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建设,促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自觉学法、真正懂法、严格用法,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而举办的内部资格考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在编在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否具备其所担任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并对其所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进行等级测定。
二、考试内容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规定,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侧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知应会
的法律知识的运用,主要测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执法工作中常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基本法律知识和操作性规定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
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警种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所有民警均需要考试的科目。警种专业科目分为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禁毒专业。公安机关上述警种的人民警察分别参加相应警种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警种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内容除公共科目外,还包括本大纲列举的该警种的专业科目。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禁毒以外的警种参加非专业警种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仅涉及公共科目。
三、考试命题
各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定期举行,并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命题、统一评判。考试试卷应当按照本大纲要求的题型和考试内容拟制,并报公安部审定。
在非专业警种的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公共科目中的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的
基本法律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其他公共科目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并保持分值的相对平衡。
在专业警种的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警种专业科目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50%,公共科目中的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30%,其他公共科目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并保持分值的相对平衡。
    各省拟制的考试试卷中可增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内容,但所占分值不得超过总分的5%。
公安派出所的人民警察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自行申报参加治安管理或者刑事犯罪侦查专业警种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四、考试题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其中,判断
犯罪未遂题2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简答题2题,每题5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10分。
第二部分  公共科目
考试内容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法治的含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2、依法治国的含义  执法为民的含义  公平正义的含义  服务大局的含义党的领导的含义  依法行政的含义
(二)法律基本概念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的法律形式  3、法律责任的含义  4、我国的立法权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2、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  3、我国
的最高权力机关  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5、公民的政治权、人身权、财产权的内容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7、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  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  2、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时限  优先通行权和优先征用权的适用条件  交通管制权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机关  现场管制权的相关规定  3、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4、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 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5、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规定  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  6、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