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测评标准
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测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平台建设:要求建成较完善的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基于平台的独立临床信息数据库。平台需实现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子病历整合服务、就诊信息查询及接收服务,基本支持医疗机构内部标准化的要求。
2. 文档库建设:需要建设基于平台的电子病历共享文档库,门(急)诊部分电子病历共享文档符合国家标准。
3. 交互服务:平台需实现符合标准要求的注册服务以及与上级平台的基础交互服务。
4. 应用功能:平台上的应用功能(公众服务应用、医疗服务应用、卫生管理应用)数量不少于13个,包括患者自助终端、患者线上服务、互联网诊疗服务、图文问诊、视频问诊、线上转诊、记录病历、开具处方、线上随访、电子签章认证、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等。
5. 业务系统连通:连通的业务系统(临床服务系统、医疗管理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数量不少于24个。
四级查询
6. 外部机构联通:联通的外部机构数量不少于4个。
以上是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测评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