服务的思想工具。
21,清谈:这是魏晋玄学之风的一个重要现象。清谈是士流交际中的风雅。清谈时谈士手持廛尾(由廛鹿尾做成的拂尘一类的东西挥动时可以生风),一主一客,主者称述自己的意见为“通”,客方起而论难为“难”。清谈在辩理时很讲究言语简洁,切中要害。一“通”一“难”下来,有时分出胜负,有时各自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有时则需要第三方出来作一总结。
22,般若学:这是佛家“空宗”的理论,强调以“空观”看世界。在中国般若学的代表人物早期有道安,之后有鸠摩罗什及其学生僧肇。
24.鸠摩罗什:鸠摩罗什是印度籍的僧人,在西域成名,来到中国时正值十六国的后秦时期。政府在长安为他专门设立道场从事经典的翻译和讲解。
25.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是隋,唐朝廷行政机构。三省即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诏书起草,是决策机构;门下省职掌封驳,为审议机构;尚书省负责政
策执行,属行政机构。尚书省下设六部,即吏部,户部(隋称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各司其职。
26.科举制:科举制是隋唐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新制度。大致分制科和常科两项,制科由皇帝临时安排,以待非常之才,官员和平民子弟都可参加。常科基本每年一次,科目主要有进士,明经等六科。其中进士一科要考经典,诗赋和时务策论,难度大,录取率低,中举后前程却好,所以特别受士于重视。
27,“荫子”制度:宋代—种特殊的补官制度。凡文臣到一定级别的都可以享有子孙补官的特权。它不仅“荫”同姓子孙,也可以“荫”异性亲戚。
28.租庸调制:唐前期赋役制度的田租,力庸和户调的简称。由于隋末农民大起义及长期内战,使得唐朝手中掌握了大量无主荒地。于是,政府将这些土地按规定分配给成年男女;受田农民按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租税(租)及乡土所产的绢,帛若干斤;尺(调),并无偿地为政府服役若干时日,不服役则折交相当的绢布(庸),这就叫秘庸调制。
29.两税法:中唐时期制定的赋役制度。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朝廷采用杨炎的建议,
颁布实行“两税法”,它以夏,秋两次征税而得名。其核心内容是以一个家庭的财产状况和田亩数量为依据征收赋税。同时政府针对商业贸易日益活跃的现实,对茶,酒,盐等商品交易征税,改变多少年来以单一农业税为主的税收结构。同时还协调了中央与地方税利分割关系。两税法的实行,使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寿终正寝。后来两税法历代相沿,至明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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