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红包支付风险与政策建议
作者:胡学恭 左翔文 肖芳香
来源:《中国经贸》2016年第17期
        【摘 要】2015年春节期间,红包再次风靡全国。据官方公布数据显示,春节期间红包收发总量为32.7 亿次,春晚“摇一摇”互动总量超过110 亿次。目前的用户量早已突破8 亿,拥有4.6 亿的月活跃用户。然而,当我们在给红包“点赞”的同时,也不得不关注由红包所引发的支付安全和监管法律问题。
        【关键词】红包;支付风险;监管;建议
        一、红包的创新与发展
        1.红包拓宽了新的红包用户体
        目前,红包已摆脱了过去在一二三线城市的主战场,借助春晚这个平台,成功的获得了四、五线城镇和乡村体,实现了全地域、全民化的风靡之势。聚集了最多的移动互联
网用户,通过与央视合作推出“摇一摇”这种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获得了海量的新增红包用户,并直接将这部分用户变成支付的用户,有利于促进O2O的发展。
        2.构建互联网时代精准营销
        红包形成了集“社交支付+娱乐+营销+传播”为一体的新型集成社交商业模式。而且联姻央视春晚,可谓达到腾讯推广支付和商家微营销的顶峰。红包最大的看点是新媒体时代各大厂商以红包为手段实施的移动互联网社交营销,也是以互联网手段实现收受礼金的有效途径。
        3.抢夺移动支付市场,“连接”再进一步
        春节红包,除了2 天内就绑定个人银行卡2 亿张,干了支付宝8 年的事之外,更在于连接了电视,带动了用户与电视之间的互动。而且通过“摇一摇”入口和央视春晚的互动,又连接了用户的支付场景,以及连接了以往没有使用的新用户。
        二、 红包的支付风险
        1.系统负荷风险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除夕“春晚摇一摇”互动出现峰值8.1亿次每分钟。因红包发放过多且集中,多次出现拥堵,红包和信息出现难以发送的情况。红包资金流转利用自身在不同合作银行的专门账户承担二次清算职责。面对庞大的交易量,在红包流量峰值时,红包平台面对巨大的业务负荷,保证系统稳定正常运行仍是一项艰巨的工作。
        2.信息安全风险
        红包借助于移动通信平台,在继承其便捷高效优势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具有其不足的地方,信息安全就是移动支付一直存在的一个不可规避的问题。当与手机和银行卡绑定后,红包就不再只是游戏,而包含了个人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手机被盗,移动存储设备遭到黑客恶意攻击,病毒感染等情况极其容易造成交易主体的信息泄露,进而造成经济权益的损失。
        3.资金安全风险
        一方面,黑客可以通过设计木马程序,以红包、网络链接等形式进行伪装,一但用
户点击领取红包或者打开链接后,该木马程序就会在该用户的手机中进行自动运行,以控制用户的手机自动发送红包,或者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信息;另一方面,红包在交易过程中支付平台不可避免的会形成巨大的沉淀资金,这些资金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一旦第三方支付机构挪用或者管理不当便会造成损失,直接影响用户的资金安全。
网络连接失败
        4.贿赂风险问题
        “红包”的“送礼”功能同样会成为政商送礼的新选择。虽然中央的“八项规定”有效遏制了送礼的传统贿赂手段,但“红包”由于不需要与接收人见面,也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即可发出,更避免了传统贿赂方式中怕被人看见的尴尬,基本上做到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其他人谁也不知。因此“红包”也是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施商业贿赂的最好方式,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依法予以规制。
        三、监管建议
        1.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对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监管缺位问题。从法律层面,很多人认为针对红包,目前存在法律空白和监管漏洞。虽然红包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尽管具有创新性,但其整体上仍处于现有法规调整范围之内,也处于金融监管之下,但需要立法来进一步明确用户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间的责任分配,完善移动支付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
        2.加强监管机构协调合作
        红包等业务主要依靠手机等移动设备完成,在交易过程中不仅涉及红包运营商,还涉及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为降低支付风险,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因此监管机构在通信安全、网络安全、手机安全等方面必须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网络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移动支付环境。
        3.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红包通过平台,通过现代互联网络完成业务的。由于消费者所处的弱势地位,一旦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发生资金无法按时到账、红包无法取现、交易失败、以及用户资金损失等情况,都会严重影响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监管机构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高度关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运营机构高效处理突发情况,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加大网络贿赂监督
        我国目前的网络监管制度和手段都不是十分完善。“实名制”的推广所起到的作用仍有局限,部分公务人员会利用各种身份通过网络监管漏洞来贿赂或受贿。如何防范网络贿赂?单靠政府出台相关方案和规定公务人员网络实名制等措施难以实现。笔者希望,除了政府重视网络监管外,作为、淘宝等一些网络支付平台,在为大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外,应更具有一些责任担当,避免网络支付平台成为网络贿赂的温床。
        参考文献:
        [1]施舟骏:“电子红包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山东人大工作》,2015年第4期.
        [2]李秋燕:“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几个问题的思考”,《新经济》,2013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