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
∙【字 号】豫交文〔2017〕140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豫交文〔2017〕14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其他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等有关规定,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费用包含范围。裸露场地覆盖防尘网、绿化、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费;施工便道、拌合站、预制场、办公生活区洒水及其他防尘措施费;环境敏感点区段围挡、物料运输与存放、环保监控与检测、扬尘防治标识等措施人工、材料、设备安拆使用费,以及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编制、扬尘防治教育宣传和培训费、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和资料管理费等。其中施工便道、拌和站、预制场、办公生活区硬化费用在施工标准化费用中计取。
二、费用计算方法。以各类工程直接工程费为基数乘以表中相应费率。
三、适用范围。已批复概算的公路建设项目及已批复预算的公路养护项目,其费用在批复的概(预)算范围内调剂适用;待审批概算的公路建设项目及待审批预算的公路养护项目,按本标准执行。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附件
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表
建设工程 表1 | ||
汽车保养费用 序号 | 工程类别 | 费率 |
01 | 人工土方 | 0.54% |
02 | 机械土方 | 3.69% |
03 | 汽车运输 | 0.91% |
04 | 人工石方 | 0.54% |
05 | 机械石方 | 3.69% |
06 | 高级路面 | 0.67% |
07 | 其他路面 | 0.59% |
08 | 构造物Ⅰ | 0.53% |
09 | 构造物Ⅱ | 0.57% |
10 | 构造物Ⅲ | 0.74% |
11 | 技术复杂大桥 | 0.57% |
12 | 隧道 | 0.57% |
13 | 钢材及钢结构 | 0.55% |
养护工程 表2 | ||
序号 | 工程类别 | 费率 |
01 | 人工土、石方 | 0.54% |
02 | 机械土、石方 | 3.69% |
03 | 汽车运输 | 0.91% |
04 | 高级路面 | 0.67% |
05 | 其他路面 | 0.59% |
06 | 构造物Ⅰ | 0.53% |
07 | 小修保养 | 0.45% |
注:路面挖除和路面铣刨按机械土石方工程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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