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民间节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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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民间节庆文化(上)
2012-06-04 00:06阅读:142
邹平民间节庆文化(上)
邹平民间的节庆文化,纯朴繁复,丰富多彩。大多数节日与全国相同,大又有自己独特的风格。节日中以春节最为重要,而刚刚进入腊月就已经可以嗅到春节的味道了。
腊月的第一个节日是“腊八”。腊月初八日为腊八节,俗称“腊八日”,这时就开始为过年做准备了。常以黍谷米、红枣、红小豆等做“腊八粥”,俗习出嫁的姑娘喝了腊八粥就必须回婆家过年了。旧时腊八有布施僧众,救困济危之风习。过去家里有小男孩的,为图孩子长命百岁,腊八这一天做上一大锅枣糕,施舍给所有来讨的人,特别是乞丐,舍完为止。过腊八这一天,自古有做“腊八蒜”的习惯。将剥好的大蒜放入醋中浸泡,等春节时食用。开封后,蒜变为绿,吃
时微辣带酸,别有风味。腌蒜后的醋称“腊八醋”,从除夕夜开始用于吃饺子。古时有酿“腊酒”的风俗,今已少见。过了腊八,就有了过年的滋味。尤其现在,一些讲究礼尚往来的单位就要开始行动了。
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通称“辞灶节”“祭灶节”,俗称“小年”。俗谓此日灶王爷升天,将一家功过,向玉帝禀报。人们祈求灶王“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生怕灶王上天说坏话,故以糖瓜粘塞灶王之口,只说好不说坏。女主人将灶王像、纸钱和秫楷马一并举火,送灶王上天。家中有人出门在外,小年这一天先不辞灶,等大年三十再辞。从辞灶节开始,“过年”的气氛愈来愈浓。小年的次日要“扫舍宇”,即打扫卫生,寓意要干干净净迎新年。祭灶王可以用稀饭(但要捞稠的),也可以用面汤(手擀面),最好是包饺子。送灶王时要念叨:“胡萝卜汤,扒干饭,灶王爷爷吃了好上天。年三十,你回来,金银财宝多带点儿。”小年过后,“俗多嫁娶,以为无忌”,现在依然有“腊月里天天都是好日子”的说法。自腊八日开始,家家户户都在“忙年”:赶集置办年货,买衣帽、对联、年画等,以示辞旧迎新,俗称“办年”。添置新碗筷,寓意添丁加口。进一步清扫庭院和房屋,擦拭家具,既干干净净过节,又有除“晦气”之意,俗称“扫屋”。摊煎饼、蒸馒头、蒸年糕(年糕取“年高”之意),下酥锅、炸菜,炸菜种类繁多,炸松肉、炸豆腐、炸鱼、炸丸子(肉丸子、豆腐丸子、绿豆丸子)等,作为节
日期间改善生活、招待亲朋好友的佳肴,准备的食物一般要吃到正月十五之后。
除夕。腊月三十(或二十九),即春节前一天,称“除夕”,也叫“大年三十”。中午开始,要“请老的”, 即将祖先画像或列有名字的挂轴悬于 正堂并设供,意寓请祖宗回来过年。在此期间家里人不能坐正堂的椅子,因为祖先被“请”来后是要坐在椅子上的。饭后要到胡同口或近处的路口烧纸并燃放鞭炮“送老的”,将祖宗送走。这一天要往家门、屋门、灶门、栏门上贴春联,屋内贴年画,过去有人还要“换门神,易桃符”。除夕夜有吃“年夜饭”的习俗,全家人团聚在一起喝酒吃菜,说吉祥话,给老人敬酒。近年有到酒店吃年夜饭的。除夕夜有一家老小都不睡觉的,称“守岁”。自20世纪80年代,全家老小收看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成为守岁时的重要活动,许多人家都是一边包水饺,一边看电视。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习惯上把初一至初三统称为春节,俗称“过年”。春节是华夏民族最为重大的传统节日,现在已经成为法定假日。初一凌晨吃饺子,吃饺子前要放鞭炮,并在院子里燃香摆供,请天爷爷(玉皇大帝)下界过年,待到正月初三“圆年”时再将其送走。有的人家要特意包素馅水饺,取一年中“素静”之意。饺子要多煮,吃后有余,寓意“年年有余”。也有人家在少数水饺内包上硬币、花生、红枣、栗子之类,寓意吃到者有“五福”。饺子
包完了要说“包齐了”,饺子煮破了要说“挣了”,打了碗碟之类要说“岁岁(谐音'碎’)平安”,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年夜中不可喧哗,早饭后不刷碗筷,不扫屋地。家里有出嫁的姑娘,要特意留出一部分,待姑娘回家拜年时吃,意思是姑娘虽然出嫁了,但也要吃上自己家里“年五更”里的饺子,还是自家人。
吃完饺子开始“拜年”。拜年首先从家庭内部开始,按长幼次序由晚辈向长辈跪拜磕头。长辈要给未成年的孩子“带岁钱(压岁钱)”。然后,人们或单独、或三五成、或大人领着孩子先本族后邻居家、朋友家以及师傅、老师家拜年。某些相互之间曾有龃龉的人通过拜年也融洽了感情。初一是集中拜年的时间,但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熟人在新的一年中初次见面,仍然寒暄几句,只是将“过年好”的话改为“给你拜个晚年了”。出正月后,拜年的话就不可再说了。近年来,逐步兴起了电话拜年、手机短信拜年。
过年燃放烟花炮竹是必不可少的。旧时认为放鞭炮可以驱鬼迎神,祈祷五谷丰登;现在则以娱乐为主,孩子们更是从中获得不少乐趣。一般在年三十晚上和初一早晨燃放爆竹烟花,早期的有“滴滴金子”、白爆仗、烟爆仗、两响、大雷子、花窝窝头,近几年主要是以成挂的鞭炮,成箱的礼花、礼炮为主。近年也有某些人把放烟花爆竹当成了炫富的手段,不宜提倡。
年初一晚上打一节日
正月初二开始走亲戚,惯例是在初二这天携妻子、儿女,持礼物到岳父母家拜年,俗称“走丈母娘家”“走姥娘家”。初三走姑家、姨家等,其他亲戚依远近亲疏决定先后,也有朋友互相拜年的,直至正月十五日。走亲戚拜年时要带礼物。亲戚家要以酒饭招待,客人走时要回赠礼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礼品日趋高档化。成年人走亲戚时,遇到亲戚家未成年的晚辈要支“带岁钱”。正月初三下午要包水饺供奉天神,放鞭炮,俗称“圆年”。
农历正月十五日通称“元宵节”,也叫“上元节”,俗称“正月十五”,是传统节日中以娱乐为主,且持续时间最长的节日,有吃元宵、闹元宵、挂灯笼、猜灯谜的习俗。虽说元宵节的正日子是正月十五,但许多人从正月初七就开始了闹元宵的活动,直到正月十六。期间许多村镇筑台唱戏、演杂耍,晚上放烟花,节日气氛浓重,场面红火热闹。1980年代始,全县组织大型文艺汇演,各乡镇文艺队伍都在正月十五前后进城汇报演出。2005年始,县内举办“农民艺术节”,各乡镇年前就开始准备,过了年就到各单位试演,十五、十六两天在县城集中演出,并评出各类奖项,盛况空前。改革开放以来,十六晚上县内举办大型焰火晚会,把节日推向高潮,也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到这时候,“年”才算过完,人们要专心致志地去干自己的工作了。
农历二月初二,通称“青龙节”,俗称“二月二”。俗谓“二月二,龙抬头”,旧时以为从这一天开始,龙王爷就要抬头行云作雨了。俗云“龙不抬头不下雨”,人们期盼龙兴作雨,滋润农田,龙抬头的日子也就成了节日。旧时要举行“扶龙”“引龙”的活动,祭龙王庙。有的人家用草木灰围宅子撒线,名为青龙护宅。还要“填仓”,也叫“打囤”。即在院中地上洒灰或石灰作成粮囤或粮仓的样子,放上点麦子或豆子之类,名曰“填仓”,祈求五谷丰登。在打囤时还一边撒灰一边念:“二月二,龙抬头,大囤满,小囤流。”如果要从打过“囤”的地方走,要小心翼翼地跳过去,以免坏了“粮仓”。古时也有以正月二十五日为“填仓节”的(据《长山县志》)。此活动现已基本消亡。龙为百虫之长,龙出则百虫出蛰,所以二月二还有避虫、除虫的活动。现在则只留下吃“炒蝎豆”“吃蝎豆”的习俗,表示炒死蝎子和蚰蜒等毒虫。与“蝎豆子”同炒的还有年糕面子制成的面棋子等。传说吃了“蝎豆子”可以避蝎子蜇。因有“龙抬头”之说,家中属相有属龙的,不宜当日炒蝎豆,要提前炒,说是怕炒着龙头。
邹平民间节庆文化(下)
寒食与清明。寒食本是一个禁忌性节日,传说是纪念春秋时孝子介子推的,日期并不确定。县内不知从何时起,把清明节的前一天作为“寒食日”,为禁火日,户不能炊,吃则冷食,故
称“寒食”,也就顺理成章地演变成了真正的“鬼节”。寒食前一天早晨,在未出太阳之前,为祖先坟墓培土,谓之“培坟”。过去还要插柳,在坟头上标纸钱。但是有新坟不过三年不培土的说法。寒食下午,置供品上坟祭祖。出嫁的闺女须节前到娘家上坟。也可在这时迁祖坟、立墓碑。迁坟要在寒食天亮之前完成,立碑须是死后三年及以上的。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后演变为节日。清明本是鬼节,是民间三大鬼节之一(另两个是七月十五和十月一)。因为传统上清明时“扫墓”“上坟”后的食品要“分馂(jùn)”,即要分吃祭祀后的“馂馀”(祭祀过祖先的食品),因而就有了野餐,也就有了顺便的郊游。清明节则演变为人节,俗称“玩日子”,是郊游踏青的日子,有荡秋千、放风筝和吃红皮鸡蛋的习俗。据说清明节早晨,小孩吃一对染成红皮的熟鸡蛋,眼睛明亮,取“清明”之意。过去还有在清明时节“淘井”的习俗,原长山县人还要在清明时“吊孙少府墓”。近年清明已成为法定假日。
农历三月初三,作为节日,来源于古代的“上巳节”或“修禊日”,邹平俗称“三月三”。乡野之人没有文人那么“文雅”,且这一天常常与清明节赶在一天,于是县内把这一天当成了庙会。如原长山县在三月三这一天要“祀元帝庙,范文正公祠”,百姓烧香云集。现在,把三月三当作庙会的地方依然不少。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又称端阳节,邹平俗称“五月端午”,讹音常常成为“五月耽误”。相传战国时代楚国爱国诗人屈原投汩罗江之日正是五月初五,后人为纪念他,就在端午节这一天包粽子投入江河中,以乞鱼类不食屈原之体,后演变为节日。端午之日,家家户户门上插艾,以避虫邪;儿童手足腕上系五线,名曰“长命线”;少女以各绸料缝成小袋,内装香料或艾叶,谓之“香荷包”,式样多种,制作精巧,或自己佩带、或赠亲朋好友。2008年始,端午已成为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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