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案例 1、1977年2月18日,新疆建设兵团61团农场俱乐部发生火灾,死亡699人,是建国后死亡人数最多一次。 2、1994年11月27日(周日),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死亡233人。(87cm出口) 一、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原则 1、了解人在火灾下的心理状态和行为特点: (1)习惯性心理 (2)趋光心理 (3)恐惧心理 (4)从众心理 (5)产生意想不到的力量—跳楼 2、任一房间、部位,最好同时有两个疏散方向。 3、疏散路线要简洁、明暸、敞通、步步安全,疏散路线的端部必须是安全区域。 4、疏散路线结合平时流线靠外墙布置,自然通风,天然采光,设一些暂时避难用的室外楼梯、阳台、屋顶平台等。 5、疏散走道上的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持自动关闭状态,疏散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安全疏散设计程序 1、估计各个房间应疏散人数; 2、确定假定“起火点”; (1)最不利疏散 (2)发生火灾概率最大 3、确定避难路线; 4、避难计算(D~t); 5、烟气流动计算(D~t、Cs~t); 6、研究避难人员的安全程度。 第二节 安全疏散时间计算 (日本2000年) 一、几个有关的基本概念及重要参数 (一)允许疏散时间 指建筑物发生火灾后,能够保证处在火灾危险区域的人全部迅速安全撤离并抵达安全区域所需要的时间。 确定允许疏散时间应考虑的因素: (1)火灾使人受到伤害的时间; (2)火灾使建筑构件倒塌破坏的时间; (3)考虑人们发现火灾的早晚,乘一个安全系数。 ▪ 一般公共建筑物:一、二级—6min; 三、四级—2~4min。 ▪ 影剧院观众厅:一、二级—2min; 三级—1.5min。 ▪ 体育馆观众厅:3~4min。 ▪ 高层建筑:5~7min。 (二)假定起火点 1、最不利疏散部位,如疏散人数多、疏散能力差的人所在的部位、疏散距离长的部位、地下室等。 2、在发生火灾概率最大的房间内确定假定起火点。如用火用电较多的房间等。 (三)安全区域 指建筑物火灾时,凡能确保避难人员安全的场所,都是发生安全区域。 1、安全区域的条件: (1)提供足够的避难空间; (2)保证不受烟火威胁,封闭安全区域还要求有一些通风、照明、通讯联络设施。 2、安全区域的类型: (1)建筑物以外的空旷场所; (3)建筑物中的阳台和屋顶平台; (4)高层建筑中起火楼层下面两层以下的楼层; (5)超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避难间。 (四)疏散人数 一般建筑在设计时给定了使用人数;当没有给定使用人数时,可采用该场地面积乘以人员密度P(人/m2),人员密度值如表所示(或参考书中表9-2、9-3)。 规范规定:录像厅、放映厅日本三级全大电影—1.0人/m2;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0.5人/m2。 (五)疏散速度(V) 疏散速度与建筑内人员特征和人员密度有关,可参考下表。 (六)流动系数(N) 指单位时间、单位宽度通过的人数(人/m.s)。一般取1.5人/m.s。 二、疏散时间的计算 所谓疏散时间计算,表示的是由火灾发生到疏散开始的疏散开始时间、由疏散开始到疏散结束的疏散行动时间的计算。 (一)疏散开始时间 指的是从发生火灾到现场的所有人员开始疏散所需要的时间。 1、着火房间的疏散开始时间 2、着火楼层的疏散开始时间 指发生火灾的房间以外的,本楼层的全体人员开始疏散之前的那段时间。 另外一种方法是将现场人员开始疏散之间的过程细分再计算: (二)疏散行动时间 所谓的疏散行动时间是指从疏散开始到所有人员完成疏散所需要的时间。疏散行动时间一般分为由火灾发生区域(房间疏散)和由火灾发生楼层开始的疏散(楼层疏散)。分别由步行时间和停留解除时间算出。 1、起火房间的疏散行动时间 2、起火楼层的疏散行动时间 第三节 安全出口设计 凡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法规规定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都是安全出口。 一、安全出口的设置原则 (一)疏散楼梯 1、平面布置 (1)疏散楼梯宜设置在标准层的两端; (2)疏散楼梯宜靠近电梯设置; (3)疏散楼梯宜靠外墙设置。 2、竖向布置 (1)疏散楼梯应上下直通; (2)应避免不同的人流路线相互交叉; (3)设置可供临时避难使用的安全区域。 (二)疏散门 1、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2、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门不应采用推拉门、电动门、卷帘门,严禁采用转门; 3、甲类仓库不应采用推拉门。其它仓库的疏散门采用推拉门时应靠墙的外侧设置; 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从门扇开启90°的门边处向外1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公共建筑内安全出口的门应设置在火灾时能从内部易于开启门的装置。 二、安全出口的数量 (一)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1、建筑内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设计应符合分散布置、双向疏散的要求。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一定条件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3、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少于两个,符合规定条件时,可设一个。 4、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宿舍各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设置一个。 5、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疏散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250人。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的部分,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6、体育馆观众厅疏散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特殊情况下可以设一个,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可以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 (二)高层民用建筑 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特殊情况下可设一个。 2、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房间面积不超过50m2,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门。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可以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3、观众厅、会议厅每个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250人。 (三)厂房 1、厂房的安全出口设计应符合分散布置、双向疏散的要求。每个防火分区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每座厂房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当面积小、人数少时可设一个。 2、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建筑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上的甲级防火门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四)仓库 1、每座仓库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宜)少于两个。但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超过300m2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面积不超过100m2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2、仓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时可设一个。 三、安全出口的宽度 (一)百人宽度指标 Q=100人;b=0.55~0.6m; N—单股人流的通行能力(人/min); t—允许疏散时间(min)。 例:影剧院观众厅:一、二级:t=2min, b=0.55m, 平坡地面:N=43人/min,阶梯地面:N=37人/min。 1、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的首层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9—6(P219)计算确定。 2、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9—7(P220))计算确定。 3、对于人员密集的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观众厅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9—8(P220)计算确定。 4、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外门、走道和楼梯的各自总宽度,应按1m/百人计算确定。 5、厂房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对于单层及两层的厂房,应按0.6m/百人计算确定;对于三层厂房,应按0.8m/百人计算确定;对于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厂房,应按1m/百人计算确定。 (二)规范规定的最小宽度 1、建筑内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公共建筑疏散出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净宽可不小于1m。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疏散出口的净宽不应小于1.4m,室外疏散小巷净宽不应小于3m。 3、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100人不小于0.6m计算,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0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院、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但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90cm时,可增加一倍,但不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减半。 4、高层民用建筑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净宽不应小于表9—9(P221)的规定,疏散楼梯间及前室的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m。 总之,在满足最小出口数、最小宽度的前提下,宽度与数量相协调。 例:一座2400人的剧院,计算安全出口数量与宽度。 解: 四、安全疏散距离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烟火对人的影响; (2)使用建筑物的人员素质; (3)人员密集程度; (4)对路线的熟悉程度; (5)袋形走道只有一个安全出口; (6)参考国外资料。 (一)从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门或住宅户门的距离 1、低多层民用建筑 (1)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出口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见表9—10规定。
(2)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餐厅、多功能厅及其它直通安全出口的大空间场所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 2、高层民用建筑 (1)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从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 (2)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二)疏散出口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 1、建筑内疏散出口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表9—10(P223)的规定。 2、高层民用建筑从房门(或住宅户门)到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表9—11(P223)的要求。
3、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表7—12(P224)规定。 4、仓库内任一点到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表7—12规定。 第四节 疏散楼梯和楼梯间 一、类型及设置要求 (一)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是指三面有墙围护,面向走道一侧敞开的楼梯间。 (二)封闭楼梯间(图9—9)(P226) 封闭楼梯间是指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的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要求设置。 2、民用建筑、生产人员较多的多层丙类厂房、高层厂房、高层仓库中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图) (三)防烟楼梯间(图9-10~图9-13)(P228)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或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阳台或凹廊。 2、前室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2。 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前室和楼梯间内应设防排烟设施。 (四)室外楼梯(图) 当室外楼梯作为疏散楼梯使用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楼梯及每层出口平台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2、在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可采用普通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 3、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宜大于45,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m。 (五)剪刀梯(图) 剪刀梯又称为叠合楼梯或套梯,它是在同一个楼梯间内设一对相互重叠、又不相通的两个楼梯。具有两条疏散通道的功能。 当塔式住宅超过18层时,设两个楼梯确有困难,可设置剪刀梯,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2、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实体墙分隔; 3、剪刀楼梯应分别设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二、适用范围 (一)防烟楼梯间 1、高层塔式住宅; 2、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单元式、通廊式除外); 3、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 4、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 5、建筑高度超过32m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乙丙类高层厂房。 6、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 ≥3层,一、二层室内外地坪高差大于10m)。 (二)封闭楼梯间 1、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调系统的多层旅馆、超过2层的商店、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超过3层的地上建筑和超过5层的其他公共建筑;其它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 2、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3、超过6层(500m2/层)的塔式住宅及单元式住宅; 4、十至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 5、甲、乙、丙类生产厂房; 6、高度大于32m且每层超过10人的丁戊类高层厂房; 7、高层库房; 8、高层建筑的裙房。 三、其它要求 1、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及管道井、电缆井的门或检查口。 2、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楼梯间不应敷设或穿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3、公共建筑的楼梯间不应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配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4、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靠外墙设置,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5、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制。(图) 6、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 第五节 避难层与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 一、避难层 (一)设置必要性 1、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疏散困难。正常人通过1.1m宽楼梯疏散到楼外所需时间
2、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大。 (二)避难层的定义 避难层是超高层建筑中专供火灾发生时人员临时避难用的楼层。 (三)避难层的类型 1、敞开式避难层:全部敞开,受烟气及气候影响。 2、半敞式避难层:四周设防护墙(≥1.2m),上半部采用铁百页窗。 3、封闭式避难层:周围设有耐火围护结构,不受外界气候条件的烟气的影响,安全性最好。 (四)避难层的设置要求 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 2、避难层的设置,自建筑物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人/m2计算。 4、避难层宜采用3h的隔墙、2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四周分隔开,楼板上宜设隔热层。 5、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图) 6、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7、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 8、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 9、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二、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 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是火灾发生时供直升飞机抢救屋顶平台上的避难人员时停靠的设施。 (一)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公共建筑,宜设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 (二)作用 1、火灾案例: (1)1972年巴西圣保罗“安德拉斯”大楼发生火灾,当局出动11架直升飞机,从31层屋顶上营救出410多人。 (2)1973年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36层航空楼发生火灾,当局出动5架直升飞机,从屋顶上救出250余人。 (二)设置要求 1、起降区面积应为飞机长度的1.5~2倍。距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起降区场地的承载力应满足直升飞机起降时,起落架施加的动荷载和静荷载的要求。 3、停机坪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每个出口宽度不应小于0.9m。 4、在停机坪四周应设航空障碍灯,并设应急照明。 5、停机坪应有明显的标志。 6、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消火栓。 第六节 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是高层建筑特有的消防设施。 作用:为运送消防器材和消防人员及时登楼创造条件,为控制火灾蔓延和扑救赢得时间。 一、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2、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塔式住宅; 4、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 5、建筑高度超过32m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和高层库房。 二、消防电梯设置数量 1、民用建筑 (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 时,应设一台; (2)当大于1500m2时,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两台; (3)当大于4500m2时,应设三台; 2、工业建筑 高层厂房和高层库房要求每个防火分区设一台。 三、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应设前室,前室的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2、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3、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4、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但合用前室的门不能采用防火卷帘。 5、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1min计算确定。 7、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8、消防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9、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置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10、消防电梯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 ||||||||||||||||||||||||||||||||||||||||||||||||||||||||||||||||||||||||||||||||||||||||||||||||||||
安全疏散规范及计算式
本文发布于:2024-11-25 22:20: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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