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你确定分得清楚吗?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而停止所呈现的状态。简言之,就是犯罪进展的结局状态。可分为完成与未完成两大类。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特征:
1.行为人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意图(如:为了便利实行、完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的意图)。
2.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如:为杀人而购买刀、、毒药;进行犯罪前的调查,跟踪或者守候被害人,诱骗被害人赴犯罪地点等)。
3.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展到着手实行犯罪(如:甲埋伏在路边伺机拦路抢劫,未遇到被劫者就被警察抓获)。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
特征: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如:《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当甲开始实行上述暴力、胁迫劫取财物的行为时,就认定为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如:甲在乙的茶杯中投毒想杀死乙,但乙喝下有毒茶水后并未中毒死亡)。
犯罪未遂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甲意图而使用暴力已将被害妇女按倒,但未能性交即被警察抓获,就属于因第三者的阻止而犯罪()未得逞)。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1.时间性:犯罪过程中,即指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如:甲为杀妻而将毒药下在妻子的饭菜中,在妻子回来吃饭之前突然心生悔悟,于是将毒药偷偷处理掉了)。
2.自动性: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如:甲投毒杀害妻子,在其妻即将服毒的一刹那感到于心不忍,于是打翻了毒药)。
3.客观有效性: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如:甲投毒杀害妻子,其妻服毒后痛苦万分,甲心生怜悯之情,速将妻子送医院救治,其妻未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