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申诉书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写申诉书?那么,那么,下面就随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纠纷申诉书格式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编)
    被诉人:(单位名称)
    请求事项:(具体写明申请仲裁的要求和事项)……。
    事实和理由:(具体写明争议发生的事实经过,有关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请求事项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等内容)……。
    此致
    ××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医疗纠纷申诉书
    申诉人(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县某某医院。住所地:xx省xx县娄山关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院院长。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漆某某,女,汉族,xx年11月27日出生,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某某镇某某村某某组。
    案 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因之间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县人民法院(xxxxx)桐民初字第2334号民事判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年7月3日作出的(xxx)遵市法民终字第314号民事判决,以及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于xxx年7月14日作出的(xxx)黔民申671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该判决和裁定:一是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二是适用法律错误。
    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20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申请的;……(三)申诉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以及该法第200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之规定,申诉人现依法提请申诉。
    申诉请求:
    1、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请抗诉》;
    2、请求检察机关监督人民法院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改判驳回被申诉人不合理的一审诉讼请求。
    申诉理由:医疗纠纷赔偿
    一、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1、原一二审判决对"伤残等级"认定错误。本案是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不是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之规定,被申诉人的损伤情况达不到最低伤残等级,可原一二审判决却认定被申诉人的损伤为"工伤伤残九级",以致认定案件基本事实错误。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我国共有三类伤残鉴定标准,一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或《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三是《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但是,三类均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在这三类鉴定标准中,工伤等级的鉴定标准最低,可人身损害的等级标准却较高。根据被申诉人的伤病情况,其行腹腔镜下异物取出手术,完全符合"工伤九级"的鉴定标准,但是,由于本案不属于工伤,故不能够认定其"工伤九级"的鉴定意见,原一二审判决采信被申诉人"工伤九级"的鉴定结论严重错误,本案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评定标准"进行鉴定。但由于在此之前已经委托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被申诉人的损失情况达不到伤残十级鉴定标准,因此,被申诉人便要求鉴定机构按照工伤进行了评定。
    2、原一二审法院对被申诉人的"居住地"认定错误。本案被申诉人居住的农村,是属于农村居民,且有户籍登记可以证实。因此,原审法院却认定为"城镇居民",并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进行判决,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在一审过程中,被申诉人虽然提供了一份xx县大汉松骨保健会所和元田村民委员会的《证明》,但其证明内容也不能够证实其居住在城镇的事实,xx县楚米镇元田村位于xx县城附近,该证明的内容首先不真实,同时也不客观,而且,被申诉人即便在洗足城上班,也不能够得出居住在城镇一年以上的结论。故,原审判决认定被申诉人的居住地情况为城镇事实错误。与此同时,原审法院认定"被抚养人"居住地也为城镇,并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抚养费也属于认定事实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