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高甲教材口诀
二〇一八年六月
1.P3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形式相符,内容相通
2.P11刑事诉讼主体:3大4小,2种人(其他参与人:法诉辩、证翻鉴
3.P18二审可以发回的是一审出现了事实证据问题(如果二审可以自己查清事实证据,就可以改判。如果二审发现一审的事实证据没问题,只是法律的适用和量刑出现问题,就应当改判)。二审应当发回的是出现了程序问题。二审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4+1种。又见P244,多琢磨小试牛刀1,2
4.P21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检察院监督:先要求(7天)说理,后通知立案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被害人有三种救济手段:复议复核(公安)、申诉(检察院)、自诉(法院)。注意是被害人和控告人。如果是报案人或者举报人,就没有这三项权利。报案人、举报人是局外人,没有受伤害,不需要救济。
5.P27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诉法15条):
显着轻(违法了法律认为不构成犯罪,盗1块钱,故伤造成轻微伤,这里是绝对不会起诉,不同于犯罪情节轻微后“酌定不起诉”的情况)
过时效(5、10、15、20)
特赦、告诉(侮、诽、暴、虐、侵)、和死掉(一了百了)
证据不足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属于证据不能,哪天到了证据,还是要搞死你的。
另外还要区别法定不起诉和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定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诉法第15条),也包括没有发生犯罪,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就是没有发生犯罪。但是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犯罪了,如果考虑到情节轻微,就是要酌定不起诉了。
6. P38有申请回避权的诉讼参与人:当法诉辩,近亲属不可。
7.P46证人不需要回避,杀人犯的老婆都可以为杀人犯作证,只是证言效力低。证人是生理
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所以,小孩都可以作证。盲人可以就是否听到声音作证。关键是能不能辨别是非,能不能正确表达。
8.P47哪些案件对于作证人员会有特殊保护:危恐黑毒;
哪些人员被保护:作证人员(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他们近亲属
谁来保护:公检法
怎么保护:信息音容接住他
9.P48证人应出庭作证: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且的关系,三者都符合),证人不出庭作证,可以强制到庭,但被告人的上下左除外。也就是父母、配偶、子女不可以强制到庭,太残忍了。兄弟妹可以强制到庭,进行手足相残。
10.P48下列情形证人可以准许不出庭:有病、太远、在国外(可视频作证)
11.P49鉴定人需要出庭作证:有异议、有必要
12.P50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因为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
13.P56自诉案件有三类:亲告(侮诽暴虐侵,侵占罪才是绝对的侵占罪,另外不一定是本人亲自去告,法代、近亲属也可告,去的前提条件是被害人被威胁了,被恐吓了,是不敢去或不能去,才代为去告,如果被害人因担心影响不好不想去,那就不能代替)、轻微(可公可自)、公转自(既然转为了自诉案件,被告人可随时委托辩护人)。
14.P60中院管辖案件:危恐无死没。这些案件当然可由更上级法院管辖。
15.P60法院级别管辖的变通: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数罪就高不就低(一锅端走,但未成年人要分案处理)
16.P64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人犯罪,外国人若敢来中国,管辖法院为:
两境和老家(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
中国人在国外干掉中国人案件的管辖:一进一出和老家(离、入境地和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
17.P68需回避对象:侦检审、书翻鉴。当法诉辩可申请回避,近亲属不可。
18.P45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注意近亲属的,只有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自诉人的近亲属无权委托诉代。(可以在本文档中搜索近亲属,了解近亲属的权限)
19.P70关于回避:当法诉辩可申请,书面口头都可以,一般人员皆暂停,侦查人员要除外。
20.P71回避的决定:一般老大,老大组织(本院的审委会、检委会,公安的头的回避由同级检委会决定)。书翻鉴的回避:谁聘请,谁决定。
21.P72处理回避的问题用“决定”的形式,口头或书面。当法诉辩不服,可申请复议一次。对于无理取闹的回避理由,当庭驳回,并不得复议。
22.P76强制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盲聋哑(有其一就行)、半疯傻、无期死刑未长大。PS:如果是全疯傻,那么就不承担刑事责任了,若强制医疗,是强制法律援助代理,不是强制法律援助辩护,叫代理人。只有强制情形才是应当,穷(申请法律援助)、有一些惨(裁量法律援助,其他共犯有自己没有、抗诉案件、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可能无罪案件)的情况都是可以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23.P77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情形:刑罚执行中、自由受限制(行政拘留等)、能力有限制。
相对禁止情形:现陪利外,除非他们是近亲属(上下左右,爷爷奶奶是上上了,不属于近亲属),否则不可以。现:公检法安监的现职人员。对照本文71条对比学习。
24.P78法院工作人员担任辩护人的限制:2年、终生、家庭辩(上下左,不含兄弟妹)。
注意: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出现,但可用亲友身份辩护;终生的情形也排除作为被告人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家庭辩的情形也排除作为被告人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
甲从天心区法院离职后,终生不得代理天心法院案件,但是作为近亲属辩护人除外。
甲在天心法院当法官,他的父母、老婆、孩子不得在天心法院担任辩护人,但是甲的的父母、老婆、孩子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除外。同胞兄弟可以。
检查人员担任变化人的限制情形也是2年终生家庭辩。但是家庭辩中无父母、无例外。甲在天心检察院,他的老婆、孩子不得担任天心检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但是他父母可以。老婆孩子并且没有任何例外,也不能为近亲属辩护。
25.P45、78诉讼代理人不具有独立诉讼地位,仅仅是被代理人的代言人,让说啥就说啥。但是辩护人具有独立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辩护,辩护意见是独立的。你让我做A意见的辩护,我可以做B意见的辩护。
26.P80律师会见凭三证、危恐除外要许可
27.P80侦查阶段非律师辩护人不得介入。非律师是没有亲自调查取证权。非律师辩护人阅卷、会见、通信都要经检院、法院许可。律师和非律师辩护人侦查阶段无阅卷权、无核实证据的权利。
28.P81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但有例外。
29.P81律师向辩方证人取证要经他们许可,对控方证人取证要双重许可。申请对控方证人取证(答复时间7日内),申请代为取证(答复时间3日内),法检答复的形式:书对书、口对口。总的来说,申请法院代为取证要两个条件:要么对方不同意加上有必要,要么直接向法院申请加上不宜或不能(由律师收集)。
30.P82申请解除超期的强制措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当法近辩
可申请。区别于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当法诉辩。
31.P83法检应当(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的情形:未成年人的批捕、审查起诉期间、二审不开庭。还有附条件的三种情形(如案件侦查终结前如果律师提出的,就应当听,没提就不用听。还有审查批准逮捕和复核死刑案件,情况略有不同,看看书)。
32.P74公安侦查时律师可介入,但无阅卷权和核实证据权。监察委调查时律师不得介入,当事人没有辩护权。从目前来看,不得介入。
33.P85辩护人收集的三种证据必须开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
34.P86当事人拒绝辩护。对于强制辩护的被告人,有理由,1次,有人辩。对于非强制辩护的被告人,无理由,2次,自辩。如果强制辩护的被告人自己委托了辩护人,可以无理由拒绝一次,也就可以拒绝一次,然后就不会再让他拒绝了。
刑事证据
35.P90刑事证据章节的框架:33847。
证据3大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证据制度3大基本原则:证据裁判原则、自由心证原则、直接言词原则。
法定的8类证据形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试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证据4大理论分类:原始与传来(证明力不同),有罪与无罪,言辞与实物(表现形式不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如果证据能够单独证明谁干了什么、谁没干什么,那就是直接的)。记住:鉴定意见、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中侦查人员做的表达属于言词证据。直接证据不等于单独定案的证据,因为孤证不能定案的原则。手机拍摄的案发现场视频,手机中原视频是原始证据,警察拷贝下来的是传来证据。
刑事证据7大规则。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调整证明力的规则: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还有自白任意规则(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36.P101以下情形下物证、书证坚决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真伪不明、来源不明、无法解释
以下情形证人证言坚决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麻醉猜测未个别,核对翻译暴限胁,拒绝出庭不真实。
被害人陈述的排除情形参照证人证言相关部分。
以下情形下的供述坚决排除:刑讯核对未翻译,场外音像有限胁。
鉴定意见见错就排。
勘验、检查笔录坚决排除情形:无法解释。
侦查实验笔录坚决排除情形:条件差异。
辨认笔录坚决排除情形:预见没有警察,指示个混杂。
试听资料、电子数据坚决排除情形:真伪不明、无法解释。
37.P104公安组织辨认时要设置混杂:7人5物10照片
38.P108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言辞证据和实物证据。非法言辞证据采用严格排除(暴限胁)
,物证书证采用相对排除规则。暴打嫌疑人甲,甲说:别打了!我说!……,杀人的刀就藏在X处。那么,口供排除,但在X处到的刀不排除。
39.P111二审中的证据合法性审查:一审申请未审查、一审审查我不服、一审判后才发现。
40.P114证据补强规则中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必须具有证据能力(得是八种证据之一);具有担保主证据真实的能力(是担保主证据真实,不是担保合法);具有独立的来源(同一个人三个月前说的话不能补强现在说的,这是同一来源)。我国刑诉法确立了口供需要补强的规则证人证言的补强规则有缺陷的人做的证言;有利的人做的有利证言,不利的人做的不利证言,注意不包括有利的人做的不利证言,不利的人做的有利证言。
41.P116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不包括证人、鉴定人、辩护人等其他参与人。公安机关和法院不是证明的主体。被告人原则上不负有证明责任,但是特定情况下承担证明责任(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时要提供来源是合法的证据,但说服有罪责任仍在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