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的四种盈利模式
1、不租不售
开发商即投资商、经营者。如广州城建集团
2、只租不售
商业地产开发商对所有物业只采取出租形式,且租期较长。可分为分散出租和整体出租赢利模式
分散出租是开发商在确定以主体功能下对各个铺位惊醒招租,租期相对短些,一般在2-5年。许多成功运用模式的案例多数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如深圳赛格电子配套市场。分散出租租金高,开发商收益可最大化,租期短,容易改变功能或调整经营。分散出租适用于商业区域或城郊大型商业物业、有足够大的停车场和卸货区的商业物业、售后返租的产权式商城。
整体出租时开发商不将物业出售,而将其整体出租给一家商业企业,由这家商业企业进行商业规划及经营。开发商每年向商业企业收取约定租金。租金一般在第三、四年开始递增。前一、二年主要帮助商家持续经营,同时商业企业向开发商缴纳相当于2-3个月的租金的押金。这种物业可进行抵押贷款,升值空间大,其带租约更有利于日后整体销售或设计产权式商铺但戴方式收益低,在3%-5%之间,租期长,套现难度大。适用于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相对保守的开发商
3、只售不租
适用于资金实力不够、融资渠道有限,急于变现的开发商
4、又租又售
为售而租,为租而受,租售结合
(1)分层或分片出租模式
开发商按市场需求,将各层或各片区分别出租给不同租户。租金相对于整体出租要高一些,风险分散,租金相对有一定保证。比整体出租更利于日后带租约出售物业
(2)层(或片)与分散结合出租模式
在确定了功能后,采用分层(分片出租)模式引进若干主力店后,再利用主力店的品牌效应,对各类中小店进行招租。目前多数购物中心采用此模式