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精选7篇)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1
1.教研室是教学的基层业务、行政领导机构。在学校医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工作。教学工作接受临床学院教务部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教学计划。
  2.对学生加强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教育,要把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教育结合起来,并把这种教育渗透到教学各个环节中去,寓德育于智育之中,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
  3.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医疗和科研工作,三者必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4.教研室应有一名副主任与临时专职脱产教学秘书或兼职教学秘书,协助教研室正副主任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教学秘书应由讲师或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高年资助教担任。
  5.教研室应合理布局教学师资力量,重点保证本科生教学。师资队伍要相对稳定,防止教师外流和不重视教学的现象。教研室应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教师在完成每学年或学期的教学任务后,应做好自我述职与鉴定,接受教学主管部门的考核与考评,结果直接与教师晋级、晋升及奖金挂钩。
  6.教研室在接到上级下达教学任务后,应在开课前一个月做好教学组织、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教学计划与教学周历报送教务部审定。
  7.教研室应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和各类教具的管理,凡教研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幻灯片、挂图、教学模型、教学电视片及课件等教具均应指派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任何教师不得将其视为个人财产。各教研室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原则上每年度审核一次,由教务部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批。
  8.教研室应建立完整的教学档案,并有专人管理。
  9.根据教研室教学任务大小,酌情设教辅人员,各教辅人员应积极协助教学秘书及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负责管理好教学资料、教具并作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教研室是我部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和支柱,部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教研室的工作,并予以一切必要的支持。马列部主任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全盘规划,各教研室主任具体领导个教研室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可由该学科全体教师公选、或由系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聘任。教研室主任由
在本学科教学效果反映良好、科研成果突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声誉的高职称教师担任,必要时可由部领导干部兼任。教研室主任参加以教学科研为专题的部务会议,共商本部建设发展大计。7本布局
  三、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本教研室工作会议,初审本学科老师所出的试卷、本学科教材的预订方案、教师的课题申报计划、教师参加技术职务评定的申请等等。
  四、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必须听本教研室教师的课1次以上,课后向任课教师反馈,并有详细听课记录,。
  五、教研室主任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减免工作量待遇。
  六、教研室的日常工作内容为:
  1、初步确定本学科教学改革、发展规划、教学内容、选择教材、自编教材、讲义等事项。
  2、对本学科拟吸收的师资进行初议,拟定本学科青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督促检查本专业学科“老带新”落实情况。
  3、督促、检查本学科教师教学、科研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班子和教师本人反馈。
  4、总结教学、科研经验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5、初选并推荐教学科研先进人员。
  6、主办本学科学术讲座并预审讲座提纲或讲稿。
  7、提出本专业学科需要添置的设备和硬件设施建设计划。
  8、提出教学、学术交流的计划并执行之。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2
  一、教研室的设置和组成
  1、教研室按专业性质相近和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设置,分属有关系(部)领导,也可直属学院领导。教研室的设置或调整,由各系(部)提出,教务处审查,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2、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
教研室规模,一般十人以上的教研室可设副主任一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和副主任应由讲师以上(包括讲师)的教师担任。
  3、一个教研室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五人,一般应有一名高级职称的教师。条件不成熟时,可由相近课程的教师合并成立教研室。如教学工作需要,教研室可按课程设立教研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研组长,负责课程的教学和教研教改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
  1、教研室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2、教研室主任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能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3、教研室正、副主任的产生,要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考核后由系(部)主任聘
任,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直属教研室主任由学院直接任命。教研室主任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三、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教学组织管理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贯彻执行院、系两级教学工作决定和决议,做好本教研室的教学建设工作。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3、按照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组织教师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组织教师编写、修订和实施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教材、实习实训指导书等,审定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抓好教学环节等。
  4、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教研室教学动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学时。
  5、依据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工作的若干规定》,组织好考试命题、试题审查、评卷、成绩评定及试卷分析、考试成绩分析等工作。
  6、组织教研室成员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竞赛、教学检查与评价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7、配合学院、系(部)对教师进行考评;根据教师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提出教师晋升职称、评优推先的意见及建议。
  8、抓好教研室教学文档的建设。
  (二)专业管理与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积极开展"精品专业"、"重点专业"、"示范性专业""专业教学实践训基地"的建设。
  2、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对原有专业的撤、合、分、转等改造工作。
  3、拟定或适时修订专业人教学计划,适应专业建设需求。
  4、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与专业实习工作。
  (三)课程管理与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职业技能鉴定需求,整合旧课程或增设新课程。
  2、制定或适时修定教学大纲,保证教学内容体系符合职业要求。
  3、合理选用教材,积极编写教材,体现专业特,保证教学质量。
  4、规范、标准地制作多媒体课件,分类分级管理多媒体课件,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
  5、管理课程考试环节,按规定组织好命题、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6、确定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开展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进行课程质量评价。
  (四)实习实训管理与基地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制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适时更新与完善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及指导书,
做好实践教学总结。
  2、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协助系(部)做好学生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工作,保证学生实习实训正常进行。
  3、做好实践教学的其它相关工作。
  (五)教师管理与培养
  1、重视教研室教师的师德和教风建设。
  2、负责兼职教师、双肩挑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
  3、关心教师成长,鼓励教师积极钻研业务、参与教研教改、撰写教学科研论文、参加学历进修、进行专业与社会实践并获取相应证书。
  4、注重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协助系(部)聘请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教学水平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
  (六)教学改革与科研
  1、制定教学科研计划,做好教学科研总结,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2、教学内容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整合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考试模式。
  3、根据专业特点,研究理论课、实习实训课的教学方法,研究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途径。
  4、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学改革,专业教研室每学年有一门以上的教改课程。
  5、鼓励教研室成员积极申报科学研究课题,并将科学研究的成果渗透到教学中。
  6、组织教研室成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专业学术讲座。
  (七)其它工作
  1、编写教材或教学辅导资料。
  2、按学院有关规定合理选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