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汽车维修服务合同5篇
公务用汽车维修服务合同 (1)                                             
汽车保养费用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对乙方使用的工程机械,以定期保养检查,实施健康诊断服务,长期为乙方机械提供优惠的零件和维修,使乙方机器处于最佳运转状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 乙方用户基本信息:
  用户名称: ;联系地址: ;
  联 系 人: ;: 。
  机械信息:
  机型/机号: ;发动机型/机号: ;工作小时: ;
  2、 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每隔250h或500h的终身免工时费定期保养服务;
  (2)在保养的同时,免工时费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排除现场可排除的故障;
  (3)每天/每周例行保养的指导和技术咨询;
  (4)提供专业、快捷的维修服务;
  (5)提供小松、山推等工厂的纯正配件;
  (6)在南京钢加购买的零件可免运费送货上门(大件除外);
  (7)因甲方保养或维修不当所引起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接到乙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出发,承诺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3、 乙方需履行的义务:
  (1)凡享受以上优惠服务条件的乙方,需在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
  (2)乙方在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服务网点购买配件时,需索要正规发票。甲方将依据提供的正规发票实施相关的质量保证。
  4、 保证期外维修的收费规定:
  (1)对乙方使用的机械在超出产品保证期时发生的故障,如需甲方维修时,乙方需支付给甲方适当的工时费和里程费;
  (2)工时收费标准为:按维修的标准工时收取费用,单价工时费以80.00元/小时计算;
  (3)里程收费标准为:按来回公里数向乙方收取,单价里程以2.00元/公里。
  5、 收费方式及质量保证:按每次发生的费用合计金额当次收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提供正规发票后支付费用。乙方可凭发票享受修理的保证期三个月,零件可享受六个月的保证期。
  6、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从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购买零配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乙方使用的机械年限,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作废;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务用汽车维修服务合同 (2)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年------月至---月份甲方在 区域所有设备的维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要求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
  1.协议范围:
  甲方所辖所有设备。
  2.工作内容:
  甲方所辖所有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仪表调校、设备改造等工作。
  甲方所辖区域内建筑物、护油堤、管架、栈桥、通廊、护栏、工作场地、路面、草坪等附属设施的维护工作。
  3.补充说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内增加设备,仍属本合同范围。
  二.工作标准:
  1.保证所辖设备完好率95℅。
  2.保证所辖区域内附属设施完好率100℅。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安排和考勤,负责乙方人员的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劳务费。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库作业安全教育。
  3.甲方承担委托设备的备品备件、损坏件等物资采购的费用。
  4.甲方承担委托设备在维修协议期内的各种改造费用。
  5.甲方负责所辖设备中的车辆、油罐、压力容器、安全阀门、计量仪表等年检费用。
  6.甲方负责承建维修作业、备件存放的必备厂房。
  7.甲方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及库存管理,并保证购品的出库及时性、可用性。
  8.甲方有权审批乙方提出的检修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及乙方提出的大、中维修和设备改造方案。
  9.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设备点检、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
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表彰、处理。
  10.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11.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对所辖设备设施的突发故障进行即时检修,并对乙方人员可能出现的违章或失职行为作出处罚。
  12.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13.甲方承担由于必备物资采购不及时导致影响生产所带来的相关责任。
  14. 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员工在合同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的职业道德。
  3.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与委托设备相付的维修技能。
  4.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仪表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5.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的设备管理提出修改建议,协助甲方主管人员进一步完善其设备管理制度。
  6.乙方有权参与并协助甲方制定大中维修和工艺设备改造计划及方案,但必须在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7.乙方负责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工具;包括电焊、气割、切割、钻床等基本维修设施。
  8.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9.乙方须承担因所派人员工作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乙方有权制止甲方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损坏设备的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并及时上报甲方设备主管
  11.为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安装使用甲方采购的不合格备件。
  12.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认真执行甲方的设备管理制度。
  1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14.乙方负责提供所属维修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
  15.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资质证件年审费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6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食住、交通和通讯工具的配备。
  17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派维修人员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18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协议工作所需全部的人员,以完成协议中的各项工作,保证甲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19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协议中的规定的费用。
  21.乙方为甲方进行现场巡检、维修和进入现场工作中所有的安全事宜包括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2.乙方如维修中使用外委劳务,应自行办理各种劳务使用手续。
  23 乙方应设专职安全员,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维修过程中的各项安全事宜。进入车间和现场应保证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对于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票、设监火人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戴安全帽,登高系全带,穿静电鞋,作业平台必须要有安全扶手,并配制必要的安全网,以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
  五.合同费用:
  1.本合同总价-----------万元/年,费用包括乙方工作涉及到的劳务费、管理费、工具费、老保费、所有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技能和职业资格证审验费用、利润、食宿费、通勤费、服装费、加班费、饮用水、办公费、车辆费、耗材费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
责任、义务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