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二至二十六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11.10
【字 号】琼财库〔2022〕902号
【施行日期】2022.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二至二十六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2023年海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财库〔2020〕4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22〕43号)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发行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二至二十六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安排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本批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共5期,计划发行总额为32.72亿元。
  (三)时间安排。2022年11月17日上午10:30-11:10为招标时间,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本期债券从2022年11月18日开始计息。
  (四)上市安排。本期债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市交易。
  (五)发行手续费。10年、15年、20年债券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0.8‰。本批债券由海南省财政厅支付发行手续费,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六)债券招标及兑付安排如下:
  债券名称
  期限
  计划发行额度 (亿元)
  付息频率
  付息日
  到期 还本日
  还本方式
  2022年海南省民生事业专项债券(四期)-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二期)
  15年
  3.23
  半年一次
  存续期内每年5月18日、11月18日(节假日顺延)
  2037年 11月18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
  2022年海南省六水共治专项债券(二期)-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三期)
  15年
  8.69
  半年一次
  存续期内每年5月18日、11月18日(节假日顺延)
  2037年 11月18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
  2022年海南省基础设施专项债券(八期)-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四期)
  10年
  8.44
  半年一次
  存续期内每年5月18日、11月18日(节假日顺延)
  2032年11月18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
  2022年海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债券(二期)-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五期)
  10年
  8
  半年一次
  存续期内每年5月18日、11月18日(节假日顺延)
  2032年11月18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
  2022年海南省六水共治专项债券(三期)-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六期)
  20年
  4.36
  半年一次
  存续期内每年5月18日、11月18日(节假日顺延)
  2042年11月18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
  二、招投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二)参与机构。2021-2023年海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机构”,名单附后)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三)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6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财政部公布的财政部-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相同待偿期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2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之间。
  (四)招标系统。海南省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
  本批债券现场操作由财政部(国库司)代表海南省财政厅办理,海南省财政厅对财政部(国库司)进行相关操作所产生的相应结果将予以认可,并由海南省财政厅承担法律责任。
  三、分销
  本期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于招标结束至缴款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机构于2022年11月18日(含当日)前,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海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海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承销机构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海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项,填写时应注明缴款机构名称、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XX公司“22海南债XX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海南省财政厅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海南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海南省分库
  账号:370000000002271001
  汇入行行号:011641000015
  五、其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海南省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海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2021-2023年海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2021-2023年海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国债最新利率2022
  一、主承销商名单(14家)
  序号
  机构名称
  序号
  机构名称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销团一般成员名单(64家)
  序号
  机构名称
  序号
  机构名称
  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