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主要以保定市相关资料和土地利用的详细数据为依托,揭示了保定市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并进一步分析了其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特点,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剖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保定市 城市化 土地资源
现今社会中,促进城市化进程已成为大势所趋,河北省保定市也处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土地利用问题,相较于保定市人口现状,其土地资源的不足就成为了一项严重的限制条件。下面将对其土地利用进行分析,以促进耕地的保护及城市化的有序发展。
一、保定市土地资源概况
(一)保定市土地资源现状
保定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华北平原,地势开阔平坦,农业较为发达。全市土地面积3328.7433万亩,人均耕地1.2亩,土地利用方式多种多样,现将其整理如下表:
表1 保定市不同的土地类型及其面积
数据来源于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v/content.jsp?code=000446061/2012-00712&
name=国土资源、能源。
(二)保定市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保定市土地面积占河北省土地总面积的1/10,全省排名第三。虽然土地面积排名靠前,但是这片土地上却养育着河北省超过1/6的人口,人地比例失调,土地资源仍很紧张。这就要求我们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在保证农用耕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他用地的利用空间。根据上表的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比例,并以此对保定市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1.保定市的农用地面积较大,土地利用结构以农用地为主
由表1可知,保定市农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52%;其中,耕地面积占36.4%,园地面积占2.6%,林地面积占10.3%,牧草地面积占0.002%,其他农用地面积占3.5%。
保定市位居平原,以农业为主,一定的耕地面积必须得到保证才能维持其经济发展。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同时也为保定市的城市化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一是农用地面积较大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变为城市建设用地,但的安置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保证其日后的正常生活;二是其农业人口占很大的比例,而农业发展中又出现了很多的剩余劳动力,只要想办法将这些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人口就能够促进城市化进程,但是必须注意在转移过程中要避免“被城市化”现象,要实现真正的非城市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变。
2.保定市城市建设用地比例较低,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从上表可看出,建设用地占总面积的12.2%;其中,居民点及工矿面积占10.7%,交通用地面积占0.7%,水利设施用地占0.7%,建设用地比例低。
我们可通过将闲散土地、未充分利用的土地等开发为城市建设用地,扩大人均城市用地
面积,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强调的是,城市空间的扩张应是合理的扩张,不能盲目地进行“圈地运动”,进而出现体且不能很好地解决其生存问题。
3.保定市范围内未利用土地面积大,但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
保定市未利用土地占总面积的35.8%,面积较大,可后备资源不足。
首先,本来未利用土地中可供开发成宜农地、宜林地、宜牧地的就不多,并且,保定市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前些年南水北调、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线性工程占用耕地较多,为补充这些耕地已使用了大量未利用土地。2012年,京石客专、京昆北延、京港澳拓宽等一批项目的建设又需征地,补充耕地难度大。
二、保定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面积减少,人地矛盾突出
据搜集数据显示,保定市从1990年到1996年耕地减少48.75万亩,即年均减少8.1万亩,近几年,其耕地面积减少速度更是有所加快。而且,保定市近年来加快招商引资,审批
了多项重点建设项目,每年用地需求约为6万余亩,但是下达的用地指标中有60%-70%是农用地,其他为未利用土地,远远不能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人地矛盾突出。
(二)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一方面,保定市的平原地区果园侵占耕地现象普遍,有超过70%的果园是占用的耕地,使得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另一方面,较多的农民宅基地和设施等违法占用耕地。由于保定市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大,很多县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近90%,而未利用地大多在边远山区,一些农民为赚钱建厂或建造新房,会在耕地上违法建设,这一现象极为普遍,很难整治。
(三)局部区域土地生态环境脆弱
保定市有51%的面积位于丘陵或山区,土壤贫瘠,且十年树木,山区林木生长时间长,一经破坏就会造成水土流失,土壤营养成分流失后难以恢复。总之,其土地生态环境较差,不利农业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土地粗放经营现象严重,人均用地超标
土地粗放经营主要表现在保定市农村居民点用地上。数据表明,保定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高达167.5平方米,超国家标准近40%;四市农村人均用地超过136平方米,17县人均占地面积高达150平方米。此外,小企业如砖瓦窑占去大片良田,取土坑却不能充分利用,独立工矿占用面积大、设备差、产出低,甚至闲置。
三、针对保定市土地利用提出的建议
(一)对农用地的管理
1.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控制耕地减少量
保定市应出台耕地保护政策,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城市建设用地或企业建设用地要占用耕地的,应按照其占用耕地的面积负担起开垦相应面积耕地的义务。保定市政府可划分出一部分本市范围内的未利用土地及后备耕地资源供占用耕地的单位开垦用。
2.加强耕地使用管理,禁止私自占用耕地
对保定市范围内耕地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耕地得到有效利用。并且,禁止私自占用耕地
圈地运动用作房基地、坟地、养殖建厂用地等,禁止将农田私自挖塘用作养鱼,违者一经发现将据相关条例对其处罚。
3.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与村民共同对土地进行整治、整合
其实许多土地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发挥其效用,可对其进行整治、整合。比如说,有些地方村民居住过于松散,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可将其居住地集中修建,缩小居住距离,将空闲土地整合出来以供使用。
4.宣传化肥、浇灌的正确方法,避免土地质量的下降
不当的土地利用方式会使土地盐碱化、沙漠化或造成水土流失等不良后果,进行土地利用正确方式的宣传,将有效提高土壤质量,提升土地利用率。在化肥的使用上,应选择对症的化肥,掌握好其使用次数,最好能使用天然肥培育土壤;浇灌应避免大水漫灌的方式,这样不仅能够节约水资源,并且能减少土地盐碱化的发生。
(二)对建设用地的管理
1.严格土地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后期监督
保定市政府应严格审批制度,在单位或个人申请划拨土地时,对其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其不仅有能力获得土地使用权,而且必须能够在后期有足够的资金与能力将土地的宝贵作用发挥完全。同时,建立后期监督,对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同期监督监察,一旦其出现滥用土地资源或是闲置土地时,就应当将其土地使用权收回。
2.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结构,最大限度利用土地资源
在进行建设用地的规划时,需合理安排其结构,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尽量将一些质量不大好的土地,如盐碱地、荒地等规划为建设用地,尽可能不占用土壤质量高的耕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类型土地的能效。
3.施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负担土地复垦及恢复工作的政策
很多城市建设项目会对土地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其所用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将其所破坏的土地或植被恢复原貌。如果该单位没有土地复垦及恢复的能力,则需缴纳相应的费用,由政府雇佣他人完成这一任务。
(三)对未利用土地的管理
1.在对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前,必须进行科学论证
未利用地大多是山林、草原、湖泊等,这些都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对周边环境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因此,对其开发前,需进行科学论证以决定是否继续开发利用。若经论证不适宜开发,则严格禁止对其开发;若论证可行,首选的是开发成耕地,次要考虑建设用地等。
2.政策鼓励个人对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
保定市政府鼓励个人开发未利用土地,以充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与能动性,但是必须保证在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等的前提之下。同时,对于未明确所属的山林等资源,市政府允许在个人开发之后,承包给个人供其长期使用,不过需缴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总之,保定市面临着人多地少的现状,且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想把握好耕地资源的保护与城市化过程中建设用地的需求之间的平衡,就必须改变土地利用方式。这可以根据土地的用途不同来确定采取不同的利用方式。现阶段保定市通过一定的措施已取得
一些可喜的成果,继续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相信能够促进该市的城市化进程,进而推动河北省经济强省的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章征涛,李世龙.城市化的虚荣——对我国城市化现状 的认识[J].城市发展研究,2011(12).
[2]Liu Yuting,Wu Fulong.Urban poverty neighbourhoods: Typology and spatial concentration under China’s market transition,a case study of Nanjing[J].GEOFORUM,2006, 37:6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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